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新能源车的优惠政策有那些
2、电动汽车代步车需要驾驶证吗?
所谓电动汽车,指的应该是老年代步车这种电动汽车。若是普通的新能源车这类电动汽车,那么肯定是需要驾驶证的。若是老年代步车这种电动汽车,是否需要驾驶证,我去查询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按规定来说,老年代步车这种电动汽车需要驾驶证!
按照2016年04月01日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第八条的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准予驾驶的车型顺序依次分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这些车型,分别对应A1、A2、A3、B1、B2、C1、C2、C3、C4、C5、D、E、F、M、N、P共计16个分类的驾驶证。
所以,需要使用驾驶证才能开的车型种类非常多。想知道老年代步车这种电动汽车是否需要驾驶证,只要看看老年代步车是否是机动车就行了。
我国车型的分类常见的有二种,一种是机动车,一种是非机动车。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的区别,也做了比较细致的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之规定: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从这份关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定义可以看出,非机动车就是我们常见的脚蹬二轮,三轮自行车,农村用的人力木板车,或者更加古老的马拉车,牛拉车这些比较少见的东西。
而机动车的定义就比较宽泛了,但凡是有动力驱动的车,都算是机动车。而老年代步车这种电动汽车,也是需要电机驱动的,自然算是机动车。
很多人觉得老年代步车这种电动汽车,开的慢跑不快,续航短跑不远,跟动辄跑一百多,续航几百公里的电动车比起来就是玩具,怎么能算机动车呢?其实,关于这一点,也是有细则规定的。
就拿被定义为非机动车的电动二轮车来说,要求最高车速不超过20km/H,整车重量不超过40kg,整车输出功率不超过240W,还要具备脚踏功能。
而老年代步车,据我目测来说,车速超了,重量超了,电机驱动输出功率超了,还是四个轮的,也没有脚踏功能,怎么可能算非机动车。
或者可以看看电商平台对于这种老年代步车的商品简介,随便选一个举个例子。
如图所示,这是电商平台上一款非常经典的老年代步车,仿的是JEEP的外型,车轮,大灯,前保险杠,门窗等零部件齐全,除了小了点,跟市面上常见的四轮家用车是差不多的。
再来看看详细配置,起步价就是1500W,配上60/72V的蓄电池,极速跑到70km左右是没有问题的。而且72V电池大概自重达30kg,实际车重至少在100kg~300KG之间。所以,这类老年代步车无论从车速,车重,还是输出功率来看,都已经不能被定义为电动自行车这类非机动车了。
这类老年代步车,如果按归类算,应该属于电动三轮摩托车,对应的驾照应该是D照。因为D照准驾的车型为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或者最大设计车速超过50km/h的机动车。
无论是从当前的政策还是老年代步车长远的发展来说,这类电动汽车还是配上专用的驾照或者特定的政策比较好。
就拿我这边的情况来说,家里有七十多岁的爷爷和奶奶,他们平日里买生活用品都要去五公里外的集市上赶集。这么远的路程,买了东西还要肩扛手提带回家,对于二位老人家的体力是个非常大的考验。
为此,家人特地给老人家买了一台老年代步车,平日里一些小病小痛可以开着去村诊所拿点药吊个水,出去赶集买菜也不再那么累,对于平日里的生活方便了许多。
现在有这种想法的老年人越来越多,路上跑的老年代步车也多了起来,对正常交通产生了干扰,所以交警开始管起来了。
目前的政策是这类老年代步车需要拿着身份证,购车发票,合格证去上个电.Dxxxxx的特殊牌照,还不准开到市区和县城区去,就在镇子里,村里面开开就好。
这样一来,这类老年代步车就成了比较尴尬的存在,很多城市里的老年人买了也不敢用,上路就扣车。之所以会这样,全因为这类老年代步车没有合法的驾照,没法上正规的牌照,所以成了黑户。
3、新交规电动汽车哪些规定
新标准如下:
1、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2、整车重量不能超过55KG3、电动车电机功率400W4、必须带有脚踏功能如果是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按照电摩处理,上牌及驾照流程跟机动车类似;如果不超标则按照非机动车处理,不需要驾照,牌照登记注册则须根据各地管理办法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4、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国家政策
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国家政策:当前国家对新能源汽车消费端的支持总的来说可概括为金钱补贴、税费减免、牌照路权三个方面。
从2018年2月12日起实施,2月12日至6月1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此前对应标准的0.7倍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从2018年起将新能源汽车地方购置补贴资金逐渐转为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实施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补贴等财税优惠政策,加强城市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应是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重点加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公交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补助对象。补助对象是消费者,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支付。
