1、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是在哪里?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就是驾照核发地归属车管所。驾驶证上在哪个地方所发,该地的车
辆管理所就是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
车辆管理所,俗称“车管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车管所进行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拓展资料:
初领驾驶证流程
1,驾驶证业务受理岗受理申请,给申请人签发预约考试凭证。
2,驾驶员考试岗预约考试,对申请人考试。考试合格的,在有关证、表上签字,将学习驾驶证有关
资料送档案管理岗。不合格的,终止考试,在有关证、表上签字,并告知申请人不合格的原因。有
疑问的,报考试监督岗处理。
3,档案管理岗复核机动车学习驾驶证有关资料,符合规定的,在有关证、表上签字,报业务领导岗
审批。有疑问的,报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监督岗处理。
4,业务领导岗按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审批有关手续,符合规定的,在有关证、表上签字,送档案管理
岗。不符合规定的,签注处理意见,送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监督岗处理。
5,档案管理岗制证,送驾驶证业务受理岗。
6,驾驶证业务受理岗发证。
7,档案管理岗将档案入库。
参考资料:车管所-网络
2、新疆乌苏市车管所干过户年限是多少
如果当事人是指机动车的过户年限要求,规定非营运的小型机动车没有强制报废年限。只要车辆手续证件齐全有效,车检合格标识在有效期限以内,车辆的违章事故处理完毕,就可以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3、新疆乌苏车管所咨询电话是多少?
乌苏车辆管理所电话:0992-8561236 地址:乌苏市奎河路005号...
4、全国各省市级车辆管理所和管辖地区
在我们国内,各省市的车辆管理所所管辖的地区都是以实际行政区划为标准的,至于详细的管辖地区,网上是不可能公布的,所以你只能依据中国行政地区图来查找你所需要的地区车管所管辖信息.现在全国行政区划地图有电子版的,你可以直接输入城市和省份名称,就能知道辖区范围有多大,也就是该一级别车管所能管辖的范围.
5、把伊犁车过户乌苏市需要什么?
伊犁登记的车牌办理车辆过户到乌苏市,需要到伊犁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办理车辆过户手续,需车辆之前违章处理完毕,车检合格。
由买卖双方持有各自身份证和车辆手续(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双方一起到车辆登记的车管所咨询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6、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车辆管理所查驾驶执照积分
新疆车辆违章查询系统http://www.xjauto.net/pl.asp
违章查询语音查询电话:0991-12590122(每次1元)语音查询只限中国移动手机用户查询范围:只限乌市、石河子、克拉玛依、塔城、阿克苏。
7、车辆管理所是什么
车辆管理所是一个公安系统的直属机构。它负责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等业务和驾驶人档案的管理;负责办理机动车辆入户、过户、异动、检验与机动车号牌的发放的业务以及机动车辆档案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