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怎么办?
车辆登记证书丢了可以到登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车辆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应将车开到车管所。
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登记证补办所需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暂住人口的还需居住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并在委托书上加盖单位公章。
(1)车辆登记证补办武汉扩展资料:
审核要点
1、查看车主身份证件和办理机动车登记证书使用的证件是否一致,号码是否相符,从而确认是否一手车。
2、查看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的国产/进口项目内的填写内容:有填写进口、海关或工商罚没及境外自带等字样的时候要特别注意,这些可能影响车辆的销售价格。
3、车辆登记证怎么审核?查看实用性质项目内填写的内容是营运还是非营运,如果是营运要注意,并及时通知定价中心。
4、查看是否有抵押贷款,办理解押手续须本人与贷款银行联系,否则无法过户。
5、出示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可代办,但必须有客户身份证原件:丢失补办的必须车主本人到场。机动车登记证书一般在车辆管理所办理,领取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6、2011年10月8日之前上牌的车辆均未办理机动车登记证书。之后上牌的车辆都有机动车登记证书,但约一个月的时间内办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未发放,车主本人可直接去原办理车管所领取。
2、如何补办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登记证书补办流程如下:
办理条件
1、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2、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申请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当场办理)。
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应将车开到车管所。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二次补领
丢失补办的,需到任意车管分所验车照相,然后到分所领取。需要车主身份证原件,以北京为例,外地户口需北京暂住证。当时可取,不能代办。
具体补办费用以及缴费标准以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2)车辆登记证补办武汉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明确表示,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需要手续
(一)《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二)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委托代理人办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并在《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上签字,机动车所有人不签字;
(四)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五)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需提交、行政执法部门、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证明原件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参考资料:网络-机动车登记证
3、车辆登记证书丢失怎么补办
1、驾驶人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2、申请时应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遗失书面声明;
3、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注意:
1、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2、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不得申请补发。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第十一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时登记下列事项: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号码或者单位代码、住所的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二)机动车的类型、制造厂、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车身颜色;
(三)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
(四)机动车的使用性质;
(五)机动车获得方式;
(六)机动车来历凭证的名称、编号和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的名称、编号;
(七)车辆购置税完税或者免税证明的名称、编号;
(八)机动车办理保险的种类、保险的日期和保险公司的名称;
(九)机动车销售单位或者交易市场的名称和机动车销售价格;
(十)注册登记的日期;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登记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是机动车办理了登记的证明文件,记载本办法规定的登记事项。
《机动车登记证书》不随车携带。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登记证书》随车交给现机动车所有人。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或者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及时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并交验车辆: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行驶证》。
4、武汉行驶证丢了补办需要什么手续
武汉,行驶证丢了补办需要车主的身份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蓝色本)。
《机动车登记办法》: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号牌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标志,其号码是机动车登记编号。《机动车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
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灭失或者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号牌或者《机动车行驶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五十条:车辆管理所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资料,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补发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的事项。机动车号牌灭失或者丢失的,自受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补发,原机动车登记编号不变,补发期内应当给机动车所有人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灭失或者丢失的,应当在受理当日补发。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号牌或者《机动车行驶证》辨认不清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发,并交回机动车号牌或者《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自受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予以换发。《机动车行驶证》于受理当日予以换发。
5、武汉车辆行驶证副本丢了怎么办?登记为公司车辆。谢谢!
带上行驶证正本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这个不确定是否一定要提供,但是带上保险些)到武昌沙湖武汉市车管所相关窗口办理即可。
6、车辆登记证丢失,去哪部门补办?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申请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按规范要求填写、车主签名);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存复印件);
3、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此项业务不能代办,需机动车所有人本人前来办理;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供代码卡、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一、领取表格并规范填写。(车管所、各车管分所、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窗口领取)
二、申请核档、查验机动车、申领/补登记证书业务办理顺序:
1、档案科申请核对档案,领取核档受理回执,规定工作时间内领取核档证明;
2、刑侦处刑侦验车;
3、查验岗查验机动车;
4、登记审核资料,领取受理回执。
三、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
申请人到车管所机动车注册登记办证大厅发证窗口领取;领证要求:受理回执、缴费凭证、车主的身份证明原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供代码卡、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车辆登记证书怎么补办?
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应将车开到当地任意车管分所或者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辆管理所办公窗口办理。在对车辆进行查验完毕后,应提交下列资料: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交管局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本市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外省市在本市暂住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当场办理)。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详细规定可参看交管局网站—“警务公开”—“补(换)领、初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
8、如何补办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按下列规定提交资料并交验车辆:
(一)《
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但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四)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当场办理);
(五)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需提交、行政执法部门、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证明原件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办理地点:
(一)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到
车辆管理所总所办理。
(二)其他机动车任选车管分所或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辆管理所办公窗口办理。
9、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了怎么补办
以北京为例说明:
办理地点
办理补(换)领、初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涉外管理科办理;其他机动车任选车管分所或者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辆管理所办公窗口办理;办理时限 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提交的资料
(一)《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但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四)初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还需提交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五)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六)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需提交、行政执法部门、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证明原件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七)申请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交回原机动车登记证书。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需要查验机动车的,查验机动车)—符合规定的,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制作、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
10、我的机动车登记证丢失,要补办,请问要准备什么材料
补领登记证书需要机动车车主本人到车管所进行申领。办理流程,第一步,机动车车主需要将机动车开到车管所的查验区查验车辆;第二步,查验完车辆后,到档案室核查档案;第三步,在车管业务大厅窗口提出申领(需要取号排队)。车主需要带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