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定全损,残值归谁处理?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处理吗?
保险标的残值的归属,根据保险人履行保险责任的情况确定。
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赔偿后,可以取得保险标的残值的所有权。
因为财产保险是以实际损失赔偿原则为基础的。当被保险财产发生损失时,被保险人只能获得相当于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的保险赔偿,不能因参与财产保险而获得额外利益。
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保险赔偿金时,应当取得保险标的残值的所有权,否则被保险人将获得这部分财产的双重利益。
保险人获得保险标的残值所有权的情况有两种:
第一,在全额保险的情况下,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支付全部保险金额,保险标的的全部价值归保险人所有。
第二,在保险不足的情况下,即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获得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
因此,保险公司将残值返还给船东是合理的。
但是,如果车主对3万元的残值有争议,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
拓展资料:
在一场交通事故中,一辆汽车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被认为是完全损失?
车辆的总损失分为两种情况,一个是实际全损,也就是说,整个车辆的损坏,可以不再被修复,另一个是推定全损,也就是说,尽管车辆仍然可以被修复,修复的成本达到或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修理是没有价值和必要的,因此可以推定为全损处理。
全损后损失计算:
按常规计算公式,总损失损失金额=(新车脱离危险时的购车价格-完好新零件的市场报价)×(1-折旧期×折旧率)-残值。
这里的新车购买价格包括车辆购置税,所以新车购买价格的时候走出危险=类似车型的新车购买价格在市场上的时候走出危险×(1 +车辆购置税)。
此处的完好部分扣减,只有在受损车辆已被抢救并推定已完全损坏的情况下,才会扣减较大的完好部分。
如果只留下少量的完好零件,也应扣除一般会计残值。
如果这是一个绝对的全部损失,完整的部分是零。
这里的残值是指没有任何使用价值,按可以出售的价格扣除的废料。
残值的归属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将其贴现给被保险人,残值将从固定损失中减去,如果被保险公司收回,残值不会减少。
这里的折旧率,目前的条款都规定了月度折旧率,明确按照月度折旧率进行折旧,并表示最大的折旧金额不超过新车购买价格的80%。
这里容易引起争议的是,按现行规定规定的月折旧率计算,年折旧率一般要高于国家车辆报废条例规定的年数计算的年折旧率。
2、保险理赔中 残值 谁出
首先,车主朋友们必须要对保险理赔有一定的了解。科学上来说,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出的索赔请求,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或者损害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予以赔付的行为。同时,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义务的一个关键环节和具体表现,因此正规的车险公司都会签署相关的保险合同,进行及时的理赔,在这种情况下车主朋友就可以不用过分担心车辆保险理赔计算问题。
而对于车主朋友们对于车辆保险理赔计算方式的疑问,车险相关条款对于保险金额和理赔金额作出了一定的规定。其一,就保险金额而言,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这是对保险金额的定义的规定。保险金额既是计算保险费的依据,也是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重要依据,因此必须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根据保险价值确定,不能超过投保人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如果投保人以保险价值全部投保,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相等;如果投保人以保险价值中的一部分投保,保险人赔付时一般是以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赔偿,即损失发生时保险人最高的给付金额不得超过保险金额,所以说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其二,在明确固定的保险金额的基础上,就可以很清楚的进行车辆保险理赔计算了,下面我们就可以看看几个基本车险理赔的计算方式。1、保险车辆若发生全部损失,且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即:赔款=(保险金额—残值)╳(1—免赔率);当保险金额高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即:赔款=(实际价值—残值)╳(1—免赔率)。
2、保险本辆若发生部分损失,当保险金额达到出险当时的保险价值,按实际修复费用赔偿。即:赔款=(实际修复费用—残值)╳(1—免赔率);当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保险金额与投保时的保险价值比例计算赔偿费用。即:赔款=(修复费用残值)╳保险金额/保险价值╳(1—免赔率)。
3、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根据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核定赔偿限额。当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超过赔偿限额时,赔款=赔偿限额╳(1—免赔率);当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低于赔偿限额时: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
对于车主朋友来说,要想了解更多关于车辆保险理赔计算方式,就可以登录平安车险官网进行查询,同时利用平安车险官网能够实现一日理赔,确实是一种值得投保的途径。当然,如何进行理赔更应该注意按照立案查验、审核、履行义务等法定过程进行操作,这样才能顺利实现最大程度上的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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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损的残值什么意思啊?归谁承担?
