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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第318批新能源汽车与电池

发布时间:2023-02-27 01:36:53

1、收藏 | 2020年第2季度重要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回顾

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

伴随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随之回暖。中汽协数据显示1至5月累计销量29.5万辆,同比下降39.7%,仍未能摆脱负增长态势。对此,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地方政府都相继出台了拉动新能源汽车成长的利好政策。

EV视界对今年第二季度中央及地方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重要政策法规进行总结回顾,下半年新能源车市是否会出现反转值得关注。

【六月份重要政策】

一、 工信部修改“双积分政策”:明确未来三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

经过两年磨合,去年启动两次公开意见征集的新版“双积分”政策终于6月15日落地,工信部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积分办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0%、12%、14%、16%、18%。

2、增加了引导传统乘用车节能的措施,对生产/供应低油耗车型的企业在核算新能源汽车积分达标值时给予核算优惠,考虑到随着油耗达标要求逐年加严,符合低油耗标准的车型技术难度和成本逐步增大的实际情况,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低油耗乘用车的生产量或者进口量分别按照其数量的0.5倍、0.3倍、0.2倍计算。

3、丰富了关联企业的认定条件。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持股总和达到25%以上的其他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同为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持股总和达到25%以上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获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授权的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与该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股总和达到25%以上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以及直接或者间接对该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持股总和达到25%以上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

4、车型涵盖范围更加全面。办法所称传统能源乘用车,是指除新能源乘用车以外的,能够燃用汽油、柴油、气体燃料或者醇醚燃料等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

5、单独提出低油耗汽车油耗核算,办法所称低油耗乘用车,是指综合燃料消耗量不超过《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中对应的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与该核算年度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之积(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的传统能源乘用车。

6、对核算年度生产量2000辆以下并且生产、研发和运营保持独立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进口量2000辆以下的获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授权的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放宽其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的达标要求:

(1)2016年度至2020年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较上一年度下降6%以上的,其达标值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规定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基础上放宽60%;下降3%以上不满6%的,其达标值放宽30%;

(2)2021年度至2023年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较上一年度下降达到4%以上的,其达标值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规定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基础上放宽60%;下降2%以上不满4%的,其达标值放宽30%;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核算要求另行公布。

7、继续完善积分结转。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依据本办法自由交易,并按照下列规定结转,结转有效期不超过三年:

(1)2019年度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等额结转一年;

(2)2020年度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每结转一次,结转比例为50%;

(3)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仅核算传统能源乘用车)与达标值的比值不高于123%的,允许其当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每结转一次,结转比例为50%。只生产或者进口新能源汽车的乘用车企业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按照50%的比例结转。

(4)工信部可根据汽车行业发展情况决定延长抵偿期限和调整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比例。

8、考核方式灵活调整。乘用车企业的新能源汽车负积分,应通过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抵偿归零。工信部可以根据汽车行业发展情况,决定乘用车企业使用2021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对2020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负积分进行抵偿。 

《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修改为:

 

EV视界简评:

受疫情和补贴退坡影响,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低迷,新修改的“双积分”政策再次明确了新能源汽车是我国汽车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

随着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强制考核纳入、油耗要求进一步加严,车企将受到鼓励生产更多的新能源车型赚取更多积分,而在积分交易和转结方面也被赋予一定空间,减轻了压力,刺激车市增量发展。积分市场供大于求情况也将显著改善,交易价格将充分体现市场价值,激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活力,促进产业发展的市场化调节作用也将显著增强。

二、工信部要求企业排查新能源汽车和电池安全隐患

6月8日,工信部装备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动力电池供应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已售车辆、库存车辆的防水保护、高压线束、车辆碰撞、车载动力电池、车载充电装置、电池箱、机械部件和易损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根据车辆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技术手段,降低车辆起火风险。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1、对于出租车、网约车、物流车、公交车等高使用强度的运营类车辆,行驶10万公里以下的排查比例不低于5%,行驶10-20万公里的排查比例不低于10%,行驶20万公里以上的不低于20%。