资金拨付。中央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实行按季预拨,年度清算。生产企业在产品销售后,每季度末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财政、科技部门提交补贴资金预拨申请,当地财政、科技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至财政部、科技部。四部委组织审核后向有关企业预拨补贴资金。年度终了后,根据核查结果进行补贴资金清算。
(4)2016年对于电动汽车有什么规定扩展资料: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
(二)新能源乘用车技术要求
1. 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不低于100km/h。
2. 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90Wh/kg,对高于120Wh/kg的按1.1倍给予补贴。
3. 纯电动乘用车产品,按整车整备质量(m)不同,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Y)应满足以下要求:m≤1000kg时,Y≤0.014×m+0.5;1000<m≤1600kg时, Y≤0.012×m+2.5;m>1600kg时,Y≤0.005×m+13.7。
新能源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推广应用补贴标准如下:
5、2016年国家还将出台哪些新能源汽车政策
一、《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
状态: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预发布时间:2016年初
目的:该政策的出台将指导相关企业合理开展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的生产及回收利用工作,建立上下游企业联动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状态: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预发布时间:2016年初
目的:该政策的出台将推动锂离子电池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引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
三、国家充电标准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GB/T 27930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GB/T 20234等三项标准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18487.1
状态:通过专家技术审查
预发布时间:2016年
目的:该标准的出台意味着国内销售的电动汽车和充电桩将采用统一的接口和传输标准,这将方便广大的电动汽车用户,并有利于我国清洁能源汽车的发展。
四、《第一批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名单》
状态:专家在做评审阶段
预发布时间:2016年初
目的:为那些有实力、有技术的进入者创造条件,允许他们进入到纯电动汽车生产领域,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
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细则》
预发布时间:2016年初
目的:为完成充电基础设施指导意见和发展指南中提出的总目标,国家将对充电设施加大补贴力度。
六、《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办法》
状态:正待征求意见
预发布时间:2016年
目的:该办法将建立一个更为完整的,以积分管理为基础的,有奖有惩的燃料消耗管理制度。中国汽车产业优胜劣汰,产业重组的进程将大大加速,有较强研发能力、重视节能减排的企业将获得极大地发展机遇。这也将成为主机厂积极研发、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强劲推力。
七、《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
预发布时间:2016年
目的:规范低速电动汽车企业,引导低速电动汽车行业健康发展。不合格企业或将被淘汰。
”十二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即将结束,马上将迎来了”十三五“,这一阶段是新能源汽车发展最关键的一年。为了完成2020年500万辆的推广目标,我们预测”十三五“期间,国家将会出台一大波优惠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届时,新能源汽车将会呈现爆发式增长趋势。
6、新能源汽车政策是什么?
