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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动汽车充电站商业模式与配套政策

发布时间:2022-08-03 03:17:43

1、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国家政策

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国家政策:当前国家对新能源汽车消费端的支持总的来说可概括为金钱补贴、税费减免、牌照路权三个方面。

从2018年2月12日起实施,2月12日至6月1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此前对应标准的0.7倍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从2018年起将新能源汽车地方购置补贴资金逐渐转为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实施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补贴等财税优惠政策,加强城市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应是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重点加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公交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补助对象。补助对象是消费者,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支付。

资金拨付。中央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实行按季预拨,年度清算。生产企业在产品销售后,每季度末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财政、科技部门提交补贴资金预拨申请,当地财政、科技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至财政部、科技部。四部委组织审核后向有关企业预拨补贴资金。年度终了后,根据核查结果进行补贴资金清算。

(1)中国电动汽车充电站商业模式与配套政策扩展资料:

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

(二)新能源乘用车技术要求

1. 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不低于100km/h。

2. 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90Wh/kg,对高于120Wh/kg的按1.1倍给予补贴。

3. 纯电动乘用车产品,按整车整备质量(m)不同,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Y)应满足以下要求:m≤1000kg时,Y≤0.014×m+0.5;1000<m≤1600kg时, Y≤0.012×m+2.5;m>1600kg时,Y≤0.005×m+13.7。

新能源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推广应用补贴标准如下:

2、关于充电桩的政策

法律分析: 2018年国务院以及中央部委有下发了多道文件,在冲击技术水平以及公共交通、公务用车方面做了不少限定,同时也促进了中国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发展。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四)加强专项规划设计和指导。各地要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完善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明确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要求。要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形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鼓励建设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

3、国内充电保障将进一步提升 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车充电需求

易车讯 1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目标到“十四五”末,我国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能够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此外,意见还提到,加强充换电技术创新与标准支撑。加快大功率充电标准制定与推广应用,加强跨行业协作,推动产业各方协同升级。推进无线充电、自动无人充电等新技术研发。推动主要应用领域形成统一的换电标准,提升换电模式的安全性、可靠性与经济性。完善新能源汽车电池和充电设施之间的数据交互标准。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围绕矿场、港口、城市转运等场景,支持建设布局专用换电站,加快车电分离模式探索和推广,促进重型货车和港口内部集卡等领域电动化转型。探索出租、物流运输等领域的共享换电模式,优化提升共享换电服务。

正文如下:

到“十四五”末,我国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能够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一、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

(一)完善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机制。各地发展改革、能源部门应加强与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的统筹协作,共同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用户安装充电设施并提供必要协助。业主委员会应结合自身实际,明确物业服务区域内充电设施建设的具体流程。

(二)推进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各地发展改革、能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等应制定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明确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时序,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三)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 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各地相关部门应在新建住宅项目规划报批、竣工验收环节依法监督。

(四)创新居住社区充电服务商业模式。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提高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和绿电消费比例。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

二、提升城乡地区充换电保障能力

(五)建立健全规划工作机制。各地发展改革、能源部门要积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科学编制省级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专项规划,指导地市以区县为基本单元编制布局规划。优先利用存量停车场等土地资源,以新增土地供应方式建设的公共充电场站,应加强论证。涉及布局、土地利用和用途管制等方面的内容,应与相关规划做好衔接。

(六)优化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布局。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公共充电网络布局,加大外围城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力度,因地制宜布局换电站,提升公共充电服务保障能力。充分考虑公交、出租、物流等专用车充电需求,结合停车场站等建设专用充电站。鼓励充电运营企业通过新建、改建、扩容、迁移等方式,逐步提高快充桩占比。

(七)加强县城、乡镇充电网络布局。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要求,结合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补齐县城、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快实现电动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优先在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设施。

(八)加快高速公路快充网络有效覆盖。加快制定各省高速公路快充网络分阶段覆盖方案。明确高速公路快充站建设标准规范,将快充站纳入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套基础设施范围,加强高速公路快充站项目立项与验收环节管理,做好建设用地和配套电源保障工作。力争到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

(九)提升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保障。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内部停车场加快配建相应比例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满足公务用车和职工私家车充电需要。鼓励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公共充电供给能力。

三、加强车网互动等新技术研发应用

(十)推进车网互动技术创新与试点示范。支持电网企业联合车企等产业链上下游打造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融合创新平台,开展跨行业联合创新与技术研发,加速推进车网互动试验测试与标准化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试点示范,探索新能源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研究完善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储放绿色电力的交易和调度机制。探索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设施开展“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应用。

(十一)鼓励推广智能有序充电。各地发展改革、能源部门要引导居民参与智能有序充电,加快开展智能有序充电示范小区建设,逐步提高智能有序充电桩建设比例。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抓好充电设施峰谷电价政策落实。鼓励将智能有序充电纳入充电桩和新能源汽车产品功能范围,加快形成行业统一标准。

(十二)加强充换电技术创新与标准支撑。加快大功率充电标准制定与推广应用,加强跨行业协作,推动产业各方协同升级。推进无线充电、自动无人充电等新技术研发。推动主要应用领域形成统一的换电标准,提升换电模式的安全性、可靠性与经济性。完善新能源汽车电池和充电设施之间的数据交互标准。

(十三)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围绕矿场、港口、城市转运等场景,支持建设布局专用换电站,加快车电分离模式探索和推广,促进重型货车和港口内部集卡等领域电动化转型。探索出租、物流运输等领域的共享换电模式,优化提升共享换电服务。

四、加强充电设施运维和网络服务

(十四)加强充电设备运维与充电秩序维护。充电运营企业要完善充电设备运维体系,通过智能化和数字化手段,提升设备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鼓励停车场与充电运营企业创新技术与管理措施,引导燃油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分区停放,维护良好充电秩序。

