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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能耗监测

发布时间:2023-04-16 00:31:26

1、为什么纯电动汽车的实际续航,远不及厂商宣传那么高?

几乎所有纯电动车的宣传广告,都会把续航里程标注在最显眼的位置,这么做是想告诉消费者“我家汽车跑遍全球不是事”。可纵然续航里程已飙升至五六百公里,焦虑质疑声依然此起彼伏。事实上依照现有技术及车主反馈来看,纯电动车续航里程的确存在“虚标”现象。


例如蔚来ES8
2018款425KM基准版车型,工信部纯电续航里程425公里,根据某车之家口碑数据显示,实际续航里程打了8.5折只有约360km。而一些技术实力相对较弱的纯电动车,实际续航里程可能只有品牌宣传的一半。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实际续航里程与标称差距如此之大?

1.外界因素左右里程

影响纯电车续航里程的因素有很多,比如整车重量、驾驶习惯及行驶路况等,而电池包是最核心关键的物件。无论是磷酸铁锂还是三元锂电池,其能量密度远不及汽油,所以在容量有限的情况下,纯电车续航里程无法与同级燃油车相提并论。能力密度低还是个小问题,最致命的是电池包并不稳定。

汽油存入油箱后,只要不发生泄露,其存储能量几乎不会发生变化。电池包则不同,其内部化学物质十分活跃,容易受外界温度影响。温度过低,电池内阻增加降低容量,放电速度也变慢。温度过高,内部化学物质过度活跃也会造成性能损失。据相关数据显示,电池包正常温度为25℃,温度每下降10℃,续航里程缩短约10%(上升约为5%)。

电池包就像是人类,只要没能维持正常体温,身体就会出现异样。车企自然知道电池包特性,所以推出了一套保护动力电池使用安全的控制系统BMS。BMS能监测电池各项状态,防止出现过度充电和过度放电。虽无法完全杜绝电池包衰减,但只要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就是成功。BMS是电池包的“守护神”,这就意味着控制系统必须有深厚的技术支撑。可是当下车企技术实力参差不齐,甚至一些厂商都不能同步BMS与仪表盘显示数据。

电池包不稳定性、BMS技术品质及其他外部因素,都会造成实际续航里程与标称有差距。但问题在于,以上因素对于新车续航里程影响甚微,可实际表现与标称相距甚远,甚至能打对折。为何新车续航里程也达不到标称呢?其实我们已经输在了起跑线。

2.等速续航里程“造假”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初期,不少车企为了缓解消费者的里程焦虑,以“60km/h等速续航”标准标注续航里程。等速续航测试是将纯电动车关闭所有电器设备,在正常温度下以60km/h的速度均速行驶,怎么做可以得到最大续航里程数。例如比亚迪唐EV600、传祺GE3
530和北汽EU R550等,均是60km/h等速续航里程。


不过明眼人一看便知,60km/h等速续航与实际用车场景严重不符,李想、李斌和何小鹏等造车新势力大佬,更是炮轰等速续航里程是虚假宣传:“什么开500公里,开个300公里都够呛!”最终这块遮羞布被无情扯下,续航里程统一采用NEDC标准。相对而言,NEDC测试结果比60km/h等速更精准。

3.NEDC里程依然“虚弱”


NEDC是以欧洲路况制定的能耗测试标准,是工信部测试汽车能耗的主要依据。NEDC测试工况包含4个市区循环和1个郊区循环,市区测试工况是汽车加速度至一个数字后,稳定行驶一段距离再减速。郊区测试工况则相对简单,汽车以最高不超过120km/h的速度行驶。尽管NEDC测试工况更多样,但还远达不到接近实际驾驶工况。


测试时间短里程少、速度变化不够丰富,与实际驾驶工况出入较大。除此之外,测试环境过于理想,也影响了数据真实性。汽车是在台架上测试,削弱了风阻对能耗的影响。室温环境控制在25度左右、测试时关闭所有电器设备及没有货物乘客等,都意味测试结果不够“真诚”。本质上讲,NEDC标准也不太适合测试纯电动车续航里程。

4.EPA精准但不宜启用


那有没有能够真实反映续航里程的测试标准呢?从实际结果来看,美国EPA测试数据最接近实际续航。EPA中有纯电动续航里程专用测试标准,包括市区工况、高速工况、激烈驾驶工况以及空调全负荷工况4个循环,总测试时间为3839秒。不仅如此,
EPA测试环境也尽可能接近实际路况,风阻、负载、动能回收、前驱后驱和四驱等情况都在考虑范围内。


