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能源车补贴2020年最新政策是什么?
以汕头市为例,补贴额度和标内准按照不同年度国家补容贴方案和地方补贴上限不得超过国家单车补贴额的50%,以国家补贴加上地方补贴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计,且车辆销售价格(国家补贴+地方补贴+消费者支付金额)与市场公允价相符,不得高于同一产品全国平均销售价格的30%。
补贴产品为在汕头市初次注册登记且未过户到我市以外地区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2019年6月26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购买且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继续享受购置补贴,其余新能源汽车不享受购置补贴。
(1)黄冈市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扩展资料:
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的相关要求规定:
1、车辆应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对生产企业和产品基本条件的要求。车辆登记注册地与申报地一致。
2、汽车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已完成车辆销售、开具发票,消费者完成车辆上牌,车辆已安装车载终端等远程监控设备,并按规定接入汽车生产企业(或政府部门)建立的监控平台。
2、政府为新能源汽车制定了哪些清障
继出台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方案、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之后,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从8个方面提出了30条具体政策措施。一个月内连续出台三项利好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措施,足见我国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决心。
面对地方保护、充电设施建设滞后、扶持政策有待完善、产品性能需要提高等难题,《意见》将从哪些角度入手,为新能源汽车商业化“清障”?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苏波对此进行了解读。
不得阻碍外地新能源汽车进入本地市场
“符合鼓励标准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在北京也有望享受新能源汽车鼓励政策了。”7月21日上午,看到网上关于国办意见要求各地“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的消息,一直关注上汽荣威550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的李军,重新燃起了希望。
按照目前的新能源汽车鼓励政策,消费者购买纯电动车、纯电状态下行驶里程超过50公里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中央财政将给予4.75万元—5.7万元的补贴(2014年标准,今后每年递减5%)。与此同时,先后两批共88个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或地区,也相继出台了各自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对列入目录的新能源车辆,地方财政也将给予购车者相应的补贴。个别实施机动车限牌措施的城市,还实施了排照免费或单独摇号等优惠政策。虽然,大多数示范城市和地区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所采取的标准与国家标准一致,但也有个别地区将本地车企近期不准备生产的车型排除在外。
“只有通过竞争才能推动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地方保护既不利于促进本地企业长远发展,也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苏波指出,《意见》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各地不得阻碍外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进入本地市场,不得限制消费者购买某一类新能源汽车。
苏波强调说,《意见》出台后,各地地方目录将一律废止。对不按照《意见》要求取消地方保护措施的城市和地区,工信部将会同财政部、发改委、科技部采取相应的制约措施,比如取消或减少中央财政新能源汽车补助等。
充电设施纳入城市规划,给予政策支持
“充电设施是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基础。目前,新能源汽车正从以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为主逐渐向公共服务和个人使用并重扩展,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已经成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苏波坦言, 近年来,虽然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措施,2013年全国推广新能源汽车2万辆,比过去4年的总和翻了近一番,2014年上半年全国生产新能源汽车超过2万辆,但有些地方对发展新能源汽车依然心存疑虑,充电设施建设滞后问题尤其突出。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目前充电设施主要存在五方面问题:一是个人充电桩安装难,即便拥有带产权的固定车位,小区物业也会以电容不足、施工难甚至充电安全等原因拒绝安装,没有产权的车位安装充电桩就更是困难重重。二是公共充电设施奇缺。三是充电桩生产、安装企业竞争不充分,成本高、服务差。四是没有统一的电动车充电电价标准,不仅“峰平谷”差别电价难以落实,许多私人充电桩只能以工业电价结算。五是充电标准不统一。
针对上述问题,《意见》制定了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充电标准和服务、用地和用电价格等政策体系,并要求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允许充电设施经营企业依法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
“要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规划。”苏波说,《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明确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地方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充电设施专项建设规划,在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建设运营给予必要补贴。加快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驻地停车位(基本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辅助,以城市充电站、换电站为补充的,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
《意见》还提出,要完善用电价格政策。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等非经营性分散充电桩,应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价。
放宽整车生产准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
“一批满足条件的非汽车生产企业,包括互联网企业,都有机会参与到新能源车科研生产中来。”苏波表示,《意见》要求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明确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科研生产。为此,有关部门即将发布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准入标准。
苏波补充说,通过市场竞争能更好地引导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但非车企要想获得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资质,必须满足一定的基础条件,比如做了长期的准备、具有相当的技术基础、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团队、必要的装备等。否则,容易造成一哄而上、资源浪费。
“至于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产业,政府更是欢迎社会各界参与开发。”苏波表示,2012年,有关部门启动了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其中包括8个动力电池项目。“对于民营资本参与电池开发,我们持开放态度。”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同样应延伸到售后服务领域。《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