(十五)提升公共充电网络服务体验。加快推进充电运营企业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与跨平台、多渠道支付结算,提升充电便利性和用户体验。鼓励停车充电一体化等模式创新,实现停车和充电数据信息互联互通,落实充电车辆停车优惠等惠民措施。

五、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供电服务

(十六)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保障。电网企业要做好电网规划与充电设施规划的衔接,加大配套电网建设投入,合理预留高压、大功率充电保障能力。各地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对充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用地、廊道空间等资源予以保障,加大工程建设协调推进力度。

(十七)加强配套供电服务和监管。电网企业要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优化线上用电保障服务,落实“三零”“三省”服务举措,为充电运营企业和个人业务办理提供契约式服务、实施限时办结。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加大供电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监管力度,配合地方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规范转供电行为,做好配套供电服务保障工作。

六、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

(十八)建立健全行业监管体系。推动建立充电设备产品质量认证运营商采信制度。建立“僵尸企业”和“僵尸桩”退出机制,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各方安全责任。强化汽车、电池和充电设施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严格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设安装质量安全把关。在加油站、加气站建设安装充电设施应布置在辅助服务区内。充电设施业主、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售后维保单位等应加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各地能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部门结合职责,加强配套供电、规划建设及集中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各级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充电设施运营安全监管,强化社区用电安全管理。建立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溯源机制,鼓励相关安全责任保险推广应用。

(十九)加快建立国家、省、市三级监管平台体系。扩大监管平台覆盖城市范围,逐步建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国家、省、市三级充电设施监管平台体系,完善数据服务、安全监管、运行分析等功能,推进跨平台安全预警信息交换共享。加快充电设施监管平台与新能源汽车监测平台数据融合,探索构建车桩一体化监管体系。政府监管平台应保持立场公正,定期向社会发布本省充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

七、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二十)优化财政支持政策。对作为公共设施的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鼓励地方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运营补贴标准,进一步向优质场站倾斜。鼓励地方加强大功率充电、车网互动等示范类设施的补贴力度,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二十一)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创新利用专项债券和基金等金融工具,重点支持充电设施以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渠道,为充电设施建设提供金融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充电设施的保险产品。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4、调查:新基建下,充电桩如何盈利?

如果说近期热度最高的一个词,那非“新基建”莫属。

与传统老基建相比,新基建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侧重于科技驱动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传统产业向网络、数字、智能化发展。

位列其中的新能源充电桩既给了疫情期间销量不甚乐观的新能源汽车行业一剂强心针,同时也吸引了大量关注到充电桩领域,而这也势必会推动该领域的迅速发展。

近期有很多文章都在描述充电桩行业未来将达到多大的市场规模,而真实情况如何,充电桩领域目前发展状况如何,到底有没有盈利,新基建进度的加快又能为充电桩领域带来什么?汽车头条APP通过采访了解到一些行业现状。

1.充电桩仍存较大缺口

充电桩作为新能源汽车的伴生产业,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而发展,但充电桩的发展速度却没有赶上新能源汽车。

截至2019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381万辆,占汽车总量的1.46%,与2018年底相比,增加120万辆,增长46.05%。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310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81.19%。

新能源汽车的增长与发改委在2015年发布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中“到2020年全国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超过500万辆”的预测基本一致,但是充电桩的增长速度却没有达到车桩比1:1的预测值。

根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在今年2月最新发布的数据,截至2020年1月底,全国已建成公共充电桩53.1万台,私人充电桩71.2万台,车桩比约为3.5:1。

尽管如此,我国公共充电桩的建设速度还有些下降。据联盟主任张帆表示,目前公共充电桩的建设更倾向增加充电站点密度、充电站均建桩数量。同时,运营企业集中化特点越来越明显,5家运营企业在2019年新增运营类充电桩数量超10万根,占新增充电桩90%以上。

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规划,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要达25%左右,保守预计新能源汽车销量700万辆左右。

倘若充电桩建设按照目前的建设速度,不仅想要补齐缺口很困难,同时万亿的市场也只是水月镜花。

2.盈利模式复杂且不成熟

一说到充电桩的盈利情况,很多人都认为盈利周期长,前期需要投入固定成本,而影响盈利因素多,盈利难度高。

但经过汽车头条APP了解,充电桩的商业模式五花八门,而盈利情况也是两极分化。具体来说,规模较大的运营商盈利模式还不成熟,但具体解决方案提供者却已经实现盈利。

近期,特来电获得13.5亿元的增资款,并且已经悉数到账,增资后,特来电整体估值约78亿元。特来电从2017年开始成为国内最大的充电网生态运营公司,截至2019年12月,特来电建桩20多万个,占全国充电桩总量的40%。

在2019年4月,特来电母公司特锐德董事长于德翔曾表示特来电已经跨过盈亏平衡线开始盈利,而对于2019年是否实现盈利时于德翔则表示,“涉及到上市公司的敏感信息,只能等后续披露。”

星星充电在2017年曾是唯一一个实现持续盈利的运营商,目前,平台上共有自建充电设备终端超15万,覆盖全国近270个城市,日充电量约500万度,APP已经拥有了近70万高频用户,是我国主流的民营电动汽车充电运营商之一。

星星充电市场部赵颖在近日接受汽车头条APP采访时并没有正面回复近期的盈利情况,另一位相关人员也卖了个关子,表示万帮新能源董事长邵丹薇将在近期的须弥山大会上进行详细介绍,暂时不方便透露。

普天新能源是国内成立较早的充电运营服务商,除了私家车客户之外,普天新能源还有公交车、物流车、出租车和网约车等大量企业客户。

与C端个人客户相比,B端客户显得更为稳定,但是据普天新能源北京地区市场负责人丁坤在接受汽车头条APP采访时也并未直接回复盈利情况,只是表示关于公司的盈利情况较为敏感,不方便透露太多。

