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能源补贴2022年最新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厅(局、科委)、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现就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持技术指标体系稳定,坚持平缓补贴退坡力度
为创造稳定政策环境,2022年保持现行购置补贴技术指标体系框架及门槛要求不变。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要求,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20%。
二、明确政策终止日期,做好政策收尾工作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要求,为保持新能源汽车产业良好发展势头,综合考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市场销售趋势以及企业平稳过渡等因素,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2022年12月31日之后上牌的车辆不再给予补贴。同时,继续加大审核力度,做好以前年度推广车辆的清算收尾工作。
三、加强产品安全监管引导,确保质量和信息安全
健全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压实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强化产品质量保障能力,满足国家关于汽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在线升级等管理要求。提升企业监测平台效能,提高售后服务能力,做好事故应急响应处置。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相关部门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汇总起火及重大事故信息,加快建立车辆事故报告制度,对于隐瞒事故信息、不配合调查的,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涉事车型补贴资格。
本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本通知未作规定的事项,继续按照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审批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16〕877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9〕213号)、《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593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2、2021年新能源汽车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
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纯电动乘用车续航里程在公里以下的无补贴,续航里程300-400公里(含3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下降至1.3万元;400公里以上(含4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下降至1.8万元。
同时新政指出,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为鼓励“换电”新型商业模式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影响。
(2)秦皇岛新能源汽车实施意见扩展资料:为推动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10%。为加快推动公共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地方可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
从补贴标准看,从2020年至2022年呈现逐年递减。新政指出,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
3、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政策
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政策:
1、整体补贴退坡,其中在300km续航以下的车型不再有补贴;
2、建立价格门槛,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
3、鼓励“换电”,拥有“换电模式”的车辆不受价格门槛的限制;
4、申报数量要求,车企若申报补贴,单次申报清算车辆数量应达到10000辆;
5、使用者要求,非私人用户(营运车辆)不可拿足额补贴(70%);
6、2020年4月23日至7月22日为新政过渡期。
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
新能源汽车包括四大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HEV)、纯电动汽车(BEV,包括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其他新能源(如超级电容器、飞轮等高效储能器)汽车等。非常规的车用燃料指除汽油、柴油之外的燃料。
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要求深入实施发展新能源汽车国家战略,推动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
4、新能源车享有哪些政策?
1、新能源乘用车方面:
2021年,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将在2020年的基础上下降20%。续航里程300公里以下的纯电动乘用车不补贴,续航里程300-400公里(含3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降至1.3万元;400 km以上(含400 km)纯电动乘用车补贴降至1.8万元。
同时新政指出,新能源补贴前乘用车价格应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为了鼓励“电力交换”新商业模式的发展,并加快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电力交换模式”的车辆不受本规定影响。
2、公共交通方面:
为推进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气化,在2020年的基础上,对符合城市公共交通、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党政机关公务等方面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下调10%。为了加快公共交通行业的转型升级,地方政府可以继续为在新能源购买公共汽车提供补贴。

与2020年补贴标准从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执行过渡期不同, 《通知》规定2021年补贴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不存在过渡期,也就是说,2021年1月1日0: 00起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全部按照2021版政策执行。
新发布的新政反映了补贴逐渐下降的力度和节奏。从补贴标准来看,从2020年到2022年将逐年下降。新政指出,考虑到技术进步和规模效应等因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实施期限将延长至2022年底,平稳补贴下降的强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2022年的补贴标准将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分别下降10%、20%和30%。
购新能源汽车最新优惠政策了解之后,新能源汽车有哪些优缺点?
新能源汽车的优点:
1、新能源汽车更环保。新能源汽车主要使用非燃料发电,而不是燃烧汽油和柴油,它使用清洁能源,如电力,太阳能和氢。这样就减少了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排放,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2、新能源汽车不在限号范围内。由于环境污染严重,为了缓解环境压力,许多城市采取了限制汽车数量的方式来限制私家车的出行。然而,新能源汽车几乎零污染和零排放,所以它不在限制范围内,使它更容易出行。
3、新能源汽车开车更安全、更稳定。新能源汽车动力相对较低,最大行驶速度普遍低于普通汽车,因此驾驶更稳定,安全系数更高。

新能源汽车的缺点:
1、新能源汽车充电困难且慢。因为新能源汽车还不普及,很多城市或地区没有充电桩给新能源汽车充电,所以给汽车充电不方便。另外,新能源汽车电厂系统不是很成熟,充电慢,一般要几个小时,不方便。
2、新能源汽车的续航里程短。对于使用电力的新能源汽车来说,汽车电池的存储容量是有限的,因此汽车的连续行驶里程将是有限的,并且一般不可能行驶很长的距离。
3、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还不成熟。新能源汽车作为汽车行业的“新星”,在各方面都还在摸索和提高。至于新能源汽车的售后维修,技术熟练的维修人员不多,不能及时维修,给车主带来很大不便
5、新能源车有什么政策?
新能源车政策:1、《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标准工作要点》:《要点》提到要大力开展电动汽车和充换电系统、燃料电池汽车等标准的研究与制定;推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等相关标准研制;根据技术进步和产业快速发展、融合发展的需求修订电动汽车、锂离子电池等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或路线图。2、《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为适应新能源汽车和寄递物流配送车辆需求完善充电电源配置和布局加大充电桩(站)建设力度。鼓励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3、《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工作思路持续推进城镇智能电网建设推动城镇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广供需互动用电系统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电动汽车等多元化接入需求。
6、新能源汽车政策
法律分析:2021年是中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十四五”规划中提及聚焦新能源汽车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氢能源等产业组织实施未来产业孵化与加速计划等,表明了中央层面对新能源全汽车产业的支持
法律依据:《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 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给于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动力电泄组能量确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于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2012年国务院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以来,我国坚持纯电驱动战略取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成为世界汽车产业发展转型的重要力量之一。与此同时,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也面临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不强、质量保障体系有待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仍显滞后、产业生态尚不健全、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等问题。为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制定本规划。
7、新能源汽车的政策
8、《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车辆购买限制
易车讯 1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中直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
方案中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消费,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车辆购买限制,推动落实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 加强充换电、新型储能、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车船用LNG发展。
推动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 汽车企业研发推广适合农村居民出行需要、质优价廉、先进适用的新能源汽车,推动健全农村运维服务体系。合理引导消费者购买轻量化、小型化、低排放乘用车。大力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提高城市公交、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 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等新能源汽车应用占比。
大力推进公共机构消费绿色转型。推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类公共机构率先采购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建和既有停车场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积极发展二手车经销业务,推动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进一步扩大二手车流通。
鼓励开发新能源汽车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为绿色建筑提供保险保障。
进一步完善居民用水、用 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有效拉大峰谷价差和浮动幅度,引导用户错峰储能和用电。逐步扩大新能源车和传统燃料车辆使用成本梯度。
探索实行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有效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停车收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