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新能源汽车政策有哪些?
一是不需要摇号,只需要申请排队即可。大家都知道北京燃油汽车指标是多么难获得,这个是有命中概率的,有些人甚至3-4年都没有摇到;然而,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要求,新能源汽车指标只需要申请排队即可,可以确定的是你100%可以命中,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最长可能也就是2年。
二是购车有补贴且用车成本相对较低。购车补贴情况请出门左走,看这里(现在申请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后购买电动汽车还能享受的补贴有多少);用车成本将在以后给大家做出对比,请大家关注小编,尽情关注。
三是不需要再考虑被限行。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17〕12号)要求,纯电动小客车在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不限行。这对于汽车出行每天都是刚需的朋友来说,无疑是最好不过的利好政策了。
四是品格高尚想为实现北京蓝天做贡献。虽然理论上来说,个人做某件事的时候,是不会考虑社会边际效应的,但是生活在北京的小编认为,会有这样一群人,希望能做些什么事情,还北京一片蓝天。
二、新能源汽车产业有哪些政策国家从宏观综合、行业管理、税收优惠、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基础设施等方面制定了全面的政策体系。
——宏观综合政策,为新能源汽车发展奠定基调,指明大方向。
——行业管理政策,任何一个行业发展,必须制定规范,让行业健康发展。
——税收优惠政策,提供优惠,刺激企业进入产业。
——科技创新政策,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必须增加科研投入。
——推广应用和基础设施政策,均为应用层政策,为新能源汽车产业提供消费市场。
2、汽车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有哪些政策环境
新能源汽车是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也是国家大力支持的方向,新型产业的发展也离不开国家各项税收政策的支持,目前我国已形成了最大的新能源汽车消费群体,其实除了普通车主外,企业也能享受到许多新能源汽车的税收优惠政策,近年来,国家一直对新能源汽车车行业加以政策倾斜,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有关新能源商用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信息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吧~
企业能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1、免征车辆购置税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企业选购新能源汽车作为商用车则能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
2、免征车船税
符合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燃料电池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是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
3、节能商用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节能商用车能享受减半征收车船税优惠但也要符合以下标准: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燃用天然气、汽油、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和两用燃料轻型和重型商用车);
(2)燃用汽油、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
税费红利“覆盖”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国家除了在新能源商用汽车方面有着优惠政策外,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更是大力支持,今年以来,国家出台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减税与退税并;,新能源汽车产业既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上游研发产业科技企业又可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各种税收优惠政策都在推动着产业不停向前,企业当然也要及时了解新政,享受税费红利,激发自身的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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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是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也是国家大力支持的方向,新型产业的发展也离不开国家各项税收政策的支持,目前我国已形成了最大的新能源汽车消费群体,其实除了普通车主外,企业也能享受到许多新能源汽车的税收优惠政策,近年来,国家一直对新能源汽车车行业加以政策倾斜,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有关新能源商用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信息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吧~
企业能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1、免征车辆购置税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企业选购新能源汽车作为商用车则能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
2、免征车船税
符合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燃料电池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是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
3、节能商用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节能商用车能享受减半征收车船税优惠但也要符合以下标准: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燃用天然气、汽油、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和两用燃料轻型和重型商用车);
(2)燃用汽油、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
税费红利“覆盖”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国家除了在新能源商用汽车方面有着优惠政策外,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更是大力支持,今年以来,国家出台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减税与退税并;,新能源汽车产业既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上游研发产业科技企业又可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各种税收优惠政策都在推动着产业不停向前,企业当然也要及时了解新政,享受税费红利,激发自身的创新活力。
3、新能源汽车明年政策
2019新能源汽车政策: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随着国家新能源补贴政策的出台,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购买新能源汽车,一是因为节能环保,使用成本低,二是因为国家补贴,到手的价格算是比较划算;2、新能源汽车按照技术上先进、质量上可靠、安全上有保障的原则,适当提高技术指标门槛,保持技术指标上限基本不变,重点支持技术水平高的优质产品,同时鼓励企业注重安全性、一致性。主要是:稳步提高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要求,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要求,提高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门槛要求;3、新能源汽车从2019年开始,对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完成销售上牌后即预拨一部分资金,满足里程要求后可按程序申请清算。政策发布后销售上牌的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从注册登记日起2年内运行不满足2万公里的不予补助,并在清算时扣回预拨资金。
4、济南新能源汽车政策
法律分析:为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部署要求,大力发展绿色交通,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若干政策。一、推广新能源汽车消费;二、加快重点领域推广应用;三、实行差异化交通管理;四、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网络;五、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法律依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第二条 建立健全龙头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联合研发攻关机制,聚焦核心工艺、专用材料、关键零部件、制造装备等短板弱项,从不同技术路径积极探索,提高关键共性技术供给能力。引导汽车、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跨领域合作,建立面向未来出行的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智能交通融合创新平台,联合攻关基础交叉关键技术,提升新能源汽车及关联产业融合创新能力。
5、河南发文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五个目标/五项重点任务
易车讯 日前,河南省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将深入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抢抓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机遇,加快融入全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格局,推动河南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其主要内容如下:
产业布局:以郑州为中心发展整车产业,重点发展新能源客车、乘用车、载货车;产业基础较好的地方重点发展配套产业,引进培育核心零部件龙头企业,努力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依托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郑州城市群(以下简称郑州城市群),重点发展燃料电池载货车、客车,加快建设自主创新能力强、产业化水平高、配套设施完善、示范应用领先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以郑州、许昌、鹤壁、焦作等市为重点加快建设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基地。
主要目标:产业规模跨越增长、关键技术取得突破、配套能力大幅提高、基础设施保障有力和公共领域绿色替代。
其中,产业规模方面,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量突破150万辆、占全省汽车产量的比例超过40%,努力建成3000亿级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力争推动全省汽车整车产值达到5000亿元、零部件及配套产值达到5000亿元、销售及增值服务营业收入达到5000亿元。
基础设施方面,到2025年,全省充(换)电和加(储)氢技术水平和设施规模、运营质量显著提升,建成集中式充(换)电站5000座以上、充电桩15万个以上、加氢站100座以上,实现重点应用区域全覆盖。
公共领域方面。到2025年,除应急车辆外,全省公交车、巡游出租车以及城市建成区的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物流车、邮政用车、环卫用车、网约出租车基本使用新能源汽车;重型载货车辆、工程车辆绿色替代率达到50%以上。
主攻方向:扩大整车规模、做强配套产业和做优增值服务。
其中整车规模方面,依托宇通客车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郑州分公司、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奇瑞汽车河南有限公司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宇通商用车有限公司等企业提升新能源客车竞争优势、新能源乘用车规模并积极发展新能源载货车
配套产业方面,打造千亿级汽车电子产业集群、千亿级动力电池产业集群和百亿级电机电控产业集群。其中,动力电池产业集群将依托骨干企业和研发机构,加快推动电池正负极、隔膜、电解质、电池管理系统等技术创新,加强高强度、轻量化、高安全、低成本、长寿命的锂电池、钠电池和燃料电池系统技术攻关,加快石墨烯负极、纳米硅负极等电池关键材料和固态动力电池、锂硫电池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推动动力电池企业改造升级、扩大产能,引进培育动力电池龙头企业,加快形成千亿级动力电池产业集群。
重点任务:加强技术攻关、做强优势企业、强化推广应用、完善基础设施和推进融合发展。
其中优势企业方面,研究组建省汽车产业投资集团,整合新能源汽车资源,盘活汽车产能。支持企业组建产业联盟(联合体),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平台化、专业化企业集团。支持汽车企业通过技术、品牌、股权投资、产能合作等方式联合研发、生产产品,提升产业集中度和产能利用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企业。聚焦传感器、通信芯片、微处理器、驱动程序、软件算法、连接器、保险盒、插接件等细分领域,大力推进核心基础零部件和元器件、基础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领域补短板,加快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企业,努力培育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小巨人”企业。
推广应用方面,各地城市建成区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环卫车辆、巡游出租车和接入平台的网约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省、市级党政机关每年新增、更新公务用车采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以客运车辆为应用牵引,以货运车辆为主要应用场景,以乘用车为辅助,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打造河南氢能文旅、物流示范名片。
6、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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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新能源汽车政策
法律分析:贯彻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建立长期稳定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建立长期稳定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产学研用结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充电设施生产建设运营企业要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商业模式创新和品牌建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保障产品安全和性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政府引导,市场竞争拉动。地方政府要相应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划,促进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和规范市场准入标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和充电运营服务。 双管齐下,公共服务带动。把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突破口,扩大公共机构采购新能源汽车的规模,通过示范使用增强社会信心,降低购买使用成本,引导个人消费,形成良性循环。 因地制宜,明确责任主体。地方政府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体责任,要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8、国家对于新能源项目的扶持政策
法律分析:一、坚持平缓补贴退坡力度,保持技术指标门槛稳定:为创造稳定政策环境,2021 年保持现行购置补贴技术指标体系框架及门槛要求不变。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 号)要求,2021 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 2020 年基础上退坡 20%;为推动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 2020 年基础上退坡 10%。为加快推动公共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地方可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
二、做好测试工况切换衔接,实现新老标准平稳过渡:2021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试验方法标准将更新。新标准发布实施前,按照老标准进行检测的产品,只要符合补贴政策技术门槛要求,均可按规定享受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在新试验方法标准下的补贴技术要求,有条件的等效全电续驶里程应不低于 43 公里;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中对应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应小于 65%,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应小于同整备质量纯电动乘用车电能消耗量目标值的 125%。其他新能源汽车在新试验方法标准下的技术要求,适用财建〔2020〕86 号文件规定。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市场化长效机制:落实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缺陷调查及主动召回。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被主管部门行政处理处罚的,明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不主动召回、造成重大事故的,或者被主管部门责令召回的,视程度予以暂停或取消推荐车型目录、暂缓或取消财政补贴等措施。推动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和监管机制,强化对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运营、报废等全流程监管,对于起火、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况,开展跨部门联合调查。进一步加强购置补贴审核,提高重点关注企业现场审核比例。落实和完善新能源乘用车积分交易政策,加快研究新能源商用车积分交易制度,承接购置补贴有序退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市场化发展。
四、切实防止重复建设,推动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强汽车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严控增量、优化存量,严格执行新建企业和扩大产能项目等规范要求。加大僵尸企业退出力度,鼓励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坚决遏制新能源汽车盲目投资、违规建设等乱象,推动产业向产能利用充分、产业基础扎实、配套体系完善、竞争优势明显的地区和企业聚集,不断提高产能利用率和产业集中度。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企业单次申报购置补贴清算车辆数量应分别达到 10000 辆、1000 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第四条 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
第五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编制和实施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年度节能计划。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节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