除了自建自营的大型运营商,云快充仅有少量自建桩,更多的是为“行业中长尾”中小型充电桩运营商接入SaaS(Software-as-a-Service)来向用户提供服务。云快充凭借该运营服务平台迅速成为充电桩领域的黑马。截至目前,云快充已经与800多个运营商形成合作,接入4.5万个充电桩,覆盖100多个城市。

对于云快充的盈利情况,其商务总监张思冬向汽车头条APP表示目前仍没有盈利,但对未来实现盈利表示是否乐观,“云快充主要的盈利业务为中小的充电桩运营商提供服务,在服务费中获取收益,实现盈利只是一个规模的问题。”

智充科技是唯一个明确表示自己在2019年已经实现3个月盈利的充电桩企业。成立于2015年的智充科技不仅生产智能充电硬件,还发开配套的软件和云平台服务,目前在全国部署的充电桩数量达3万多台,近期还拿下了柏林最大公交充电项目。

智充科技创始人兼CEO丁锐向汽车头条APP表示,“智充的商业模式更多的是赋能,让本地运营商服务本地司机,而非运营商的合作式充电闭环系统。”

除运营商之外,一些新能源车企也相继布局自建桩。

小鹏汽车董事长何小鹏曾表示2019年12月小鹏汽车的超级充电站业务实现单月盈利,疫情开始后小鹏汽车对自家车主也进行了充电桩免费开放。

“不同于充电运营商,小鹏汽车充电业务的布局,主要还是为了满足小鹏汽车车主日渐扩大的充电需求。”小鹏汽车副总裁、品牌公关总经理李鹏程接受汽车头条APP采访时这样表示。

谈及小鹏汽车的盈利秘诀,李鹏程认为,“关键在于充分利用合作模式来提高充电业务运营效率,并迅速形成规模效应。”据了解,目前小鹏汽车已经与联行科技、特来电、星星充电等全国领先的充电网络运营商达成互联互通合作。

同时,李鹏程还表示,小鹏汽车的超级充电站的整体利用率相对较高,除了在充电站选址时考虑充电需求、充电速度等因素来保证用户的良好体验外,超级充电桩也向第三方新能源汽车车主开放。

值得一提的是,有一些新能源汽车车主也会在自家充电车位空闲时共享出来。

据一位北京昌平的新能源车主介绍,他有两个桩,其中一个充电桩共享后一年下来收入1600多元,除去自家车一年的充电费用1400元,还额外赚了200元左右。

3.是什么在牵制盈利?

在丁坤看来,国内的充电需求还没有放开是目前大部分充电桩运营企业没有实现盈利的根本原因。他认为目前新能源汽车的市场还没有完全打开,市场中充电的需求是固定的,而想要充电桩运营商能够实现长期健康发展,必不可少的是加大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力度。

丁坤还坦言,目前几家大型充电桩运营商的日子都并不好过,反倒是一些小运营商风生水起。

他以施工为例,普天新能源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标准执行,而很多小运营商只要能够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就可以,同时施工成本也是前期除了设备投入之外的另一项较大投入。此外,后期的车位租赁也是一项硬成本。

管理建桩土地是影响盈利的一大因素也得到另外两家运营商的认可。

张思冬表示,“从成本来看,充电桩不是有限资源,但土地是有限资源,能建充电桩的地方是有天花板的。谁是土地的持有人,谁才更有必要来建充电桩生意。”除了通过平台服务费外,云快充也在探索SaaS+N的运营模式,N则代表与友宝等其他领域进行合作。

“一些大型充电桩供应商的模式直接导致了其很难实现盈利。”在丁锐看来,正确的服务模式为“本地人服务本地人”,即物业、本地有钱、有地的开充电站自己去经营是最合适的。而大型运营商将土地、资金和客户都集中在自己手里,反倒是和本地人形成对立关系,导致盈利困难。

丁锐还表示,智充是通过科技来改变商业模式的。大型运营商统管统控,在本地没有灵活的价格管理模式。智充作为软硬件提供方,把系统收费赋权给了运营商,运营商根据自己的情况可以充分进行竞争,在这方面,大型运营商是处于劣势的。

智能改变运营效率也得到星星充电的认可,然而在星星充电看来,在设备运营方面他们更为高效、也更有优势。

赵颖表示,通过充电桩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平台建设,星星充电大幅度提高了运维效率,超过90%的故障都可以被在线诊断,甚至急停按钮被无意按下都能自动维护。

她举例表示,在太原3300多个充电桩被高频、高强度使用,正常情况下需要30个运维工程师,但由于星星的智能运维平台足够智能,只需要4个工程师就可以轻松维护当地8300台电动出租车的顺利使用。

此外,充电桩发展周期短,需要定期还进行升级维护也是另一成本投入。

据了解,到今年6月份,国家电网将完成4万多个公共充电桩改造任务,而改造和建设、扩容也将会是今年充电桩企业的工作重点。

4.投资门槛低?夫妻老婆店或成趋势

新基建被提到新的高度,很多充电桩企业也在此时发布了的招商广告,不难发现,很多企业都强调一点,相对于其他新基建产业,充电桩投资的门槛很低。

在汽车头条APP向充电桩运营商寻求证实时,也都得到了确认。在他们看来,少则几万块钱就可以成为一个充电桩运营商。

张思冬根据云快充的建站数据表示,新能源汽车发展越好的城市,充电站的主体也就越为分散。除去政策干预较强的,在深圳、太原、杭州这类新能源汽车发展好的城市,充电站的主体非常分散,同时也就涌现出大量“夫妻老婆店”。

张思冬认为这个趋势仍将持续下去,直到爬坡期结束车桩比达到持平,充电桩行业进入饱和状态处于稳定期。

同样,丁锐表示,拥有土地和资金的小投资人也比较适合充电桩领域。

小鹏汽车在2020年3月10日推出了为期 1 个月的超充合伙人限时激励政策,据李鹏程介绍,“收到的合伙人申请中不乏来自小鹏车主的合作需求,目前正积极推进合作申请的后续洽谈工作。”他还表示,未来小鹏汽车仍将持续推进超充合伙人模式,扩大车主充电服务触点。

与此同时,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小运营商后期有大的风险。

假如运营商前期没有赚到钱,便无法对设备进行后期的维护和升级,使设备存在充电效率低、无法使用,同时也无法与迅速发展的充电技术相结合,这些桩也就逐渐沦为废弃桩,失去使用价值。

此外,甚至还存在一些安全隐患,而安全保障也是盈利的前提。

据了解,新能源汽车自燃的原因大部分都与电池有关,很多自燃事件发生时都处于充电期间。

很多主管部门并非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也陆续发布了一些相关管理办法,比如,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发布了《北京市电动汽车社会公用充换电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来加强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5.如何避免“废桩”再次大规模出现?