残值就是财产遭受损失以后尚有可以利用的经济价值。归谁的话要看保险合同
4、定损单扣残值是扣谁的钱!换下来的旧配件归谁所有
保险公司定损时扣除残值在保险条款里有规定,只是条款里规定“残值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具体金额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协商”,目前保险行业的统一比例是大约为10%,至于是否合理没有法律依据,本人建议:
1、如果被保险人不愿意扣残值,那么可以要求残余物品由保险公司回收;
2、如果保险公司坚持扣减残值,尽可能与保险公司协商,坚持残值不应超过其价值的3%~5%,否则由保险公司回收或共同到废品公司测算残余价值,并要求保险公司按照测算的价值扣减残值;
3、最关键一点,保险公司在一般情况下不会区分被保险车辆和三者车辆都要扣减,其实,在第三者保险条款里没有扣减残值一说,扣减残值只能扣减被保险机动车的残值,因此,很多时候保险公司都误导或忽悠客户,这个要据理力争。
5、车辆报废,残值归哪一方?
汽车定为报废,也就相当于全损了,也就是说保险公司赔您的钱,是在折旧以后的重新购置费用。然后您的车辆在所有权上,已经转移给保险公司了,也就是说已经不属于你了。这时候,怎么去计算残值,就是保险公司单方面的行为了,对经验比较丰富的保险公司来说,残值能够估的比较准,比较接近真实价值。如果说是简单的处理一下,那么可能会差的比较多。保险公司考虑人力成本以后,估计会以一个比较低的价格处理掉。
如果说您考虑这个残值的,那么赔给您的钱,就要减去这个残值。打个比方说,这个车这就以后是8万,您把废车处理掉了,卖了两万,那么保险公司只能赔您6万。
6、汽车全损,残值归谁
保险事故发生之后,造成保险标的全部灭失的情况很少很少,大多数受损的保险标的还会留有残余价值。保险标的残值的权利归属根据保险人履行保险赔偿责任的情况确定。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赔偿金后,可以取得受损保险标的残值的所有权。这是因为财产保险以赔偿实际损失为原则,保险财产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最多只能获得相当于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的保险赔偿金,不能因参加财产保险而取得额外利益。当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保险赔偿金后,理应取得受损保险标的残值的所有权,否则被保险人就会获得这部分财产的双重利益。
保险人取得保险标的残值所有权的情况有两种:
其一,在足额保险情况下,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价值归属于保险人。
其二,在不足额保险的情况下,也就是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情况下,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
因此,保险公司将残值归车主的做法是合理的。不过,如果车主对3万元的残值金额有争议,可以和保险公司进行协商。
7、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车辆全损,车辆残值怎么处理
保险事故发生之后,造成保险标的全部灭失的情况很少很少,大多数受损的保险标的还会留有残余价值。保险标的残值的权利归属根据保险人履行保险赔偿责任的情况确定。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赔偿金后,可以取得受损保险标的残值的所有权。这是因为财产保险以赔偿实际损失为原则,保险财产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最多只能获得相当于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的保险赔偿金,不能因参加财产保险而取得额外利益。当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保险赔偿金后,理应取得受损保险标的残值的所有权,否则被保险人就会获得这部分财产的双重利益。
保险人取得保险标的残值所有权的情况有两种:
其一,在足额保险情况下,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价值归属于保险人。
其二,在不足额保险的情况下,也就是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情况下,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
因此,保险公司将残值归车主的做法是合理的。不过,如果车主对3万元的残值金额有争议,可以和保险公司进行协商。
8、交通事故车辆定位全损,残值怎么算?
残值需要专业的回收公司报价;保险公司有合作的旧件回收公司,他们会报价,那么就会根据报价扣除残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