相比NEDC循环测试标准,EPA测试项目更多、强度更大,当然结果也更加准确。以Model
3长续航版为例,NEDC续航里程约为590km,EPA测试结果为535km,根据大部分车主反馈的500km相差无几。正因为EPA测试续航里程更加精准,特斯拉老板马斯克曾商量照此标注里程数据,不过后来还是妥协性采用NEDC标准。

实际上不仅是特斯拉,绝大多数车企也只敢启用NEDC标准。一方面新能源汽车产业仍处在起步阶段,NEDC标准最为适用。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谋条活路,毕竟续航数据好看(EPA≈NEDC*0.7)才能吸引消费者。也正是为了产业能够积极发展,消费者只能默默承受“美颜下的暴击”。

2、作业:新能源汽车的检测标准有哪些,主要针对是哪些内容?

在新能源汽车安全检测过程中,查博士了解到常用新能源汽车安全检测标准要求来判定测得的新能源汽车安全检测数据是否合格,而根据新能源汽车安全检测项目的不同,其安全检测判定标准要求也不同,下面来为大家介绍新能源汽车不同安全检测项目的判定标准要求。
一、绝缘电阻要求
新能源汽车安全检测标准要求规定当施加最大电压时,测得的直流电路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Ω/V,测得的交流电路当不小于500Ω/V,而如果直流和交流的B级电压电路存在可导电的连接在一起的情况,则测得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00Ω/V。
二、绝缘电阻监测要求
新能源汽车应具备绝缘电阻监测功能,且新能源汽车制造厂商所制造的新能源汽车在最大工作电压下,直流电路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Ω/V,交流电路当不小于500Ω/V,车辆B级电压电路接通且未与外部电源传导连接时,该装置能够持续或者间歇地检测车辆的绝缘电阻值。
艾普欧盛.jpg
三、电位均衡要求
新能源汽车电位均衡检测时, 遮拦等外露导电部分与电平扰源如台间的连接阻抗应不大于0.1Ω;电位均衡通路中,可以被人同时触碰到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与外露可导电部分之间距离应不大于2.5m且两个可导电部分间缓启电阻应不大于0.2Ω。
四、电容耦合要求
新能源汽车电容耦合检测要求规定,测试的新能源汽车所有B级电压电路中,任何B级电压带电部件和电平台之间的总电容最大工作电压存储能量裂昌应不大于0.2J。
艾普欧盛.png
五、新能源汽车交流充电插座要求
新能源汽车交流充电插座应有端子将电平台与电网的接地部分连接,新能源汽车交流充电插座的绝缘电阻,包括充电时传导连接到电网的电路,当充电接口断开时应不小于1MΩ。
六、新能源汽车直流充电插座要求
新能源汽车直流充电插座应有端子将车辆电平台和外接电源的保护接地相连接,车辆直流充电插座的绝缘电阻,包括充电时传导连接到车辆直流充电插座的电路,当充电接口断开时应不小于1MΩ。

3、探秘上汽大众新能源“未来工厂”,造车新势力可能压力山大了?

在新能源这条赛道上,造车新势力势头强劲,传统燃油车企虽具备更深厚的造车功底,但就新能源车型市场表现来看,说传统车企在新能源赛道陪跑造车新势力一点也不为过。那么是不是说,面对如日中天的造车新势力,转型不易的传统车企只有赛道边缘陪跑的份?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在今年的北京车展上,上汽大众首款全新纯电平台打造的纯电SUV ID.正式亮相,这就意味着上汽大众迈向了纯电新能源时代。而ID.车型背后的“母体”,正是上汽大众历时两年时间打造的新能源汽车工厂。

上汽大众MEB工厂,年产能30万台

两年磨一利剑,这不仅让我们看到了上汽大众面对新能源风口的神速反应,更是让我们看到了上汽大众的殷实的家底,以及雄厚的技术实力。从2018年破土动工,到2019年落成、调试,再到今年的10月,这艘具备年产能30万台,国内生产规模最大、效率最高的纯电动汽车“超级母舰”即将正式出海远航。

这让笔者不禁想起网络上的一个段子:让你先跑29米,因为我的大刀长达30米。面对势头迅猛的造车新势力,上汽大众不慌不忙并拍了拍造车新势力的肩膀说,让你们先跑29米。然而大家都不知道,上汽大众背后有一把长达30米的大刀。那么上汽大众这把刀到底有多锋利呢?