新能源汽车有“骗补”丑闻事件,充电桩领域也同样存在。

随着国家对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补贴由买车向用车转移,很多企业为了获取补贴便大肆建桩,建桩的前提也不再以是否有用户使用为前提,而是只要有建设条件,那么就可以建桩。因此很多充电桩本身就并非为了“利用率”而生。

据业内人士透露,“废桩”的数量并非一个小数目,并且几乎每家都有,很多充电桩几乎没有使用率。

而使用率是充电站盈利的一个关键点,如果想要实现盈利,充电桩的使用率需在一个数值之上(直流桩使用率高于8%即可盈利)。但据相关数据显示,全国公共桩的使用率为4%左右,北京、上海更是低至1.3%。从使用率上来看,显然是无法支撑企业实现盈利。

而近期新基建的大热,也必将会掀起一股充电桩建设热潮。一方面是充电桩的大缺口,另一方面则是没有利用率的充电桩,如何在接下来的充电桩建设中解决这个矛盾,避免资源的大量浪费是一个应该重视的问题。

“想要解决有效分配情况,规则的建立显得更加必要和重要。”张思冬这样认为,目前充电桩行业比较混乱,第三方的数据机构数据可能并不准确,南方一些地区的使用率还很客观的。但行业确实需要供需双方明确好未来发展的正确方向和标准,使资源的利用更加节约。

对于此前建设的废旧、老化的充电桩,丁坤则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对安全的重视和监督。他表示可以委托相关机构做一些检测,完成对设备在技术上的升级改造,以保障设备的安全使用。

面对新基建带来的机遇,李鹏程认为,保持精细化的运营和网点拓展策略同样尤为重要。小鹏汽车未来将继续对自营及授权经营超级充电站进行精细化运营,确保用户体验的一致性和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用户口碑。

头条说:

“新基建”进度的提速会利好充电桩行业是毋庸置疑的,无论是大小运营商,都会直接获利。

但由于疫情的影响,充电桩行业的运营情况下滑80%,后续恢复情况仍不确定。

更主要的是,充电桩行业目前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百舸争流。行业还缺乏相关制度的规范和成熟的盈利模式。同时,对新能源车主来说充电体验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去往陌生地区充电还存在着顾虑。

“新基建”的加速也将会进一步加快行业的洗牌过程,很有可能加速运营商之间的兼并,小运营商向中部靠拢,中部运营商向头部靠拢,同时也会加速优质企业的不断更新迭代和不良企业的淘汰。

对于充电桩运营企业来说,想要在尚未成熟的市场环境中站稳脚跟并不容易,既要抓住机会占领市场与科技相结合,又要避免大干快上造成资源浪费,如何做到有序发展,还需要把握好一个度。

毕竟等到新基建风口过后,消费者需要的是更为便利的充电体验,而并非一地鸡毛。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5、充电桩纳入新基建,百亿投资加持,风口之上如何走向成熟?

[ 亿欧导读 ]?新基建按下的加速键,会如何催熟市场?

作者丨丁唯一

编辑丨张宇喆

充电桩正走向“风口”。

4月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产业发展司副司长蔡荣华公布了一组数据:预计今年内完成100亿元的投资,新增公共充电桩约20万个,私人桩约40万个,新增公共充电站4.8万个。

而在过去十余年里,中国大概建设了45万根公共充电桩。

以此速度来看,充电桩建设进入了政策快速推动时期。

不断扩散的疫情正在让全球的经济按下暂停键。在中国汽车产业,工厂停工、裁员降薪、供应链断裂已经成为了疫情笼罩之下挥散不去的阴影。但由于“新基建”风口的出现,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细分领域却展现出了发展活力。

在正式被纳入“新基建”之后,充电桩行业的好消息不断。政策撬动下,各路资本纷纷注入,在疫情阴霾笼罩的3月,充电桩行业却密集收获3起融资,其中还包括“圈外人”宁德时代和蚂蚁金服。

充换电行业在之前成长过程中烦恼不断,高投入、高回报周期、低利用率等都成为了盈利的掣肘。按照一个行业的成长周期来说,亿欧汽车认为充电桩行业分为四个阶段:萌芽期的试探、初步形成期的蒙眼狂奔、发展期的高质量增长及成熟期的稳步前行。

随着“新基建”地位的确认,中国充电基础设施行业获得了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踏板,但距离成熟还有一定距离。

01 未达预期的第一阶段

时间回溯到2006年,比亚迪在深圳总部建成全国首座新能源汽车充电站,中国充电桩行业的历史大幕就此拉开。

随后2008年,北京市奥运会期间建设了国内首个集中式充电站,该充电站可满足50辆纯电动大巴车的动力电池充电需求。2009年,南方电网投产的首批电动汽车充电桩在深圳建成,建设规模为2个充电站,134个充电桩。

彼时,出于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乐观预期,国家电网曾梦想一统充电设施领域,如同加油站中的中石油和中石化一样。