2、对于私家车,生产企业应明确告知用户,车辆触发何种条件时应回店检修。触发条件应包括:车辆正常行驶里程或使用年限间隔,车辆发生碰撞、泡水等意外情况,车辆仪表出现严重故障报警信号(如电池、过压、过温、绝缘过低,充电插座过温等)等。

3、对于监测平台出现3级报警故障、动力电池故障较多、6个月及以上未行驶或收到风险提示的车辆应进行100%排查。

4、企业应对各地区售后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专用维修设备工具配备及绝缘防护、技术人员维修及防护能力等进行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应积极整改。

5、车辆生产企业应联合动力电池供应商共同开展动力电池的检查,包括动力电池的常规性检查和延伸性检查。其中,外观检查和软件诊断为常规性检查,气密性检查和开箱检查及更换零件为延伸性检查。

6、企业监测平台应当落实7×24小时全天值班制度,设置故障处理联系人。对出现3级故障报警的车辆,应及时通知用户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将处理结果在1日内反馈地方和国家监管平台。对1日内连续出现多次3级故障报警的车辆,应安排开展安全检查,并将处理结果于5日内反馈地方和国家监管平台。

7、企业应承担新能源汽车安全第一责任,应建立并长期保持由研发、生产、售后、质量、监测等部门组成的安全分析和事故调查小组,由企业主管新能源和产品安全的领导担任调查小组负责人。

EV视界简评:

5月份,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频发,引发了社会舆论和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安全问题的关注。

安全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命门,生产企业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遏制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发生。

【五月份重要政策】

一、电动汽车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出台

5月12日,由工信部组织制定的GB18384-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30381-2020《电动汽车安全要求》和GB38032-2020《电动客车安全要求》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在优化电池单体、模组安全要求的同时,重点强化了电池系统热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以及功能安全要求,试验项目涵盖系统热扩散、外部火烧、机械冲击、模拟碰撞、湿热循环、振动泡水、外部短路、过温过充等。其中,需要特别指出的,该项标准增加了电池系统热扩散试验,要求电池单体发生热失控后,电池系统在5分钟内不起火不爆炸,为乘员预留安全逃生时间。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主要是针对电动汽车的电气安全和功能安全要求。在此前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电池系统热事件报警信号要求,能够第一时间给驾乘人员安全提醒;强化了整车防水、绝缘电阻及监控要求,以降低车辆在正常使用、涉水等情况下的安全风险;优化了绝缘电阻、电容耦合等试验方法,以提高试验检测精度,保障整车高压电安全。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主要针对电动客车载客人数多、电池容量大、驱动功率高等特点,在标准基础上,对电动客车电池仓部位碰撞、充电系统、整车防水试验条件及要求等提出了更为严格的安全要求,增加了高压部件阻燃要求和电池系统最小管理单元热失控考核要求,进一步提升电动客车火灾事故风险防范能力。

EV视界简评:

国家高度重视电动汽车的安全问题,这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是中国电动汽车领域首批强制性国家标准,分别从整车、电池、客车三个面提出技术准入门槛,对于提升、保障电动汽车安全将发挥重要作用。三项标准与我国牵头制定的联合国电动汽车安全全球技术法规(UNGTR20)全面接轨。

二、 电动汽车无线充电首批国标出炉

5月7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告发布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4项国家标准,分别是:GB/T 38775.1《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38775.2《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 第2部分:车载充电机与充电设备之间的通信协议》、GB/T 38775.3《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第3部分:特殊要求》、GB/T 38775.4《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第4部分:电磁环境限值与测试方法》。

本次发布的车载充电机与充电设备之间的通信协议及特殊要求等3项国家标准是电动汽车无线充电标准体系中重要的基础通用标准。该标准体系规划标准18 项,规范了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在公共以及私人应用领域的技术要求、性能要求、功能要求、安全要求、通信协议、测试要求及试验方法、互操作性要求及测试方法、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等。除本次发布4项国家标准外,还有4项国标正在编制过程中。