自动化程度高,打造智能“标杆工厂”

随着工业技术的飞速发展,工业自动化生产已是大趋势。在上汽大众新能源工厂,你能够看到整洁安静的厂区、井井有条的生产线、高效而有序的机器人……俨然一副未来工厂的模样。新能源汽车工厂是上汽大众目前最先进、智能的标杆工厂,投入多项大众汽车集团首次、国内首次使用的前沿技术,进一步提升自动化率,保障每一辆下线产品的稳定质量。

工厂广泛应用了高度自动化装配及自动测量技术,如车身车间首次使用了机器人全自动拧紧工艺及At-line在线测量技术、油漆车间使用自动门板喷蜡机器人、总装车间应用了企业首个全自动合装平台等。相比传统的人工安装,自动化设备的投入使生产效率更高、质量更加稳定可靠。

数字化、网联化生产,全方位数字化管理

互联网的飞速发展,让汽车工业数字化、网联化生产制造成为现实。新能源汽车工厂是上汽大众首个实现工业无线网络全覆盖的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数据信息将被实时收集并传输至数据平台储存,实现系统集成、数据协同。

同时,工厂应用了中央监控系统、设备智能管理系统、生产关键指标动态管理系统、能源智能管理系统四大核心系统。这些系统将对生产线上产生的“大数据”进行监控与分析,无论设备运行、产品质量、物流、能源消耗各种信息都尽在掌握,让制造可视、可追溯、可预测。每辆ID.车都将在智能系统的全方位数字化管理中驶下生产线,带来更佳品质。

节能环保工厂,贯彻绿色生产理念

面对能源危机,环境危机,生产、生活节能环保是至关重要的。上汽大众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不仅在发展步伐上迎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更是在生产设备、生产环节中落实绿色生产理念。新能源汽车工厂运用了太阳能光伏发电、热电联供、余热回收、雨水回收利用、中水回用技术、能源管理系统等28项节能环保措施;同时,能源智能管理系统(EMS)还会动态监测5大能种消耗,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手段,分析和预测车间能耗,实现精细化的能源管理。

另外,凭借一系列环保技术,工厂的能源、水、二氧化碳、挥发性有机物和废弃物5项关键环境指标下降了20%.同时,新能源汽车工厂还在住房和城乡建筑部的绿色建筑设计评审中荣获3星标识,这也是该评审的最高星级,充分证明了其绿色环保水平。

伴随着新能源浪潮的汹涌推进,造车新势力“野蛮生长”。在大家都以为传统车企只能边缘陪跑新势力的时候,北京车展上汽大众ID.纯电SUV亮相,似乎打响了传统车企新能源市场战略反攻第一枪。而其打造的新能源“超级母舰”正式出海,也将预示着上汽大众在新能源赛道上火力全开,领跑新能源行业也是大有可能的事。

4、十大变化 工信部将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2月10日,工信部发布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众可在2020年3月10日前提出意见。
修改内容包括:将原管理规定的第五条第三款修改为:“(三)具备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所必需的技术保障能力、生产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符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将《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审查要求》中“一、设计开发能力”修改为:“一、技术保障能力”,并对有关内容作出相应修改。
另外,工信部还将对包括《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申请书》等十项内容进行修改或删除。
以下为通知原文:
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
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为更好适应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9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五条第三款修改为:“(三)具备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所必需的技术保障能力、生产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符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见附件1,以下简称《准入审查要求》)。
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条件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在企业集团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监管责任的前提下,其下属企业(包括下属子公司及分公司)的准入条件予以简化,适用《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审查要求》(见附件2)。”
二、删除第二十九条。
三、删除第三十条。
四、删除第三十一条。
五、将附件1《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修改为:
序号
准入审查要求

技术保障能力
1*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具备与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相适应的技术保障能力。在新能源汽车产品生产、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等方面建立相应的流程,制定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文件,提供全面的技术保障。
2*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具备对新能源汽车整车和自制部件的测试能力,能够评价、确认与技术保障能力相关的技术要求,包括:整车动力性、经济性、可靠性模拟测试能力;动力系统、驱动系统和控制系统集成测试能力(包括制动回馈功能测试能力)、电子电控系统功能测试能力及耐环境性(高温、低温、振动、盐雾等)测试能力、通讯系统模拟测试能力、控制软件分析测试能力、硬件在环测试能力、单个箱体的动力蓄电池包(超级电容器)性能测试能力及耐环境性(高温、低温、振动等)测试能力、电子电器件的电气性能基本测试能力、高压电安全测试能力。申请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还应具备发动机性能/工况排放、能耗、电机性能、机电耦合装置性能综合测试台架;申请燃料电池汽车的,还应具备燃料电池系统性能测试台架、车载氢系统泄漏及高压气体安全方面的测试仪器和设备。