新能源汽车政策是买车和卖车都有补贴。补贴汽车的生产厂商即生产者,补贴汽车推广单位即消费者。通常采用在交易中直接扣减补贴费用,将剩余金额与消费者结算的方式。
新能源汽车的信息
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
车型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升温,税收利好政策频现,涵盖了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3种类型。
7、2016年,国家发布了哪些有关新能源汽车的政策
您好!购买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标准已经出台。详细内容如下:
购买新能源车补助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为加强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新能源汽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能源汽车主要指插电式(plug-in)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
第三条补助资金按照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则安排使用,并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第二章补助范围、对象和方式
第四条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动力电池、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并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目录审查、检查检测等工作。
第五条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包括私人直接购买、整车租赁和电池租赁三种形式。
(一)直接购买: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
(二)整车租赁: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租赁企业。
(三)电池租赁:中央财政对电池租赁企业给予补助,电池租赁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向私人用户出租新能源汽车电池,并提供电池维护、保养、更换等服务。
第六条地方财政安排一定资金,重点对充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购置和电池回购等给予支持。
第三章支持条件
第七条试点城市政府是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并建设与应用规模相适应的基础设施。
(二)确定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模式,至少建立一种新能源汽车或电池租赁模式。新能源汽车
(三)制定地方财政补助、电价优惠、设置专用停车位等配套政策措施。
(四)注重动力电池和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相关技术标准的统一,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要与正在制订的国家相关标准相衔接。
(五)建立和完善新能源汽车及电池的报废及回收体系。
(六)建立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开放市场环境,不得对补助车辆实施品牌、车型、产地、经销商等限制。
(七)做好与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的衔接。
第八条申请补助的汽车生产企业及其新能源汽车产品须符合下述条件:
(一)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企业保证销售汽车与目录产品的一致性。
(二)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5千瓦时,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0千瓦时(纯电动模式下续驶里程不低于50km)。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
(三)汽车整车和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具备一定的产能规模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对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并承诺对整车和动力电池按一定的折旧率进行回收。
(四)汽车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应向消费者提供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的产品性能参数保证:在纯电动模式下行使的汽车30分钟最高车速、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最高时速、0-50公里/小时加速时间、最大爬坡度、百公里耗电量(工况法)、续驶里程(工况法),电机类型和功率、动力电池类型及总储电量、充电(快充、慢充)方式和时间、车载充电机的功率和输入电压等。
第四章补助标准与规模
第九条补助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
第十条财政补助采取退坡机制。试点期内(2010-2012年),每家企业销售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乘用车分别达到5万辆的规模后,中央财政将适当降低补助标准。
第十一条中央财政根据试点城市私人购买数量和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采用电池租赁方式的企业,补助数量按其服务的新能源汽车数量确定。
第五章资金申报与下达
第十二条根据试点城市论证通过的实施方案和资金申请,财政部通过省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预拨给试点城市。
第十三条试点城市财政部门根据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情况,据实拨付补助资金,并在月度终了后10日内将月度拨付情况上报财政部。补助资金具体管理办法,由试点城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四条年度终了后30日内,试点城市要认真总结全年推广情况,编制补助资金清算报告,由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财政部,财政部根据地方上报情况和专项核查结果对补助资金进行清算。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和运行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产品一致性负责。对产品与申报材料不符,性能指标没达到要求,以及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助资金的,将视情节轻重对申请企业给予追缴补助资金、通报批评、取消资格等处罚。
第十七条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一、试点城市基本情况
内容包括:城市规模与经济发展情况,特别是当地财政状况和居民购买力水平;机动车发展情况,特别是私人领域乘用车保有情况;新能源汽车研发能力、产业基础及推广应用现状等。
二、试点工作总体目标
内容包括:在私人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总体思路;试点工作目标(2010-2012年),涉及车辆规模、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商业模式创新、消费和使用环境、节能减排效果及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拉动等。
三、试点工作计划
按年度制订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各种商业模式的车辆推广规模;财政预算及使用计划;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推动商业模式创新、鼓励租赁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安排;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等。
四、保障措施
内容包括:明确地方政府领导牵头、相关政府部门参加的试点工作组织协调机构并落实职责;明确负责日常组织管理的机构和人员;明确鼓励政策的体系框架;明确车辆使用及充电站等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规模及用途;明确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单位及资金来源,并说明拟采用的技术标准;明确新能源汽车租赁、售后服务保障及回收、报废等责任主体、职责及监督管理措施;科普宣传措施等。
