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年起两年内 新能源车免征购置税
主编意见:新能源车免征购置税,相比什么补贴而言,对百姓的消费刺激更直接。这样一来不仅持币犹豫的消费者会直接选择购买新能源车,甚至还直接鼓励了限购限行城市消费者换车积极性。那些这两年发现自己的新能源车电池衰减过于明显的车主,还有觉得老款新能源车不到300公里的续航无法满足需求的车主……相信都会选择趁着政策优惠赶快换一辆续航里程超600km的新款车型。自然,对于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消费刺激也就顺理成章的完成了。
4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简称“《公告》”),公告称,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此《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三、对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汽车企业)在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以下简称车辆电子信息)时,在“是否符合免征车辆购置税条件”字段标注“是”(即免税标识)。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汽车企业上传的车辆电子信息中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信息传送至税务总局。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后的免税标识和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为提振新能源汽车消费,早在此前,广州市政府就决定对2020年3月至12月之间购买新能源车的广州消费者进行1万元/辆的综合补贴;4月15日,广东省对本省农村居民新购买新能源车的消费者,在新能源车使用环节给予补贴;湖南省政府公开表示将开展“促进汽车消费升级行动”,鼓励各地对无车家庭购置首辆家用新能源汽车给予支持。为应对疫情后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下滑趋势,类似政策比比皆是,同时,也为国内新能源汽车领域打下一剂“强行针”。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2、如何办理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免税手续
目前没有关于新能源汽车减免购置税的政策。所以还是要按不含税价的10%缴纳。
车购税管理规定,以下情况可以免征车辆购置税
①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③防汛和森林消防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④已列入免税车辆图册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⑤农用三轮车,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7.4kw、载重量不大于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40km/h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⑥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含香港、澳门地区)购买的1辆国产小汽车;⑦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1辆小汽车。
3、现在买新能源汽车要不要购置税
近日,第十四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发布,本批次共包括158款车型,其中纯电动26款,插电式混合动力5款。于此同时,江铃汽车(JX1063TG23BEV)型号被撤出目录。
不过,对于计划买车的朋友,尤其是想购买新能源汽车来说,有两件事情变得很烦恼了!
购置税
去年年底,财政部发布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而对于新能源汽车,自从2014年8月开始,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将纳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实行免征购置税,然而这份公告的截至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这就意味着新能源免征购置税的优惠仅剩半个月的时间。
如果现在购买的车售价为10万元,所需要缴纳的购置税为100000÷1.17×7.5%=6410元。如果是2018年1月1日后购买的话就得缴纳10%的购置税,也就是8547元,前后不到一个月两者可相差2137元。并且,车价越高,购置税差价越大。
所以要买新能源汽车的得早点下手了!现在北京地区的买车用户新能源车牌已经排到2020年去咯!
4、新能源汽车需要买购置税吗?
不需要。
《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第一款第一条规定:
新能源汽车不需要买购置税,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使用的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
2、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小于60%。
3、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0%。
4、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要求。
(4)新能源汽车免购置税扩展资料:
《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相关法条:
第三款: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目录》确定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税务机关据此办理免税手续。
1.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机动车合格证电子信息中增加“是否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字段。
2.对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企业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时,在“是否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字段标注“是”,即免税标识。
3.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企业上传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中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信息传送给国家税务总局。
5、你好,请问是不是买新能源汽车可以免购置税
是的。
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三、2018年1月1日起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二)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附件1)。
(三)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达到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附件2)。
(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企业)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附件3)。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根据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发展、技术进步和车型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条件。
四、企业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目录》申请报告(附件4),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产品质量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税务总局组织技术专家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车型列入《目录》,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
五、对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企业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时,在“是否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字段标注“是”(即免税标识)。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企业上传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中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信息传送税务总局。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后的免税标识和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办理免税手续。
六、对产品与申报材料不符、产品性能指标未达到要求、提供其他虚假信息等手段骗取列入《目录》车型资格的企业,取消免征车辆购置税申请资格,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处罚。对已销售产品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的,视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等依法采取停止生产、责令立即改正、暂停或者取消免征车辆购置税申请资格等处理处罚措施。
七、从事《目录》申请报告审查、审核,办理免税审核的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时,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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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购买新能源汽车是否免征车辆购置税
截至2019年3月,购买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017年12月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科技部共同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指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6)新能源汽车免购置税扩展资料
2018年1月1日起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二、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三、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达到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
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企业)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
7、符合哪些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可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规定:“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三、2018年1月1日起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二)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附件1)。
(三)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达到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附件2)。
(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企业)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附件3)。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根据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发展、技术进步和车型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条件。”
8、新能源需要缴纳购置税么
新能源免征购置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规定: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三、企业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目录》申请报告(附件4),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产品质量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税务总局组织技术专家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车型列入《目录》,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
四、对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企业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时,在“是否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字段标注“是”(即免税标识)。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企业上传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中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信息传送税务总局。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后的免税标识和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办理免税手续。
五、对产品与申报材料不符、产品性能指标未达到要求、提供其他虚假信息等手段骗取列入《目录》车型资格的企业,取消免征车辆购置税申请资格,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处罚。对已销售产品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的,视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等依法采取停止生产、责令立即改正、暂停或者取消免征车辆购置税申请资格等处理处罚措施。
六、从事《目录》申请报告审查、审核,办理免税审核的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时,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新能源汽车免购置税扩展资料:
2018年1月1日起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二)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三)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达到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
(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企业)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根据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发展、技术进步和车型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条件。
购置税是由税务机关征收的购置税制设置范围内相关财物的行为和财产征收的税收。自2018年1月1日起,消费者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购置税将恢复10%的税率。在此之前,购置税为7.5%的税率。以购买10万元的乘用车为例,2018年缴纳的购置税税金为8547元,比现在购车将多出约2137元。
自用车税率计算:计税价格=(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0% ,其中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
进口车税率计算: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10%
国税局工作人员回应称,汽车只需要缴纳一次购置税,一般就是在新车购买的时候缴纳。换言之,二手车是不需要缴纳购置税的。但是如果新车购买时没有缴纳购置税,交易二手车后,新车主需要补齐购置税部分。
参考资料:
政府官网-四部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9、新能源汽车什么时候免征车辆购置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科技部共同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指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据了解,2018年1月1日起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二)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三)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达到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
(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企业)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
10、公司购置新能源汽车是否可以免征车辆购置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规定: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因此,公司购置新能源汽车在目录内的,可以免征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