生产能力
3*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所必需的生产设备设施。
应具备专用充电设备,数量应能保证产品充电需要。
应建立充分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人员防护措施、应急处理措施。
4*投资项目审批文件中要求建设发动机生产条件的整车生产企业,申请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品时,应具备发动机的生产能力,至少应有缸体、缸盖的精加工生产线,机械化的发动机总成装配线及发动机试验台架。曲轴、凸轮轴、连杆可委托加工。

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
5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实施计算机信息化管理,至少应建立产品可追溯性信息管理系统,应对发动机、车载能源系统/燃料电池系统、储氢系统、驱动电机、整车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总成,以及整车配置、出厂检测数据等进行可追溯性信息管理。
6针对所有原材料、常规部件、车载能源系统及其他电器系统部件、软件及服务等供方,应建立供应链管理体系,确定供方及其产品评价标准、采购技术协议、产品验证规范,对供方及其产品进行评价和选择,并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应保留对供方及其产品的评价、选择、管理记录。
7*应具备保证产品质量所必需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等设备和辅助检具,检验项目覆盖整车主要技术特性参数、主要零部件基本技术参数、功能和性能方面的检验内容,对安全、环保、节能等法规符合性、顾客特殊要求、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项目要求应特别关注,性能指标应满足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且与所要求的测量能力一致。
应具备车载能源系统/燃料电池系统、驱动系统的电气性能与安全、温度、储氢系统安全等项目的检验设备以及整车安全检测线。
应具备整车控制器总成检验能力、整车下线后控制系统及其子系统的检验能力,具备故障诊断专用仪器和软件。
8*应建立从关键零部件总成供方至整车出厂的完整的产品可追溯体系。应建立整车产品信息及出厂检测数据记录和存储系统,存档期限不低于产品的预期生命周期。
当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发生重大共性问题和设计缺陷时(包括由于供方原因引起的问题),应能迅速查明原因,确定召回范围,并采取必要措施;当顾客需要维修备件时,应能够迅速确定所需备件的技术状态。
对于发动机、车载能源系统/燃料电池系统、储氢系统、驱动电机、整车控制器等关键部件,应建立易见的、不可更换的、唯一性标识,并建立可以支持产品追溯的信息数据库。

