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对新能源充电桩的扶持政策
法律分析:为加快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服务和应用环境,2016-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给予奖励。大气污染城市2016-2020年奖励门槛新能源汽车推广量分别不低于3.0万辆、3.5万辆、4.3万辆、5.5万辆、7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3%、4%、5%、8%、10%。中部城市2016年-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1.8万辆、2.2万辆、2.8万辆、3.8万辆、5.0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2%、3%、4%、5%、6%。其他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1.0万辆、1.2万辆、1.5万辆、2.0万辆、3.0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0.5%、1%、1.5%、2%、3%。推广数量以纯电动乘用车为标准进行计算,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按照相应比例进行折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七条 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新能源政策
法律分析:国家要加快充电设施建设。
1、制定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完善充电设施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积极利用城市中现有的场地和设施,推进充电设施项目建设,完善充电设施布局。电网企业要做好相关电力基础网络建设和充电设施报装增容服务等工作。
2、完善城市规划和相应标准。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规划,完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明确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加快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驻地停车位(基本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辅助,以城市充电站、换电站为补充的,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研究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充电设施,积极构建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
3、完善充电设施用地政策。鼓励在现有停车场(位)等现有建设用地上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通过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的,可保持现有建设用地已设立的土地使用权及用途不变。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建设用地新建充电站的,可采用协议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政府供应独立新建的充电站用地,其用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用途管理,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土地,可将建设要求列入供地条件,底价确定可考虑政府支持的要求。供应其他建设用地需配建充电设施的,可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依法妥善处理充电设施使用土地的产权关系。严格充电站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标准管理。严格充电站用地改变用途管理,确需改变用途的,应依法办理规划和用地手续。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第一条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建立长期稳定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产学研用结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充电设施生产建设运营企业要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商业模式创新和品牌建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保障产品安全和性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政府引导,市场竞争拉动。地方政府要相应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划,促进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和规范市场准入标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和充电运营服务。
双管齐下,公共服务带动。把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突破口,扩大公共机构采购新能源汽车的规模,通过示范使用增强社会信心,降低购买使用成本,引导个人消费,形成良性循环。
因地制宜,明确责任主体。地方政府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体责任,要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3、当前新能源充电桩有什么补贴政策?
对于新能源汽车尤其是纯电动汽车来说,充电桩就相当于传统燃油车的加油站一样,是重要的能量补充方式。而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不断发展,我国也加大了对充电桩的政策支持,那么就目前来看,新能源充电桩补贴政策都有哪些呢?
其实早在2019年3月份发布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中就可以看出,降低了新能源汽车的购置补贴,但是加大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而各地也纷纷出台了相关的补贴政策。比如说武汉市在2019年4月5日发布了《武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实施方案》,对2013年1月1日到2016年6月30日投资建设的充电设施,企业可申报新能源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
而在北京同样也有相关的充电桩补贴政策,比如在2019年5月8日,北京市顺义区发改委发布《顺义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补贴实施细则(暂行)》,其中就提到了符合国家以及本市要求的公共充电设施,投资建设单位可申请不高于项目总投资30%的政府固定资产补贴资金支持。而且归入顺义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示范性项目的充电设施,还给予充电服务费用0.4元/千瓦时补贴。而且在4月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发改委产业发展司副司长蔡荣华预计,2020年全年将完成充电桩行业投资100亿元左右,新增公共桩大约20万个,新增私人桩约40万个,并且表示国家将继续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从上述几方面情况我们可以看到,目前政策上对充电桩的支持力度相对较大。而且根据数据统计,截止到2019年12月份,我国公共充电桩和私人充电桩之和约为121.9万台,与新能源汽车相比依然有着较大的差距,所以充电桩未来的发展前景依然很大。
4、国家对购买新能源汽车家用充电有哪些政策?
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购买有优惠政策,但没有对充电有优惠的,当然各地区的用电政策不一样,有的是阶梯计算法,有的地区可以享受谷低峰电价,你可以询问当地的电业部门看看有没有具体的优惠政策。
5、2022年江苏无锡锡山区有电动车和燃油车补贴,补贴的什么?