特殊要求规定了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产品设计以及产品测试时需要遵循的功率传输、系统功能相关的要求,给出了明确的性能指标、安全指标、功能指标的基线化要求,明确了相关要求的测试方法,形成了对产品设计和测试的指导性和规范性动作。

通信协议规范了无线充电的具体流程、参数和数据定义等,给出了系统功率传输部分的最小通信协议架构;电磁环境限值和测试方法给出了电磁环境曝露限值。

EV视界简评:

目前国内从事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的企业主要有华为、中兴新能源、中惠创智等科技公司和科研院校。上汽、比亚迪、北汽等车企也进行了相关研发测试。《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系列国标填补了中国在电动汽车无线充电技术领域国家标准规范空白,可支撑私人应用领域的无线充电系统产品开发、测试和应用,对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的量产有较大推动作用。

三、四部门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

5月14日,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对2020年7月1日前生产(机动车合格证上传日期)、进口(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增加6个月销售过渡期,2021年1月1日前,允许在全国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全部地区,以及山西、内蒙古、四川、陕西等省份公告已实施国六排放标准以外的地区)销售、注册登记。

四、工信部:有序放开新能源汽车代工生产

5月25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结束后的“部长通道”活动中,工信部部长苗圩通过网络视频方式接受采访表示,针对新能源汽车发展,下一步将继续从供给侧、需求侧、使用侧三方面发力,为新能源车创造更好的使用环境。

供给侧:将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有序放开新能源汽车代工生产。对有检测能力的企业实行自检自证,减少重复检测。对于研发创新型新能源汽车企业,实行品牌授权试点。

需求侧:除落实好财税支持政策外,还将鼓励换电模式的发展,鼓励地方在执法车、物流车、环卫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服务领域更多采用新能源汽车,以扩大新能源汽车的需求。

使用侧:将继续加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类充换电设施实现互联互通。鼓励地方政府针对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出台停车、通行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总而言之,我们会高度关注新能源汽车发展,使其有一个更好的使用环境,让更多的消费者愿意选择新能源汽车。” 

【四月份重要政策】

一、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通知》

4月23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从2020年4月23日起实施,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为过渡期。 

1、延长补贴期限,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

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 -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2020年补贴标准见附件)。为加快公共交通等领域汽车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2020年补贴标准不退坡,2021-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原则上每年补贴规模上限约200万辆。

2、适当优化技术指标,促进产业做优做强。2020年,保持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技术指标不作调整,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纯电动乘用车纯电续驶里程门槛。2021-2022年,原则上保持技术指标总体稳定。支持“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发展,鼓励企业进一步提升整车安全性、可靠性,研发生产具有先进底层操作系统、电子电气系统架构和智能化网联化特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

3、完善资金清算制度,提高补贴精度从2020年起,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企业单次申报清算车辆数量应分别达到10000辆、1000辆;补贴政策结束后,对未达到清算车辆数量要求的企业,将安排最终清算。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

4、调整补贴方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将当前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调整为选择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有关通知另行发布)。争取通过4年左右时间,建立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形成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5、强化资金监管,对监管不严、造成骗补等问题的地方和企业按规定严肃处理。

6、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根据资源优势、产业基础等条件合理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强化规划的严肃性,确保规划落实。

7、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

8、推动落实新能源汽车免限购、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加大柴油货车治理力度,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优势。

EV视界简评:

国家对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决心和支持没有丝毫改变。今年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新的内容,新的突破,通过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调整和优化,将更加有利于向市场化的发展平稳过渡,同时有助于拉动汽车消费。坚持扶优扶强政策导向,还将促进新能源汽车技术明显进步,引导企业练好内功。 