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
9应建立完整的文件化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包括人员培训(企业内部人员、经销商人员、顾客或使用单位的人员)、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维修服务提供、备件提供、索赔处理、信息反馈、整车产品召回、零部件(如电池)回收及再利用、客户管理等内容,并有能力实施。
应建立相应的技术文件体系,包括销售技术培训手册、整车/底盘/电子电器系统的维修手册、备件目录、专用工具和仪器清单、产品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承诺、应急措施等。
售后服务承诺内容应充分适宜,应在本企业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并严格履行。
已获得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的企业如果发生重组,应保证重组后企业提供的售后服务不低于重组前作出的售后服务承诺。
10维修服务、备件供应满足所有客户要求,能保证在产品的使用寿命期限内、在企业承诺的限定服务时间内向顾客提供可靠的备件、维修和咨询服务。
售后服务体系除能独立完成或与供方协作完成与常规汽车相同的售后服务项目外,还应具备整车及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控制系统及子系统和相关部件的故障诊断专用仪器和软件,具备相应的维修服务能力和更换能力。
应建立零部件(如电池)回收及再利用的渠道,与有关各方签订相关协议,确保回收及再利用的顺利实施。
11*应建立质量信息及时反馈机制及产品安全保障机制。
应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内为所销售的每一辆新能源汽车(含底盘)建立相应的档案,跟踪汽车使用、维护、维修情况,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管理系统,跟踪记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情况。
应按照与用户的协议,对已销售的全部新能源汽车(含底盘)的运行安全状态进行监测,直至汽车停止使用或报废。监测数据应至少包括车辆运行安全、故障、充电、能耗情况等方面,应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能为车辆改进提供数据支持。监测数据保存期应不低于产品的生命周期。企业监测平台应与地方和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监测平台对接。
应建立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包括应急预案、抢险救援方案、事故调查及汇报方案等。
应编写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长期存档备查。
注:1.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的企业,如已按照相同类别的常规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通过审查,则对相关要求免予审查。
2.表中准入审查要求分为否决项和一般项两类,共11个条款,标注“*”的条款(共7个)为否决项。
3.判定原则如下:
(1)现场考核全部否决项均符合要求,一般项不符合不超过2项,审查结论为通过;其余情况均为不通过。
(2)当现场考核结果未达到本注中第(1)条要求时,申请企业可在2个月内针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经验证后达到本注中第(1)条要求的,考核结论为通过;验证未达到第(1)条要求的,结论为不通过,申请企业6个月后方可重新提出申请。整改验证只能进行一次。
六、将附件2《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审查要求》中“一、设计开发能力”修改为:“一、技术保障能力”,并对有关内容作出相应修改。
具体见附件2《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审查要求》。
七、对附件3《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做以下修改:
(一)将GB/T 18387-2008《电动车辆的电磁场发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宽带,9kHz~30MHz》修改为,GB/T 18387-2017《电动车辆的电磁场发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将GB/T 4094.2-2005《电动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修改为,GB/T 4094.2-2017《电动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将GB/T 19836-2005《电动汽车用仪表》修改为,GB/T 19836-2019《电动汽车仪表》;
将GB/T 18386-2005《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修改为,GB/T 18386-2017《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
(二)删除GB/T 27930-2015《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新增GB/T 34657.2-2017《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第2部分:车辆》
(三)新增5项标准,分别为:GB/T 33978-2017《道路车辆用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模块》、GB/T 34585-2017《纯电动货车技术条件》、GB/T 37154-2018《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整车氢气排放测试方法》、GB/T 37153-2018《电动汽车低速提示音》、GB/T 34598-2017《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商用车技术条件》。
具体见附件3《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
八、对附件4《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申请书》做以下修改:
(一)删除“与新能源汽车产品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人)”的内容;
(二)删除“新能源汽车产品设计能力及设计开发过程说明(包括研发机构和人员、开发工具和设备、开发过程描述等)”的内容;
(三)删除“产品开发主要设施设备(含必要的软件程序)清单”的内容。
具体见附件4《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申请书》。
九、根据有关标准制修订情况,对附件5《新能源汽车产品主要技术参数表》内容进行修改。
具体见附件5《新能源汽车产品主要技术参数表》。
十、对附件6《新能源汽车年度报告》做以下修改:
删除对“新产品研发情况”、“研发能力和条件建设情况”内容。
具体见附件6《新能源汽车年度报告》。
自2020年月日起施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9号)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附件1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
序号
准入审查要求

技术保障能力
1*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具备与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相适应的技术保障能力。在新能源汽车产品生产、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等方面建立相应的流程,制定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文件,提供全面的技术保障。
2*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具备对新能源汽车整车和自制部件的测试能力,能够评价、确认与技术保障能力相关的技术要求,包括:整车动力性、经济性、可靠性模拟测试能力;动力系统、驱动系统和控制系统集成测试能力(包括制动回馈功能测试能力)、电子电控系统功能测试能力及耐环境性(高温、低温、振动、盐雾等)测试能力、通讯系统模拟测试能力、控制软件分析测试能力、硬件在环测试能力、单个箱体的动力蓄电池包(超级电容器)性能测试能力及耐环境性(高温、低温、振动等)测试能力、电子电器件的电气性能基本测试能力、高压电安全测试能力。申请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还应具备发动机性能/工况排放、能耗、电机性能、机电耦合装置性能综合测试台架;申请燃料电池汽车的,还应具备燃料电池系统性能测试台架、车载氢系统泄漏及高压气体安全方面的测试仪器和设备。

生产能力
3*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所必需的生产设备设施。
应具备专用充电设备,数量应能保证产品充电需要。
应建立充分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人员防护措施、应急处理措施。
4*投资项目审批文件中要求建设发动机生产条件的整车生产企业,申请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品时,应具备发动机的生产能力,至少应有缸体、缸盖的精加工生产线,机械化的发动机总成装配线及发动机试验台架。曲轴、凸轮轴、连杆可委托加工。