1.2022年江苏无锡锡山区有电动车和燃油车补贴,补贴的什么?江苏省无锡市西山区2022年5月1日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目前的政策状态是:有效;执行时间:5月13日- 7月31日、22日;具体如下:新能源汽车备案5 -10万元,可享受5000元优惠;10 -20万元,优惠金额1万元;20万元及以上档案,优惠金额15000元。燃油车,5 -10万元,优惠1000元;10 -20万元,优惠金额2000元;个人消费者在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对通过贷款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给予2000元的贴息,自行车数量不超过1000辆。汽车补贴,2022年6月、9月和12月个人消费者购买的新能源汽车。
2.对于当月销售的前200台,最高可给予每台5000元的消费补贴。2015年5月至12月,对在无锡经济开发区注册的新能源汽车独立法人销售公司,每月对无锡前200辆新能源汽车每辆给予最高5000元的消费补贴;今年6月至12月,在该地区通过贷款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前1000名车主将获得每辆自行车最高2000元的折扣。
3.补贴范围和目标,财政补贴对象为本市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购买者和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其主体资格和操作规程应符合《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应用进一步明确一些相关问题的通知》(锡新办发[2022]号)。11)、关于新能源汽车应用安全监管的通知(锡新做发[2022]号)1)如珠海市相关政策文件。根据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要求,本市补贴政策应体现鼓励新能源汽车应用和充电设施运营的引导,对闲置车辆和充电设施不给予补贴。新能源汽车是指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项目推荐示范名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和燃料电池汽车。其中:限制私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
6、国家对新能源充电桩的政策
法律分析:减免新能源车船购置税、开放电动乘用车准入、取消对新能源汽车的限行限购,最近,接二连三的利好政策正在不断地“砸”向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领域。201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2014年11月,财政部出台《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议奖励的通知》,2015年3月,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初具规模,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的总量达到30万辆;新能源汽车配套服务设施基本完备,新能源汽车运营效率和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法律依据:《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
第六条 电池生产、梯次利用企业应按照《关于开通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备案系统的通知》(中机函〔2018〕73号)要求,进行厂商代码申请和编码规则备案,对本企业生产的动力蓄电池或梯次利用电池产品进行编码标识。
第七条 汽车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企业应在溯源管理平台申请账号(申请材料见附表1、2)。各企业应在溯源管理平台上传溯源信息(见附表3)。汽车生产企业应报送回收服务网点信息(见附表4),并在企业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汽车生产企业应在配发国产新能源汽车出厂合格证后15个工作日内,进口商应在进口新能源汽车通关并完成检验检疫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第九条 与汽车生产企业合作的销售商应在车辆销售后及时向汽车生产企业报送记录信息,并告知车辆所有人记录信息发生变更时更新记录信息的要求与程序。汽车生产企业应在车辆销售上牌和车辆所有人记录信息更新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第十条 与汽车生产企业合作的维修商、电池租赁企业等应在动力蓄电池维修、更换后及时向汽车生产企业报送信息。汽车生产企业应在动力蓄电池维修、更换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溯源信息。
第十一条 回收服务网点应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移交后,向汽车生产企业报送信息。汽车生产企业应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入库、移交出库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第十二条 与汽车生产企业未合作的新能源汽车销售商、维修商、租赁商等,应按照第七条规定,通过溯源管理平台提交申请,并按照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时限,向溯源管理平台规范上传信息。
第十三条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在接收报废新能源汽车,并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在废旧动力蓄电池拆卸并移交出库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第十四条 梯次利用企业应在梯次利用电池产品出库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在梯次利用电池生产、检测、使用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应在其回收入库及移交出库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第十五条 再生利用企业应在废旧动力蓄电池接收入库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在完成再生利用及最终处理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7、无锡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如何收费的
1.47元。
从2021年的3月8号起,无锡市电动车充电桩的收费标准为每度电1.47元。现行的市区内纯电动车客车为1.19元每度电,而纯电动汽车的最高价格为1.47每度电,基于这样的收费标准,无锡市将在市区内建设将近1500个充电桩,为纯电动车提供服务。
充电桩其功能类似于加油站里面的加油机,可以固定在地面或墙壁,安装于公共建筑(公共楼宇、商场、公共停车场等)和居民小区停车场或充电站内,可以根据不同的电压等级为各种型号的电动汽车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