二、三部委:明后两年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 

4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称,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三、工信部进一步放宽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门槛

4月7日,工信部组织发布了《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主要修改内容包括:

1、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

为更好激发企业活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给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更大发展空间,删除了第五条以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等附件中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相关内容,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同时,强化对企业生产一致性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的要求。

2、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0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生产企业连续两年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特别公示。《准入规定》关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特别公示的要求应与其保持一致。

3、删除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

过渡期临时条款主要适用于《准入规定》实施前已获得准入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要求其在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遵守有关过渡性规定,目前过渡期已经结束。

4、删除新建纯电动车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同时满足《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的条款。

发改委已于2019年实施《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新建纯电动乘用车投资项目需遵守该规定,《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不再予以适用。 

EV视界简评:

工信部最早于2017年发布实施《准入规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能力自此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效提升,随着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工信部进行与时俱进调整,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给企业和市场更多选择空间,吸引投资关注,拉动整个产业链发展。 

四、三部门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4月24日,工信部、公安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三部门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车辆智能管理)》提出,到2022年底,完成基础性技术研究,制修订智能网联汽车登记管理、身份认证与安全等领域重点标准20项以上,为开展车联网环境下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车联网城市级验证示范等工作提供支撑;到2025年,系统形成能够支撑车联网环境下车辆智能管理的标准体系,制修订道路交通运行管理、车路协同管控与服务等业务领域重点标准60项以上。

 《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系列文件包括总体要求、智能网联汽车、信息通信、电子产品和服务、智能交通、车辆智能管理等部分。其中,总体要求、智能网联汽车、信息通信、电子产品和服务等4个部分已分别于2017年12月、2018年6月发布。

 《车辆智能管理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在《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总体要求)》提出的总体框架下,以推动车联网技术在公安交通管理领域应用、保障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为核心,提出了构建包括智能网联汽车登记管理、身份认证与安全、道路运行管理、车路协同管控与服务等方面标准在内的标准体系,列出了标准明细共66项,并将根据发展需求,不定期进行更新完善。

1、基础类标准为其它各部分标准的制修订提供支撑,主要包括术语和定义、分类和编码、符号等方面标准。 

2、智能网联汽车登记管理类标准支撑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测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登记、在用车定期安全技术检验等安全管理工作,包括运行安全要求、运行安全测试要求等方面标准。开展登记管理是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测试和上道路行驶的基本前提。

3、身份认证与安全类标准主要支撑智能网联汽车和道路交通管理系统、设施之间身份互认,主要包括智能网联汽车身份与安全、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身份与安全、身份认证平台及电子证件等方面标准。在车联网环境中,车辆及其驾驶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具有数字身份并对其进行验证是确保信息交互及安全的关键环节。

4、智能网联汽车运行管理类标准主要支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上道路行驶智能网联汽车进行管理,主要包括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和实时运行管理等方面标准。针对智能网联汽车开展道路通行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等道路运行管理工作是车辆智能管理的核心所在。

5、车路协同管控与服务类标准主要支撑车联网环境下道路交通管理设施信息交互及基于道路交通管理相关信息系统提供信息服务。车路协同管控与服务工作是支撑车联网技术在道路交通管理领域应用的根本保障。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2、工信部集中发布3目录:3车企首次登榜,39款燃料电池汽车上榜

近日,工信部正式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11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六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批)》等目录;

1、第11批推荐目录

其中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11批)中,在燃料电池汽车产品方面,共14户企业16个型号上榜。

具体来说,上榜的这16家燃料电池汽车企业分别是,南京金龙和上海万象汽车各以2款产品并列第一;北汽福田、上汽大通、成都大运汽车、厦门金龙、中通客车、吉利四川商用车、南京金龙、珠海广通汽车、东莞中汽宏远汽车、陕西秦星汽车、北京天路通科技、广州广日专用汽车等12家车企各有一款产品入围;车型方面,客车车型共计7款,其中城市客车3款,低入口城市客车4款;燃料电池多用途乘用车1款;燃料电池厢式运输车1款;燃料电池牵引汽车1款;燃料电池自卸汽车1款;燃料电池垃圾车2款;燃料电池保温车2款;燃料电池扫地车1款。