随后,国家电网曾三次调高充换电站建设计划。

2010年,国家电网在《“十二五”电网智能化规划》中提出,“十二五”期间建设904座充换电站和23.3万个充电桩,充电设施规划总投资为217.1亿元。

2011年9月,时任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刘振亚在2011智能电网国际论坛上,又将“十二五”目标扩大到2900座充换电站和54万个充电桩。随后,2013年6月,据《国家电网报》报道,“十二五”期间,国家电网公司又将数字再一次提高,计划建成电动汽车充换电站3700座、充电桩34万个。

充电桩/ 123rf

理想很饱满,现实却十分“骨感”。

《国家电网公司社会责任报告》(2013)显示,截止到2013年底,国家电网公司累计建成电动汽车充换电站400座,充电桩1.9万台。原计划投资额逐年增加,从建设数量上看2012年充换电站建设放缓,2013年全年竟然只建成了47个。

南方电网设立的Flag也同样经历了倒下的命运。此前,南方电网与深圳市政府达成协议,到2012年在深圳建设89个充电站、29500个充电桩,预计总投资额将超过10亿元。不过,根据《南方电网公司社会责任报告》(2012年),截止到2012年底,南方电网仅建成充换电站18座,充电桩仅3229个。

谈到充换电站建设放缓,仍然绕不过“盈利难”这道坎儿。国家电网内部人士曾称,彼时已建成的400余座充换电站几乎没有盈利的项目,处于全线亏损的状态。南方电网分公司也表示,其在深圳建成运营的7座充电站,每年亏损额为1300万元。

早期的充电桩,就这样“小心试探”了一番。一方面,巨额亏损的“果子”并不香甜;而另一方面,充电桩的巨大缺口仍然是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掣肘。

02 蒙眼狂奔的六年

2014年之后,充电桩市场的大门正式开放。

2014年,国家电网宣布全面开放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与电动汽车换电设施市场。这意味着,充电桩市场不再只受国有企业所控制,民间资本也有分一杯羹的机会。同年,如今在公共充电桩领域排名第一、第二的特来电、星星充电相继成立。

充电桩行业爆发的另一关键因素就是新能源汽车市场进入高速增长阶段。

2014年,特斯拉进入中国市场,一举打破了中国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刻板印象”。被特斯拉“教育”过后的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成为了各大汽车厂商争夺的重要战场之一,大批新能源汽车产品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

201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累计生产了8.39万辆,累计销售7.4万辆,和2013年的1.75万辆和1.76万辆的产销数据相比,翻了四倍有余。

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计划到2020年基本建成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的规模。

市场和政策的双重加码,使得充电桩市场随之变成一片红海。一时间,国营资本、私营企业蜂拥而上,掀起了一阵充电桩建设狂潮。狂潮的猛烈在充电桩数量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制表人/ 亿欧汽车分析员 丁唯一

截至2015年底,我国公共类充电设施保有量仅5.7万台。这一数字在2019年底已达到121.9万台,增长了21倍。在充电桩高速建设的同时,全国车桩比水平也在持续优化,已由2015年的7.8:1提升至2019年底的3.4:1。

但是好看的数字背后却是以野蛮增长的方式在支撑。

过去几年,充电桩行业赛道上一时间人满为患,但其中碰撞出的问题也比比皆是:投入成本高、利用率低下、用户体验差、共享观念淡薄的情况却愈演愈烈,从而导致了全行业陷入盈利难困局。

即使是充电桩行业的头部企业特来电,也没能逃过亏损的境遇。特来电在成立前四年累积亏损6亿元,直到2019年4月才实现盈利。特来电董事长于德翔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直言不讳:“特来电投了这几年亏了八亿,别人想干这个事不亏5个亿休想做成。”

由于充电桩行业存在投入资产重、回报周期长的属性,经过了十余年的发展,充电桩市场已经形成了高度集中的格局——行业前三的特来电、星星充电、国家电网,占据了超过70%的市场份额。

制表人/ 亿欧汽车分析员 丁唯一

因此,尽管入局容易,但在赛道上坚持下来的玩家并不多。特来电品牌总经理赵健在此前的采访中曾透露,2017年中国大概有300多家充电桩企业。但到了2019年,50%的企业或倒闭或退出该行业,还有30%的企业在盈亏平衡的基准线上挣扎。

随着“蒙眼狂奔”的日子结束,坚持下来的充电基础设施企业正在寻找良性增长之路。

03 走向成熟

2020年3月,充电桩正式被中国纳入到七大新基建之中。

在亿欧汽车看来,“新基建”地位的确立,是充电基础设施行业从蒙眼狂奔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要标志。

大手笔和新玩家,是充电桩市场迈入第三个阶段最直接的表象。

3月初,国内第一大公共充电桩运营商特来电完成了总计13.5亿元的增资,新引入了鼎晖投资以及国调基金。其中,鼎晖投资是管理千亿级资产的知名机构,国调基金则是国家队背景、管理资产规模达到3500亿元的中国最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3月6日,中央为新基建定调后的第三天,主营动力电池的宁德时代,与福建百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上海快卜新能源,主营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业务。

3月27日,蚂蚁金服也入股了一家充电桩运营企业简单充,并成为其第二大股东,占股33%。

此外,可以预见的是,各地方政府针对充电基础设施也将有政策方面的倾斜。3月底,上海市开始对充电桩提供安装补贴。不久前,北京、深圳、成都、山东等地也先后发布了对充电桩的扶持政策。

资本和政策推手之下,充电桩市场自身也将经历洗牌。

新基建中的“新”是使充电桩不同于普通基建的关键。云快充CEO田波曾对亿欧汽车表示:“新基建区别于传统基础设施的跑马圈地,更加注重充电设施的运营平台建设,让桩联网、车联网加快融合。”

未来,充电桩行业离不开大数据、5G等新技术和新领域的协同作用。而这样的工作,不可能仅靠充电运营商一方完成。因此这也不难理解为何之前从未涉水过充电桩市场的蚂蚁金服和宁德时代会纷纷入局。