涵盖小排量传统车
根据前述人士的“报料”,此次出台的新能源汽车补贴办法,其实不能绝对说是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因为只要符合一定条件而又满足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小排量传统型乘用车,也可以享受3000元的补贴。新能源汽车
“据四部委出台的补贴方案,可获得补贴的车型主要有三个类别,一类定义为节能减排车型,凡是排量1.6L以下、排放达到国IV标准而又满足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车和非插入式混合动力车,都算为这一类,可以获得3000元的补贴;第二类车型定义为插入式(PlugIn)混合动力车,该类车型根据电池容量不同,可获得4000到50000元不等的补贴,最高补贴50000元;第三类车型定义为电动车,这类车最高可获得6万元补贴!”上述消息人士表示。
涵盖企业和个人
据了解,四部委会签通过的上述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文件表示,“将在公布之日起实施”。相关厂家人士上周表示,补贴标准文件最快将于本周起向外公布,而补贴政策的起始时间,也将最快从本周算起。至于业界关注的新能源汽车补贴到底是给厂家还是消费者个人的问题,随着上述补贴标准的出台,权威说法也将浮出水面。“补贴是企业和消费者个人都有!”据已获得补贴标准文件的厂家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相关人士表示,就如此前有关部门已“吹过风”的一样,针对消费者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与去年财政部和科技部针对部分城市相关公共服务领域示范推广购买和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实际上相差并不大。
除了拓宽范围被定义为“节能减排”类别的车型,也可以获得3000元的补贴外,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插入式混合动力新能源车的补贴标准,基本上与去年针对于公共用途的混合动力新能源车的补贴标准一致,根据电池容量的不同,该类车可获得4000到50000元不等的补贴。
至于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某厂家相关负责人上周五表示,“由于目前这类车型数量远远没有混合动力和纯电动车型多,因此即使有补贴也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据去年财政部和科技部出台的公共服务用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示范推广补助标准,节油率达100%的燃料电池车的补贴,最高为25万元。
补贴标准
1、1.6L以下、排放达国IV、满足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车和非插入式混合动力车补贴3000元
2、插入式(PlugIn)混合动力车补贴4000-50000元
3、电动车补贴60000元
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
财建[2010]230号
有关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科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91次常务会议有关决定,加快汽车产业技术进步,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节能减排,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扩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的请示》(财建[2010]41号),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根据汽车产业基础、居民购买力等情况和有关要求,四部委选择5个城市编制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启动试点。试点补助资金管理按照《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执行。
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试点城市及所在省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等主管部门要依据本通知及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靠科技,突出自主创新,切实抓好试点工作。要跟踪新能源汽车试点运行情况,及时将试点效果、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以及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函告四部委。
江苏出台新能源汽车补贴细则
根据省新出台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细则,公用事业单位和私人消费者、承建充换电设施的服务运营单位将给予每辆车最高20万元的补贴,汽车生产商按扣减补助后的价格销售。
按照标准,纯电动乘用车每辆补助2.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补助1.5万元,纯电动客车每辆补助20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每辆补助10万元,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每辆补助6万元,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800元、最高每辆6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每辆补助8万元,燃料电池商用车每辆补助20万元。此外,LNG客车、货车等清洁能源汽车每辆补助2万元。裸车、电池分离销售的,按车辆、电池成本比例享受财政补贴。充换电服务运营单位承建的充换电设施费用,省财政给予15%补贴。
据介绍,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是中央和地方按照1:1给予补贴,江苏省的省级财政补贴是按照国家补贴标准的40%支付,剩下的60%由各推广城市财政安排。以一辆纯电动客车为例,目前市场售价在160万-180万元,可享受中央和省市财政补贴100万元,购车成本比普通客车只多出10万-20万元。
谢谢阅读!
8、新能源汽车的定义是什么
【太平洋汽车网】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
“新能源汽车”定义在我国是一个不断更新变化的过程,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定义和所覆盖的车辆类型范围也有一个演进的过程,其定义和内涵逐渐由模糊变得清晰,同时也越来越科学规范。今天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我国新能源汽车定义的变化历程。
2001年,新能源汽车研究项目被列为国家“十五”期间“863”重大科技课题,并规划了以汽油车为起点,向氢动力车目标发展的战略,提出了“电动汽车”这个名词。
2006年“十一五规划”提出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战略,分类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2009年7月1日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文件中,第三条: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
分类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BEV,包括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储能器、二甲醚)汽车等各类别产品。
2012年7月10日国务院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文中,继续沿用了新能源汽车这个名词,分类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主要特征是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
2016年10月20日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此规定中再次明确了新能源汽车的定义。
本规定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
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
(图/文/摄:太平洋汽车网问答叫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