此外,《意见》还特别提到积极鼓励投融资创新,发挥信息技术的积极作用,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比如,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又如,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和运营服务,加快智能电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
3、新能源汽车政策
法律分析:贯彻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建立长期稳定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建立长期稳定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产学研用结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充电设施生产建设运营企业要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商业模式创新和品牌建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保障产品安全和性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政府引导,市场竞争拉动。地方政府要相应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划,促进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和规范市场准入标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和充电运营服务。 双管齐下,公共服务带动。把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突破口,扩大公共机构采购新能源汽车的规模,通过示范使用增强社会信心,降低购买使用成本,引导个人消费,形成良性循环。 因地制宜,明确责任主体。地方政府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体责任,要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4、新能源汽车到底有哪些税收政策优惠?
1、财政部对混合动力汽车的补贴按照节油率分为五档补贴标准,最高每辆车补贴5万元;纯电动汽车每辆可补贴6万元;燃料电池汽车每辆补贴25万元。
2、十米以上城市公交客车另有标准,其中混合动力汽车分为使用铅酸电池和使用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两类,最高补贴额分别为8万元/辆和42万元/辆;纯电动汽车补贴标准为50万元/辆;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标准最高为60万元/辆。
3、2010年6月,财政部等多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
4、补贴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
5、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这是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新增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了贯彻落实这项税收政策,现将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6、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通知第六条明确,所称节能汽车,是指以内燃机为主要动力系统、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优于下一阶段目标值的汽车。
7、在北京的购车摇号政策中,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单独配置,享受单独摇号。
(4)黄冈市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扩展资料:
财政部、科技部等四部委联合为13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授牌,并明确了政府将通过补贴消费者,做大市场的模式鼓励企业生产、研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此举将推动我国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迈上新台阶。
试点推广,即以财政政策鼓励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对有关公共服务领域示范推广单位购买和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补助,地方财政对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及维护保养也将给予补助。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确认了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此外,示范推广单位必须采取招标方式择优采购,并确定车型、数量、价格以及售后服务等。
5、新能源汽车补贴2022年最新政策
新能源汽车补贴2022年最新政策如下:
一、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方案(非公共领域)。
二、新能源客车补贴方案(非公共领域)。
三、新能源货车补贴方案(非公共领域)。
四、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方案(公共领域)。
五、新能源客车补贴方案(公共领域)。
6、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国家政策
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国家政策:当前国家对新能源汽车消费端的支持总的来说可概括为金钱补贴、税费减免、牌照路权三个方面。
从2018年2月12日起实施,2月12日至6月1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此前对应标准的0.7倍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从2018年起将新能源汽车地方购置补贴资金逐渐转为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实施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补贴等财税优惠政策,加强城市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应是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重点加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公交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补助对象。补助对象是消费者,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支付。
资金拨付。中央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实行按季预拨,年度清算。生产企业在产品销售后,每季度末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财政、科技部门提交补贴资金预拨申请,当地财政、科技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至财政部、科技部。四部委组织审核后向有关企业预拨补贴资金。年度终了后,根据核查结果进行补贴资金清算。
(6)黄冈市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扩展资料: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
(二)新能源乘用车技术要求
1. 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不低于100km/h。
2. 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90Wh/kg,对高于120Wh/kg的按1.1倍给予补贴。
3. 纯电动乘用车产品,按整车整备质量(m)不同,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Y)应满足以下要求:m≤1000kg时,Y≤0.014×m+0.5;1000<m≤1600kg时, Y≤0.012×m+2.5;m>1600kg时,Y≤0.005×m+13.7。
新能源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推广应用补贴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