而充电运营商在其中,则可以通过充电获取数据,打通出行、生活服务的数据链条,原本单一的充电业务上就多了增值服务,未来的盈利模式也将有着更多元的探索。

电动汽车充电/ Pexels

不过,“新基建”地位的确立,并不意味着充电桩未来的发展就能一帆风顺。十三五期间发布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显示,到2020年底,中国要实现车桩比1:1的目标。截至到2020年2月,这一数字仅达为3.2:1。雪上加霜的是,新冠疫情还在拖累着行业的发展速度。因此,2020年实现这样的目标恐怕并不容易。

虽然当下的行业发展远未达2015规划的目标水平,但亿欧汽车对于充电基础设施行业未来5年的发展仍有巨大的信心。近年来,全球汽车企业开始走向电动化、CTP等动力电池技术走向量产、更多高效的充电场站完成建设、新能源汽车成本逐渐下探、V2G技术距离量产越来越近……充电基础设施行业的活力也将不断提升。

在今年1月举办的第五届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上,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执行副理事长欧阳明高预计,在2025年之前,锂离子电池和燃料电池相关技术都会全方位成熟,电动化拐点来临;同时,新能源发电价格拐点也将到来。

亿欧汽车预计,在2025年左右,随着新能源汽车的竞争力逐步超越燃油车,充电基础设施市场的发展期也将结束,正式迈向成熟阶段。

因此,基于新能源汽车的良好发展前景,充电桩作为其配套补能设施也必将随之成长,不管是出于主动还是被动。

新基建按下了加速键之后,充电桩的快速布局成为推动新能源车发展的关键因素,但它却不是制约消费者购买的唯一原因。

(近期,亿欧汽车正在推进《2020-2025中国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预期研究报告》,欢迎大家交流探讨。)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6、电动汽车充电桩市场发展如何?

电动汽车充电桩市场发展,个人认为潜力还是很大的,毕竟电力等新能源汽车取代传统的燃油汽车是发展的大势所趋,而且近年来电动汽车的销量和市场占有率逐渐提高,相应配套的汽车充电桩也有很大的发展前景,但是这些电动汽车充电桩的标准需要一定的统一。

7、我国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建设目前处于一个什么状况?哪些上市公司将从中受益?