表1 :燃料电池汽车产品列表

配套方面,上榜16款产品共有9家燃料电池企业配套,它们分别是亿华通(含成都亿华通)配套6款车型领跑;海卓动力配套3款车型排名第二;上海捷氢、武汉雄韬氢雄、大连擎研科技、广东探索汽车、重塑科技、潍柴动力、雄川氢能科技(广州)等7家公司各配套1款车型上榜。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有3家车企是首次上榜,他们分别是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北京天路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是首次上榜燃料电池汽车企业。

在燃料电池功率方面,16款车型平均额定功率达到83.69kW,其中有4款车型额定功率超过110kW。其中,成都大运汽车旗下的燃料电池牵引汽车和广州广日专用汽车旗下的燃料电池自卸式垃圾车120Kw是所有车型中功率最高的。

在续航里程方面,400公里以下有3款,400-500km有6款,500-600公里有3款,600公里以上的各有3款车型;值得注意的,金龙牌XML6125JFCEVS0CX燃料电池客车加氢之后180公里(此数据可能有误)续航为上榜车型中最低的。

2、第二十批免车船税目录

其次,在《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批)的公告中共有7款燃料电池车型上榜。

表2 :免车船税燃料电池汽车产品列表

本次燃料电池汽车共有6家7款产品上榜,上榜的燃料电池商用车种类分别为燃料电池城市客车、燃料电池扫路车和燃料电池自卸式垃圾车三种类型。

具体来说,6款燃料电池生产车企分别为福田汽车、申沃客车、中植一客、南京金龙、北京环卫、广州广日。

从续航里程看,所有车型续航里超过400公里,有5款燃料电池商用车续航里程大于500km,其中福田牌BJ6123FCEVCH-5燃料电池城市客车续航里程最长,加氢续航达到655km。

从燃料电池功率来看,有5款燃料电池功率大于80Kw,广和牌GR5250ZLJFCEV燃料电池自卸式垃圾车额定功率达到88kW为最高;

从燃料电池系统配套来看,北京亿华通、上海捷氢以配套2款车型排名第一,深圳氢雄、英博路普、雄川氢雄等燃料电池企业均配套一款车型。

3、第三十六批免购置目录

最后,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六批)中,共有14家企业16款燃料电池车型上榜;

表3 :免车辆购置税燃料电池汽车产品列表

具体上榜车型详情与此次《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第十一批)保持一致。

4、总结

氢云链发现,相比之前工信部逐一发布相关公告来说,最近两次都是集中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统一公布,可以节约公众资源,便于企业以及消费中统一查询,提升了整体的运作效率。

与此同时,氢云链从数据库了解到,截止今日,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共有75款燃料电池车型上榜。其中,由于由于4月发布了2020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针对新的补贴政策要求,推荐目录更新了大量汽车产品的相关信息,而第6批、第7批分别有66款和74款之前推荐目录上榜的燃料电池车型再次上榜。

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一直以纯电动汽车产业作为对标对象,应当吸取纯电动汽车发展过程中的种种经验教训,少走弯路。尽管汽车产业政策开始将权责下放,强调市场化、公平化发展,但在目前的情况下,政策的指导仍是不可或缺的。

希望从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开始,能够有新的政策指导思路,有新的产业发展模式,真正将产业做强,扭转中国汽车“大而不强”的形势。

编辑:氢氢我心 校对:风氢扬 审核:氢云小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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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斯拉国产Model 3价格下探到30万元,谁心焦了?