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
5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实施计算机信息化管理,至少应建立产品可追溯性信息管理系统,应对发动机、车载能源系统/燃料电池系统、储氢系统、驱动电机、整车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总成,以及整车配置、出厂检测数据等进行可追溯性信息管理。
6针对所有原材料、常规部件、车载能源系统及其他电器系统部件、软件及服务等供方,应建立供应链管理体系,确定供方及其产品评价标准、采购技术协议、产品验证规范,对供方及其产品进行评价和选择,并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应保留对供方及其产品的评价、选择、管理记录。
7*应具备保证产品质量所必需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等设备和辅助检具,检验项目覆盖整车主要技术特性参数、主要零部件基本技术参数、功能和性能方面的检验内容,对安全、环保、节能等法规符合性、顾客特殊要求、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项目要求应特别关注,性能指标应满足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且与所要求的测量能力一致。
应具备车载能源系统/燃料电池系统、驱动系统的电气性能与安全、温度、储氢系统安全等项目的检验设备以及整车安全检测线。
应具备整车控制器总成检验能力、整车下线后控制系统及其子系统的检验能力,具备故障诊断专用仪器和软件。
8*应建立从关键零部件总成供方至整车出厂的完整的产品可追溯体系。应建立整车产品信息及出厂检测数据记录和存储系统,存档期限不低于产品的预期生命周期。
当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发生重大共性问题和设计缺陷时(包括由于供方原因引起的问题),应能迅速查明原因,确定召回范围,并采取必要措施;当顾客需要维修备件时,应能够迅速确定所需备件的技术状态。
对于发动机、车载能源系统/燃料电池系统、储氢系统、驱动电机、整车控制器等关键部件,应建立易见的、不可更换的、唯一性标识,并建立可以支持产品追溯的信息数据库。