央企有 保利地产,中国石油,都计划介入充电站的建设
其他有 动力源,科陆电子,思源电气,许继电气,国电南瑞,奥特迅,
是否有炒作概念还要自己逐个排除。

8、2016年,国家发布了哪些有关新能源汽车的政策

您好!购买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标准已经出台。详细内容如下:
购买新能源车补助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为加强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新能源汽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能源汽车主要指插电式(plug-in)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
第三条补助资金按照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则安排使用,并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第二章补助范围、对象和方式
第四条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动力电池、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并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目录审查、检查检测等工作。
第五条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包括私人直接购买、整车租赁和电池租赁三种形式。
(一)直接购买: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
(二)整车租赁: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租赁企业。
(三)电池租赁:中央财政对电池租赁企业给予补助,电池租赁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向私人用户出租新能源汽车电池,并提供电池维护、保养、更换等服务。
第六条地方财政安排一定资金,重点对充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购置和电池回购等给予支持。
第三章支持条件
第七条试点城市政府是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并建设与应用规模相适应的基础设施。
(二)确定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模式,至少建立一种新能源汽车或电池租赁模式。新能源汽车
(三)制定地方财政补助、电价优惠、设置专用停车位等配套政策措施。
(四)注重动力电池和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相关技术标准的统一,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要与正在制订的国家相关标准相衔接。
(五)建立和完善新能源汽车及电池的报废及回收体系。
(六)建立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开放市场环境,不得对补助车辆实施品牌、车型、产地、经销商等限制。
(七)做好与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的衔接。
第八条申请补助的汽车生产企业及其新能源汽车产品须符合下述条件:
(一)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企业保证销售汽车与目录产品的一致性。
(二)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5千瓦时,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0千瓦时(纯电动模式下续驶里程不低于50km)。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
(三)汽车整车和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具备一定的产能规模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对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并承诺对整车和动力电池按一定的折旧率进行回收。
(四)汽车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应向消费者提供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的产品性能参数保证:在纯电动模式下行使的汽车30分钟最高车速、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最高时速、0-50公里/小时加速时间、最大爬坡度、百公里耗电量(工况法)、续驶里程(工况法),电机类型和功率、动力电池类型及总储电量、充电(快充、慢充)方式和时间、车载充电机的功率和输入电压等。
第四章补助标准与规模
第九条补助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
第十条财政补助采取退坡机制。试点期内(2010-2012年),每家企业销售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乘用车分别达到5万辆的规模后,中央财政将适当降低补助标准。
第十一条中央财政根据试点城市私人购买数量和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采用电池租赁方式的企业,补助数量按其服务的新能源汽车数量确定。
第五章资金申报与下达
第十二条根据试点城市论证通过的实施方案和资金申请,财政部通过省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预拨给试点城市。
第十三条试点城市财政部门根据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情况,据实拨付补助资金,并在月度终了后10日内将月度拨付情况上报财政部。补助资金具体管理办法,由试点城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四条年度终了后30日内,试点城市要认真总结全年推广情况,编制补助资金清算报告,由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财政部,财政部根据地方上报情况和专项核查结果对补助资金进行清算。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和运行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产品一致性负责。对产品与申报材料不符,性能指标没达到要求,以及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助资金的,将视情节轻重对申请企业给予追缴补助资金、通报批评、取消资格等处罚。
第十七条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一、试点城市基本情况
内容包括:城市规模与经济发展情况,特别是当地财政状况和居民购买力水平;机动车发展情况,特别是私人领域乘用车保有情况;新能源汽车研发能力、产业基础及推广应用现状等。
二、试点工作总体目标
内容包括:在私人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总体思路;试点工作目标(2010-2012年),涉及车辆规模、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商业模式创新、消费和使用环境、节能减排效果及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拉动等。
三、试点工作计划
按年度制订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各种商业模式的车辆推广规模;财政预算及使用计划;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推动商业模式创新、鼓励租赁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安排;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等。
四、保障措施
内容包括:明确地方政府领导牵头、相关政府部门参加的试点工作组织协调机构并落实职责;明确负责日常组织管理的机构和人员;明确鼓励政策的体系框架;明确车辆使用及充电站等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规模及用途;明确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单位及资金来源,并说明拟采用的技术标准;明确新能源汽车租赁、售后服务保障及回收、报废等责任主体、职责及监督管理措施;科普宣传措施等。
涵盖小排量传统车
根据前述人士的“报料”,此次出台的新能源汽车补贴办法,其实不能绝对说是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因为只要符合一定条件而又满足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小排量传统型乘用车,也可以享受3000元的补贴。新能源汽车
“据四部委出台的补贴方案,可获得补贴的车型主要有三个类别,一类定义为节能减排车型,凡是排量1.6L以下、排放达到国IV标准而又满足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车和非插入式混合动力车,都算为这一类,可以获得3000元的补贴;第二类车型定义为插入式(PlugIn)混合动力车,该类车型根据电池容量不同,可获得4000到50000元不等的补贴,最高补贴50000元;第三类车型定义为电动车,这类车最高可获得6万元补贴!”上述消息人士表示。
涵盖企业和个人
据了解,四部委会签通过的上述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文件表示,“将在公布之日起实施”。相关厂家人士上周表示,补贴标准文件最快将于本周起向外公布,而补贴政策的起始时间,也将最快从本周算起。至于业界关注的新能源汽车补贴到底是给厂家还是消费者个人的问题,随着上述补贴标准的出台,权威说法也将浮出水面。“补贴是企业和消费者个人都有!”据已获得补贴标准文件的厂家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相关人士表示,就如此前有关部门已“吹过风”的一样,针对消费者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与去年财政部和科技部针对部分城市相关公共服务领域示范推广购买和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实际上相差并不大。
除了拓宽范围被定义为“节能减排”类别的车型,也可以获得3000元的补贴外,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插入式混合动力新能源车的补贴标准,基本上与去年针对于公共用途的混合动力新能源车的补贴标准一致,根据电池容量的不同,该类车可获得4000到50000元不等的补贴。
至于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某厂家相关负责人上周五表示,“由于目前这类车型数量远远没有混合动力和纯电动车型多,因此即使有补贴也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据去年财政部和科技部出台的公共服务用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示范推广补助标准,节油率达100%的燃料电池车的补贴,最高为25万元。
补贴标准
1、1.6L以下、排放达国IV、满足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车和非插入式混合动力车补贴3000元
2、插入式(PlugIn)混合动力车补贴4000-50000元
3、电动车补贴60000元
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
财建[2010]230号
有关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科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91次常务会议有关决定,加快汽车产业技术进步,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节能减排,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扩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的请示》(财建[2010]41号),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根据汽车产业基础、居民购买力等情况和有关要求,四部委选择5个城市编制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启动试点。试点补助资金管理按照《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执行。
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试点城市及所在省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等主管部门要依据本通知及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靠科技,突出自主创新,切实抓好试点工作。要跟踪新能源汽车试点运行情况,及时将试点效果、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以及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函告四部委。
江苏出台新能源汽车补贴细则
根据省新出台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细则,公用事业单位和私人消费者、承建充换电设施的服务运营单位将给予每辆车最高20万元的补贴,汽车生产商按扣减补助后的价格销售。
按照标准,纯电动乘用车每辆补助2.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补助1.5万元,纯电动客车每辆补助20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每辆补助10万元,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每辆补助6万元,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800元、最高每辆6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每辆补助8万元,燃料电池商用车每辆补助20万元。此外,LNG客车、货车等清洁能源汽车每辆补助2万元。裸车、电池分离销售的,按车辆、电池成本比例享受财政补贴。充换电服务运营单位承建的充换电设施费用,省财政给予15%补贴。
据介绍,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是中央和地方按照1:1给予补贴,江苏省的省级财政补贴是按照国家补贴标准的40%支付,剩下的60%由各推广城市财政安排。以一辆纯电动客车为例,目前市场售价在160万-180万元,可享受中央和省市财政补贴100万元,购车成本比普通客车只多出10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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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充电平台加速整合|国家能源局鼓励商业模式创新

电动汽车与充电网络的协同依然面临多重挑战。

文丨杜巧梅

7月17日,国家能源局在2020年三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当前,国家能源局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的督促实施。

据了解,2018年,为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制定了《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

近两年来,随着我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的落实,我国电动汽车保有量不断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15日公布的机动车相关数据:截至6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417万辆,与去年年底相比增加36万辆,增长9.45%。

国家能源局披露,截至2020年6月底,全国各类充电桩保有量达132.2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55.8万个,数量位居全球首位。

而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数据资源中心在2019年的预测,在基准情景下(执行现有政策),2050年中国纯电动乘用车保有量将达到2.3亿辆;在激进情景下(基准情景基础上考虑2035年起实施分区域、分车型的禁燃政策),纯电动乘用车保有量将在2050年上升至3.5亿辆。

这也意味着,一方面,电动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将对充电基础设施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电动汽车规模化增长也将影响到电网的升级改造。

“电动汽车无序充电对配电网的影响在当前已经呈现,一些重载的配变系统和集中式大功率快充站所在的配变已经受到影响。在配电网层面,电动汽车无序充电时的充电负荷随机性更大,且随着规模增长,充电随机性的微小变化可能造成本地负荷的剧烈变化,导致配变超容,影响其安全稳定运行。” 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与世界资源研究所共同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如何更好地接入电网:中国电动汽车与电网协同的路线图与政策建议》指出。

