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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退坡

发布时间:2023-06-19 05:01:58

1、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新能源汽车补贴2022年最新政策,报废旧车,购买新能源车的补贴10000元/辆,购买燃油车的补贴5000元/辆,转出旧车,购买新能源车的补贴8000元/辆,购买燃油车的补贴3000元/辆。
电动汽车续航里程,要是在300公里以下的没有补贴,而续航里程在300至400公里的纯电动汽车补贴将下降至0.91万元,以及续航里程在400公里以上的纯电动汽车补贴下降1.3万元,而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还包含着减免购置税,一般只是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才会免征车辆购置税。
国家对每个地区的新能源补颤神贴标准是不一样的,有些地区是分批给予补贴,而有些地区却是一次性给予补贴,其补贴力度一般在5000至10000元之间,具体多少还是要看当地政策通知,以广州市为例,根据政策明确表示,各级财政补贴资金单车的补贴总额,国家补贴加地方补贴,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国家补贴+地方补贴+消费者支付金额的百分之60。 一、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30%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茄正亏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称《通知》),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等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20%。
二、补贴金额(新能源乘用车)
1、纯电动汽车续航里程<300公里:没有补贴;
2、纯电动汽车续航里程=300至400公里:补贴9100元/辆;
3、纯电动汽车续航里程>400公里:补贴12600元/辆。
4、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NEDC工况下续航里程≥50公里:补贴4800元;
5、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WLTC工况下续航里程≥43公里:补贴4800元。
(PS:不同地区政策可能不同,具体金额以当地规定为准)
三、2023年终止新能源补贴政策
《通知》中的第二大点明确提出: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2022年12月31日之后上牌的车辆不再给予补贴。同时,继续加大审核力度,做好以前年度推广车辆的清算收尾工作。
以上便是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多少钱的具体内容了,虽然今年补贴标准有所退坡,但补贴的金额依旧不算少,大家在买车后可以直接通过当地的交管平台申领补贴,一般补贴金额会在一个月左右到账。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第一条,保持技术指标体系稳定,坚持平缓补贴退坡力度
为创造稳定政策环境,2022年保持现行购置补贴技术指标体系框架及门槛要求不变。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清李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要求,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20%。
第二条
做好测试工况切换衔接,实现新老标准平稳过渡
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试验方法标准将更新。新标准发布实施前,按照老标准进行检测的产品,只要符合补贴政策技术门槛要求,均可按规定享受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在新试验方法标准下的补贴技术要求,有条件的等效全电续驶里程应不低于43公里;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中对应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应小于65%,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应小于同整备质量纯电动乘用车电能消耗量目标值的125%。其他新能源汽车在新试验方法标准下的技术要求,适用财建〔2020〕86号文件规定。

2、新能源车补贴政策 2022

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一、保持技术指标体系稳定,坚持平缓补贴退坡力度
为创造稳定政策环境,2022年保持现行购置补贴技术指标体系框架及门槛要求不变。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要求,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20%。
二、明确政策终止日期,做好政策收尾工作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要求,为保持新能源汽车产业良好发展势头,综合考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市场销售趋势以及企业平稳过渡等因素,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2022年12月31日之后上牌的车辆不再给予补贴。同时,继续加大审核力度,做好以前年度推广车辆的清算收尾工作。
三、加强产品安全监管引导,确保质量和信息安全
健全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压实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强化产品质量保障能力,满足国家关于汽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在线升级等管理要求。提升企业监测平台效能,提高售后服务能力,做好事故应急响应处置。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相关部门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汇总起火及重大事故信息,加快建立车辆事故报告制度,对于隐瞒事故信息、不配合调查的,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涉事车型补贴资格。
本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本通知未作规定的事项,继续按照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审批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16〕877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9〕213号)、《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593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深化行业管理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有序发展。完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有效承接财政补贴政策,研究建立与碳交易市场衔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夯实地方主体责任,遏制盲目上马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项目等乱象。推动完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管理相关法规,建立健全僵尸企业退出机制,加强企业准入条件保持情况监督检查,促进优胜劣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意见》对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出6个方面25条具体政策措施。四是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抓紧研究确定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支持政策,改革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替代燃油公交车步伐,给予新能源汽车的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完善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体系,制定新建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政策,建立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制度,实行差异化的新能源汽车交通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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