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
9应建立完整的文件化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包括人员培训(企业内部人员、经销商人员、顾客或使用单位的人员)、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维修服务提供、备件提供、索赔处理、信息反馈、整车产品召回、零部件(如电池)回收及再利用、客户管理等内容,并有能力实施。
应建立相应的技术文件体系,包括销售技术培训手册、整车/底盘/电子电器系统的维修手册、备件目录、专用工具和仪器清单、产品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承诺、应急措施等。
售后服务承诺内容应充分适宜,应在本企业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并严格履行。
已获得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的企业如果发生重组,应保证重组后企业提供的售后服务不低于重组前作出的售后服务承诺。
10维修服务、备件供应满足所有客户要求,能保证在产品的使用寿命期限内、在企业承诺的限定服务时间内向顾客提供可靠的备件、维修和咨询服务。
售后服务体系除能独立完成或与供方协作完成与常规汽车相同的售后服务项目外,还应具备整车及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控制系统及子系统和相关部件的故障诊断专用仪器和软件,具备相应的维修服务能力和更换能力。
应建立零部件(如电池)回收及再利用的渠道,与有关各方签订相关协议,确保回收及再利用的顺利实施。
11*应建立质量信息及时反馈机制及产品安全保障机制。
应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内为所销售的每一辆新能源汽车(含底盘)建立相应的档案,跟踪汽车使用、维护、维修情况,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管理系统,跟踪记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情况。
应按照与用户的协议,对已销售的全部新能源汽车(含底盘)的运行安全状态进行监测,直至汽车停止使用或报废。监测数据应至少包括车辆运行安全、故障、充电、能耗情况等方面,应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能为车辆改进提供数据支持。监测数据保存期应不低于产品的生命周期。企业监测平台应与地方和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监测平台对接。
应建立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包括应急预案、抢险救援方案、事故调查及汇报方案等。
应编写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长期存档备查。
注:1.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的企业,如已按照相同类别的常规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通过审查,则对相关要求免予审查。
2.表中准入审查要求分为否决项和一般项两类,共11个条款,标注“*”的条款(共7个)为否决项。
3.判定原则如下:
(1)现场考核全部否决项均符合要求,一般项不符合不超过2项,审查结论为通过;其余情况均为不通过。
(2)当现场考核结果未达到本注中第(1)条要求时,申请企业可在2个月内针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经验证后达到本注中第(1)条要求的,考核结论为通过;验证未达到第(1)条要求的,结论为不通过,申请企业6个月后方可重新提出申请。整改验证只能进行一次。
附件2
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审查要求
一、技术保障能力
企业集团如果具备共用与通用的技术保障能力,则下属企业可以借用,并简化《准入审查要求》“技术保障能力”的考核要求。
二、生产能力
下属企业应满足《准入审查要求》“生产能力”的相关要求。
对于车身、底盘等总成部件,如果企业集团在冲压、焊装等方面有统一生产布局,则可简化下属企业的相关能力要求。
三、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
下属企业应满足《准入审查要求》“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的相关要求,并能够独立实施。但在检验能力中,涉及定期抽查、型式检验等方面的工作可由企业集团统一完成。
共用与通用产品的零部件配套可在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一评价、统一要求下进行。下属企业的专有产品,应由下属企业自行制定要求、自行评价,指定配套企业。
四、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
可由企业集团统一销售渠道、提供通用性服务。下属企业的专有产品,应由下属企业提供专项服务。
附件3
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名称
标准号
备注
1储能装置(单体、模块)
电动汽车用锌空气电
GB/T?18333.2-2015
6.2.4、6.3.4?90°倾倒试验对水系电解液蓄电池暂不执行。
车用超级电容器
QC/T?741-2014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31484-2015
6.5工况循环寿命结合整车可靠性标准进行考核。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31485-2015
6.2.8、6.3.8针刺试验暂不执行。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31486-2015
道路车辆用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模块
GB/T 33978-2017
储能装置(电池包)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 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
GB/T?31467.3-2015
对于由车体包覆并构成电池包箱体的,要带箱体/车体测试;电池包或系统尺寸较大,无法进行台架安装测试时,可进行子系统测试。
2电机及控制器
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第1部分:技术条件
GB/T?18488.1-2015
5.6.7电磁兼容性结合GB/T 18387-2008电磁兼容考核;5.7可靠性试验结合整车可靠性进行考核;附录A不执行。
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 第2部分:试验方法
GB/T?18488.2-2015
10可靠性试验、9.7电磁兼容性暂不执行。
3电动汽车安全
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第1部分:车载可充电储能系统(REESS)
GB/T?18384.1-2015
5.1.2(除乘用车和N1类车辆外的其他汽车)绝缘电阻测试条件,可在室温条件下进行;
5.2污染度暂不执行;
5.3有害气体和其他有害物质排放暂不执行。
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第2部分:操作安全和故障防护
GB/T?18384.2-2015
6用户手册涉及项目暂不执行;
8紧急响应涉及项目暂不执行。
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
GB/T?18384.3-2015
6.3.3电容耦合 暂不执行;
7.2B(除乘用车和N1类车辆外的其他汽车)绝缘电阻测试条件,可在室温条件下进行;
9用户手册 涉及项目暂不执行。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GB/T?24549-2009
4电磁场辐射
电动车辆的电磁场发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18387-2017
5电动汽车操纵件
电动汽车 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GB/T?4094.2-2017
6电动汽车仪表
电动汽车仪表
GB/T 19836-2019
7能耗
电动汽车 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 试验方法
GB/T?18386-2017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
GB/T?19753-2013
重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
GB/T?19754-2015
8电动汽车除霜除雾
电动汽车风窗玻璃除霜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24552-2009
5.1.1除霜试验环境温度对于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为-10℃。
9纯电动汽车技术条件
纯电动乘用车 技术条件
GB/T?28382-2012
纯电动货车 技术条件
GB/T 34585-2017
10燃料电池发动机
燃料电池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
GB/T?24554-2009
11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加氢口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加氢口
GB/T?26779-2011
12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车载氢系统 技术要求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车载氢系统 技术要求
GB/T?26990-2011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车载氢系统 试验方法
GB/T?29126-2012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整车氢气排放测试方法
GB/T 37154-2018
13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20234.1-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
GB/T?20234.2-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
GB/T?20234.3-2015
14通信协议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 第2部分:车辆
GB/T 34657.2-2017
15碰撞后安全要求
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
GB/T?31498-2015
采用B级电压的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应符合本标准规定。
16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
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
QC/T?838-2010
5.1.3.1绝缘、5.2.1高压电器设备及布线、5.3低压电器设备及电路设施暂不执行。
17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技术条件
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 技术条件
GB/T 32694-2016
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商用车 技术条件
GB/T 34598-2017
18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2部分:车载终端
GB/T 32960.2-2016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3部分: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GB/T 32960.3-2016
19.定型试验
电动汽车 定型试验规程
GB/T?18388-2005
4.1.2、4.1.3电动车除霜除雾结合GB/T?24552-2009标准的方法和要求考核。4.3可靠性行驶对于纯电动乘用车按照GB/T 28382-2012标准4.9可靠性要求考核。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定型试验规程
GB/T?19750-2005
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 定型试验规程
QC/T?925-2013
电动汽车 动力性能 试验方法
GB/T?18385-2005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动力性能 试验方法
GB/T?19752-2005
9.7混合动力模式下的30分钟最高车速暂不执行。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最高车速试验方法
GB/T?26991-2011
20低速提示音
电动汽车低速提示音
GB/T 37153-2018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王鸣幽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5、福特电马怎样查看百公里电耗