国产特斯拉入市,心焦的可不只有新能源整车企业

元旦刚过,2020年新能源汽车战事就打响了第一枪。开枪者,特斯拉。

1月3日,特斯拉宣布国产Model 3售价29.905万元起,将于1月7日正式对外交付。这是刨除2.475万元新能源车补贴之后的售价,而且,国产Model 3还享受购置税减免政策。

价位直接下探到30万元,这给国内新能源车企带来的压力可想而知。不过,国产特斯拉入市,心焦的可不只有整车企业,还有国内的动力电池企业。

特斯拉与电池供应商松下之间并不十分融洽的关系早已不是秘密,那么,国产Model 3用的是谁家的电池?

根据彭博社2019年8月的报道,特斯拉从韩国LG化学购买21700型电池,首先用于上海工厂生产的Model 3,这些电池将由LG化学南京工厂供应。

另外,LG化学的供应协议并非独家,这说明其他动力电池供应商也可能进入特斯拉上海工厂的供应商名单,松下或者中国电池企业都有这个可能。

但特斯拉与力神、宁德时代、比亚迪洽谈电池业务的传言均被否认,至今尚无一家国内动力电池企业确认成为特斯拉的一级供应商。

对于国内动力电池企业来说,比没有成为特斯拉供应商更加无法回避的事实是,伴随特斯拉国产落地,外资动力电池长驱直入中国市场。

特斯拉上海工厂目前每小时生产28辆车,每天开工10个小时,周产量超千台,预计将来能达到3000台。特斯拉上海超级工厂制造总监宋钢表示,“现在工厂几乎每天都是加班的状况,才能满足旺盛的订单需求。”

2020年,想必LG化学借助特斯拉国产能获得相当可观的装车量。

其实早在2019年4月,工信部第318批机动车企业和产品公告中出现的两款纯电动轿车,一个重庆金康瑞驰,一个东风雷诺风诺,它们分别搭载的就是韩国三星SDI和LG化学的动力电池。

2019年以来,松下、SKI、LG化学、三星SDI四家电池企业在中国市场动作频频。

1月,LG化学宣布投资1.2万亿韩元扩建南京电池厂,6月牵手吉利汽车成立年产能10GWh动力电池合资公司。

6月,三星环新(西安)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扩建120Ah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线项目披露,总投资50亿元。该公司最大股东就是三星SDI。

12月,韩国SKI称将投资8200亿韩元在江苏常州建设动力电池新工厂,并将与北汽集团等合资运营该工厂,从2020年上半年起主要面向北汽供货。

松下也丝毫没有落后,早在2018年末它就启动中国产能扩张计划,表示要投资数亿美元在大连工厂新建两条动力电池生产线。

2019年1-11月我国动力电池企业装车量排名的前五位,依次为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力神电池、中航锂电。日韩动力电池企业大举入华,首先承压的将是这些国内头部动力电池企业。

为了应对更加严峻的竞争形势,国内电池企业并非无所作为,而是积极采用新的技术手段,寻求增效降本之道。

比如,宁德时代在2019法兰克福国际车展上展出的CTP电池包,相较传统电池包,体积利用率提高15%-20%,能量密度提升10%-15%,零部件数量减少40%,生产效率提升50%。

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副理事长、中科院院士欧阳明高告诉汽车商业评论,“对轿车来讲,电池包体积能量密度比重量能量密度要更加重要”,体积利用率提高就很有意义,而电池包零部件数量大幅减少,“对可靠性的提高以及成本降低都非常重要”。

再如,比亚迪在2019年6月中期业绩交流会上透露,公司将于2020年5-6月推出全新一代磷酸铁锂电池,体积能量密度增加50%,成本下降30%,搭载新电池的新车续航可达500-600公里。

之所以会有应用空间如此大幅度的提升,正是得益于比亚迪全新的刀片电池技术。欧阳明高认为,“以前认为磷酸铁锂电池跑不了500公里,因为装不了那么多电池,现在可以了。比亚迪的新电池技术提高了体积能量密度,一辆A级车装到60度电没有问题。”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宁德时代CTP电池包技术以及比亚迪的刀片电池技术,在降本增效上均有良好表现,欧阳明高认为两种技术都具有革命性意义。但它们尚需要经过市场的检验。