而智能有序充电与V2G(Vehicle-to-Grid车辆到电网)被认为是减轻电网负荷,实现“削峰填谷”的有效手段。

国家能源局也在发布会上指出,积极支持充电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充电服务平台整合发展;鼓励开展V2G等新技术应用,依托“互联网+”智慧能源提升充电智能化水平;加快解决居民小区有序充电、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建设难、充电设施安全隐患等热点问题,切实提升充电保障能力。

充电服务平台加快整合

一直以来,充电桩企业基于市场竞争各自为营,而如何实现充电服务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也一直是业内难解问题之一。

而在今年充电桩建设被正式纳入“新基建”并列入政府工作报告之后,政策层面的重视,正在让资本市场获得前所未有的动力。

充电服务平台之间、充电服务平台与企业之间整合加快,充电桩互联互通逐步推进。

7月4日,特来电宣布全面接入国家电网、星星充电、南方电网,这意味着互联互通完成之后,电动汽车用户下载特来电一个app就可以覆盖70%左右的充电桩覆盖。

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国内总公共充电桩数量为55.1万台。

其中,运营充电桩数量超过1万台的充电运营企业共有8家:特来电运营15.7万台、星星充电运营13.2万台、国家电网运营8.8万台、云快充运营4.1万台、依威能源运营2.5万台、上汽安悦运营1.9万台、中国普天运营1.4万台、深圳车电网运营1.3万台,这8家运营商占总量的88.8%。

而特来电与国家电网、星星充电、南方电网等三个平台打通之后,将覆盖37.9万台充电桩,占国内总公共充电桩数量的68.8%。

目前,特来电与星星充电在北京、青岛、常州3大城市实现互联互通,其他城市也将陆续上线。

今年以来,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都在加速招募共建合作伙伴。5月12日,国家电网正式宣布启动“国网电动社会桩开放平台项目”,并公布首批51家合作伙伴。3月初,南方电网也向社会推出“场地、车队、充电站、销售渠道”4种模式的合作邀请。

根据计划,南方电网计划2020年投资12亿元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未来四年投资规模累计251亿元,计划建成大规模集中充电站150座,充电桩38万个,为现有数量的10倍以上。

4月14日,国家电网宣布2020年计划安排充电桩建设投资27亿元,新增充电桩7.8万个,新增建设规模同比增逾10倍。

此外,在多重利好带动下,越来越多的车企也在改变建桩思路,由原本坚持自建逐渐向寻求外部联合过渡。

在车企层面,宝马已在6月3日宣布与国家电网全资子公司国网电动合作,计划到2020年底在全国范围提供27万个充电桩,小鹏汽车也在自建超充站之外,与国家电网进行合作。

而特来电、星星充电与国网和南网实现互联互通,也被视为充电桩行业互联互通、加速整合的开端。

随着各方的合作,市场普遍关注的充电接口能否统一、充电桩模块电源智能控制等问题也将得到解决。

然而,目前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建设难、充电设施存安全隐患、充电桩设备故障多、利用率低、能源补给效率跟不上高负荷车的充电需求等问题依然未得到解决。

车网协同面临多重挑战

“随着电动汽车规模化的快速增长,目前电动汽车无序的充电方式——即随时、随地与随机的充电,容易导致大量电动汽车在电网负荷高峰时段集中充电,进而给发电、输电、配电系统带来挑战。”6月18日,世界资源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薛露露在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举办的“中国电动汽车和电网协同路线图研究”发布会上指出。

而基于电动汽车负荷的灵活和可调节性,通过自动化的有序充电和双向充放电两种方式,实现电动汽车与电网协同,被认为是“削峰填谷”,缓解电网用电负荷的有效方式。

据了解,智能有序充电是指电动汽车充电站和充电运营商的共享数据连接,以预测电力供应、电力需求、驾驶需求的充电,这些数据可以帮助优化充电时间和充电持续的时间以满足用户要求。

车网协同是智能充电技术的一种形式,电动汽车不仅可以从电网中消纳电能,还可以向电网注入电能,起到储能和调控的作用。

“在电网侧,可以通过集成大量电动汽车形成规模化运营的虚拟电厂,一方面参与调频调峰,提供备用、辅助服务,改善电网电能质量;另一方面,可以参与中长期现货电能量市场,实现电能量的平衡;甚至可以在跨区域输电线路堵塞时进行充电或者放电,减少跨区域线路的投资。” 薛露露表示。

简单来说,双向充放电,是将电动汽车视作储能设施,当电网负荷过高时,由电动汽车向电网馈电,当电网负荷过低时,用电动汽车存储过剩的发电量。

在1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也鼓励开展V2G等新技术应用,依托“互联网+”智慧能源提升充电智能化水平。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有超过10个车网协同试点。按照规划,国网电动将在居民小区建设10万个支持有序充电的充电桩,以解决电动汽车用户报装难、充电难问题。同时,国网电动年内还将建设2000个V2G充电桩,在实现调峰的基础上,进一步在调频方面进行技术验证。

然而,在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主任张帆看来,有序充电是一个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涉及到整车、电池、互联网、大数据、金融支付等多个领域,其技术标准、产品研发制造,施工建设、安全运维等方面还不具备条件。

“目前支持有序充电的设备需要在充电桩侧安装能源路由器,而能源路由器还处于研发阶段,没有进入规模化量产,当下的成本比较高。”

薛露露表示,除了成本上的问题,目前电动汽车与电网协同在各个技术环节均存在阻碍,包括配电网侧对智能配电网的软硬件升级改造,V2G频繁充放电对动力电池侧电池衰减的影响,以及“车-桩-网”信息交互的通信协议有待完善。

此外,由于峰谷电价机制的缺失,目前有序充电的推广依然缺乏可靠的商业模式。

“目前来看,V2G到商业化的推广可能还有一定的距离,所以无论是电力市场准入,还是说‘车-桩-网’之间通信标准,电池衰减的研究还是电动汽车作为分布式的发电资源,都需要在政策上给予一定支持。” 薛露露最后表示。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与中国电动汽车充电站商业模式与配套政策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