如果您想查看福特电马的百公侍碧里电耗,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1. 打开福特电马的仪表盘,在屏幕上找到电耗显示的选项。
2. 选择电耗显示选项后,您可以看到当前电量键李以及电耗的数据。
3. 如果您想查看百公里电耗,可以将当前电耗数据除以当前行驶里程,然后乘以100,即可得到百公里电耗的数据。
4. 如果您想更加准老亮举确地了解福特电马的百公里电耗,可以在行驶一段距离后,将电量充满,然后记录行驶里程和电耗数据,再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百公里电耗,这样可以得到更加准确的数据。
总之,要查看福特电马的百公里电耗,需要先找到电耗显示选项,然后按照上述方法进行计算。

6、行车数据车主想查就查 特斯拉数据平台或年内上线

易车讯  日前,我们从相关渠道获悉,据特斯拉内部人士透露,为了让用户能够自由查看车辆后台数据,目前正在开发线上信息系统平台,以供所有车主查询获取车机交互的数据,预计年内上线。

对于智能汽车的数据采集,我国在这方面已作出明确的规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和电动汽车相关国家标准在车辆运行数据监测方面均作出明确要求,允许企业监测的数据限制在车辆运行安全、故障、充电、能耗情况等有关车辆运行状态方面的信息。

车辆行驶产生的海量数据源,可以为行业提供准确丰富的参考数据与指导意见,对智能汽车产业的发展非常有帮助。于企业而言,车辆数据的采集也能更好的帮助其完善产品与服务,甚至是预防潜在的风险。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所有的在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都要建立自己的产品运行安全状态监测平台,以便对自己产品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

在特斯拉上海车展事件中,特斯拉提供30分钟数据后网络上出现的对于数据真实性质疑,特斯拉方面表示,车辆数据是车辆网关读取车内各部件信号并以加密形式存储。存储后的数据采用加密技术记录,无法直接读取、修改、删除相关数据。后台车辆相关数据是从服务器里调出来的,是行驶中各种传感器传给车辆再通过网络传给服务器的,是具有真实性、完整性的车辆数据。同时,车里的黑匣子(EDR)数据是在车辆本地存储的,且定格的。EDR数据的读取通常需要专用设备与车辆进行物理连接,这能够保证EDR数据不被修改。EDR数据也逐渐成为执法机构在进行事故调查时的重要依据,在我国以及美国多起针对特斯拉车辆的事故调查中,EDR均发挥了关键作用,并被执法机构采纳。

出于对用户隐私的保护,目前个人用户想要获取车辆数据,需要通过公检法等政府监管部门,申请书面要求才能提供,而未来平台上线后,用户能够自由查看车辆后台数据,以供所有车主查询获取车机交互的数据,更加方便,更多消息持续关注。

7、新能源汽车空调状况监测系统应该如何设计?

新能源汽车是我们生活中常用的交通工具,那么新能源汽车空调状况监测系统应该如何设计呢?大家请看我接下来详细地讲解。

一,新能源汽车空调监测系统设计背景

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迅速,研发投入不断增加。中通、京华、安凯三大汽车公司都在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国家产业政策也鼓励新能源汽车向工业化方向发展。国内汽车公司、电池公司等针对新能源汽车的新投资项目正在逐步增多。投资者对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关注越来越多,这就增加了对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研究的需求。

二,新能源汽车空调监测系统设计要点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个状态监测系统为新能源汽车的空调系统,以解决这个问题,很难判断失败的新能源车辆空调系统的现有技术。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状态监测系统,包括一种设置在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中的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控制器,所述无线数据传输模块、电源管理模块和数据存储模块进一步包括与无线数据传输模块相连的数据分析服务器。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控制器分别连接空调系统压缩机、内部温度传感器、空调系统风机连接,所述无线数据传输模块包括与所述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控制器连接的数据传输信道交换模块、全球通信网络模块和无线网络模块,分别与所述数据传输信道交换模块连接。

三,新能源汽车空调监测系统作用

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的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状态监控系统可以实时监控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的运行状态。当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运行时,控制器采集空调压缩机、室内温度传感器、空调风扇的运行信息和故障信息等,然后通过无线数据传输模块传输到数据分析服务器,或通过数据存储模块保存。数据分析服务器接收到数据后,可以对数据进行分析和传输。数据包括故障信息、温度、冷热效率和能耗数据。传输的故障信息主要用于对空调系统故障进行实时监控,便于远程协助排查或后续准确排查。其他传输的信息,如温度、冷热效率、能耗数据等,主要是获取空调运行过程中的系统数据,为后续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优化控制策略研究提供数据支持。电源管理模块为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控制器提供独立的电源,保证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控制器在空调系统故障断电时仍能正常运行和监控。


与新能源汽车能耗监测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