自从2019年6月动力电池白名单(《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废除之后,我国动力电池市场正式对外资电池开放。2020年,国内外动力电池企业将在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短兵相接。

中国动力电池江湖风云再起,谁能笑到最后?答案可能并不简单。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4、可上牌的低速电动车有哪些

可上牌的低速电动车:
低速电动车是与汽车十分相似,但在速度上、车型大小上是有一定差别的车型,因为时速慢、车身迷你,它主要被用于老年人的代步,宝妈们接送孩子,是短途代步很实惠、实用的车型。
不过,这样的实惠、实用车型,它现在也不能随便在道路行驶,道路交通管理的规范化之后,只要是“动力”车型,上牌都成为基础,而微型低速电动车面临的第一大问题就是“上牌难”。
而“上牌难”的根本原因是车辆不符合相关标准,当然,以前是因为没有低速电动车相关标准,厂家也无从谈起“遵守标准”,而随着2021年《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发布之后,低速电动车就再也不是没有标准,虽然还未正式实施,但各大低速电动车品牌,已经率先推出了符合该国标的微型四轮车,虽然数量并不多,但这些车辆一旦上牌就能在全国合法上路,城市也能用,小鑫就来盘点目前已知的符合标准的5款车,看看您喜欢哪一款。
第1款“国标”车型:金彭艾咪:金彭的品牌力是毋庸置疑的,尤其是对于老年人来说,特别的熟悉,金彭是主打三轮、四轮车产品,尤其是三轮车领域,目前是绝对的头部品牌,而根据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18批)》文件,金彭获得汽车生产准入资质,具备生产符合“国标”乘用车的资格。
艾咪是推出的一款比较小巧且有颜值的车型,整车尺寸为2900×1400×1500mm,而在外观上,车辆设计十分“精细化”,前脸大灯细条幅的贯穿格栅,雾灯的微笑贯穿格栅,搭载十分靓丽的色彩,让整车外观很时尚,它的目标群体不仅仅是老年人,还包括宝妈、上班族的女性用户。
车辆在动力方面,搭载的为350W功率电机,虽然不算很大,但对于小巧车型,已经完全够用,而时速为50公里/小时,符合低速电动车的定位,在续航方面,符合国标的锂电版,一次续航可以达到260公里。
而在功能配置上,作为大品牌符合“国标”车型,表现同样不差,车辆内置9寸汽车级大屏,三点式安全带、电动门窗、冷暖空调等配置。
第2款“国标”车型:海全鲲鹏A4:
海全是专注低速电动车的品牌之一,作为自己的主营业务,当整个行业迎来标准,海全也快速做出反应,推出符合“国标”的车型,在2021年,海全鲲鹏A4正式登录工信部目录公告,成为符合上牌标准的车型。
鲲鹏A4和海全以往的“大车型”不同,它采用的比较小巧的设计,车身长度只有2760mm,而空间上是四门四座的设计,在外观上,它的颜值比较普通,大格栅金属铬条的设计,让车辆多了一份成熟,但少了一份时尚,比较适合老年人使用。
而在续航方面,还没有正式公布参数,从相关宣传资料可以获悉,这款车的续航不低于130公里,而价格在2.8万左右。
其他的方面,车辆是按照乘用车标准打造,底盘、轮毂、悬架、轮胎都是汽车级别;而在功能配置上,车辆拥有多媒体触屏大屏幕,支持倒车影像、音乐播放等功能。
第3款“国标”车型:鸿日Veli:
鸿日是低速电动车品牌中的“新秀”,也是十分看中车辆颜值的品牌,而在低速电动车转型微电乘用车的关键时刻,鸿日更是迎来了汽车行业老将,曾经奇瑞新能源总经理的加盟,另外,在2021年鸿日收购新能源乘用车资质,也获得了合规生产乘用车资格。
鸿日Veli是在2021年9月上市,这款车同样属于小巧车型,整车尺寸为2900×1475×1560mm,而在颜值上,车辆是“小而精致”,前脸是大幅格栅设计,让大灯反而成为陪衬,而下方雾灯采用大面积,让下面格栅变得细长,如此的反差,让整车前脸元素众多,很有设计感,另外,加上整车撞色色调,车辆看上去很有档次感。
而在动力上,这款车是低速电动车少有的超强动力,搭载的是6000W功率的电机,完全不用为爬坡等动力担忧,而在电池方面,车辆搭载的是原装A+类动力电芯,能量密度是国标要求的2倍还要高,而在续航方面,可以实现150公里的续航里程,另外,车辆还支持快充,支持8年质保服务。
其他的方面,车辆按照汽车级水平搭载的车机系统,支持倒车影像、手机联网、导航、各种应用软件使用的功能;二期,车辆的底盘是历经6个月时间的调校,驾驶舒适性更好,还配备坡道驻车系统,不用为溜车而烦恼。

5、工信部:进一步研究和明确新能源汽车后续的支持政策


易车讯 1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研究和明确新能源汽车后续的支持政策,推进换电模式应用和燃料电池汽车示范,特别是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城市试点,进一步强化质量品牌建设,稳定消费市场。


后续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加强央地协调联动,特别是推动落实车购税、车船税、牌照等有关支持政策。编制好汽车产业绿色发展路线图,修订发布“双积分”管理办法,适时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工作。


工信部将采取哪些措施来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新能源汽车是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目前各国发展都比较快,也是减排的重要选择。2022年是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又一个丰收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市场规模全球领先。全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了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了96.9%和93.4%,连续8年保持全球第一;新能源汽车新车的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25.6%。这个数据还是很喜人的,新能源汽车发展势头还是非常强劲的。


二是关键技术有效突破。量产动力电池单体能量密度达到300瓦时/公斤,处于国际领先水平。驱动电机的峰值功率密度超过4.8千瓦/公斤,最高转速达到1.6万转/分钟,这些指标表明我们的关键组件部件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特别是在激光雷达、人工智能芯片、智能座舱等方面,技术也得到了较大突破,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三是品牌竞争力大幅提升。2022年自主品牌新能源乘用车国内市场销售占比达到了79.9%,同比提升5.4个百分点;新能源汽车出口67.9万辆,同比增长1.2倍。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排名前10的企业集团中我国占了3席,动力电池装机量前10的企业中我国占6席,我们的竞争力和品牌效应逐步显现出来。


四是配套设施环境日益优化。截至2022年底,全国累计建成充电桩521万台、换电站1973座,其中2022年新增充电桩259.3万个、换电站675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速度明显加快。同时我们累计建立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点超过1万个,基本实现就近回收。


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已经进入全面市场拓展期,保持了快速增长态势。后续,我们主要从这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


一是加强政策供给。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加强央地协调联动,特别是推动落实车购税、车船税、牌照等有关支持政策。编制好汽车产业绿色发展路线图,修订发布“双积分”管理办法,适时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工作。


二是保障稳定运行。进一步研究和明确新能源汽车后续的支持政策,推进换电模式应用和燃料电池汽车示范,特别是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城市试点,进一步强化质量品牌建设,稳定消费市场。


三是支持融合创新。发挥龙头企业和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作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加快新体系电池、车规级芯片,以及车用操作系统等新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发展,推进“车路云”一体化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和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领域融合创新发展。


四是优化发展环境。严格生产准入管理,加强对投资的指导,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统筹利用国内外资源开发和布局,保障好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的供应。加快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健全回收利用体系。继续大力推进充电桩基础设施的建设,不断提高使用便利性,更好地为新能源汽车发展提供一个优良的设施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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