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车企充电桩有无可能达成统一标准,各车通用?
不是可能,而是必须。世界各国都在研发相关的国标——实际上中国第一批国标在2006年就提出来了,只不过因为电动汽车基础技术还在发展中,所以这个标准一致修修改改,只是作为指导原则,并没有强制执行。近些年,欧洲标准有逐渐统一的趋势,德国总理默克尔来中国时候,也谈过这个问题,中德标准很可能要统一。企业之间也在协调要形成行业标准……总之,早晚的事情,可能就在最近两年了。这个事情很有必要,但是实际执行起来的难点不在车企,而在国家。建立标准并且维护标准是有巨大利益的,因此每个国家都系希望自己是标准的制定者。最后导致的情况很有可能是每个国家制定自己的标准,扶持自己的车企,然后国家之间的标准不兼容……一个可以类比的例子是运营商网络。目前联通用的WCDMA是国际上通用性比较高的标准,但是3G时代国家要求移动推广我们“自主研发”的TD。结果3G网络时代移动相对来说就比较惨。
2、充电平台加速整合|国家能源局鼓励商业模式创新
电动汽车与充电网络的协同依然面临多重挑战。
文丨杜巧梅
7月17日,国家能源局在2020年三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当前,国家能源局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的督促实施。
据了解,2018年,为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制定了《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
近两年来,随着我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的落实,我国电动汽车保有量不断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15日公布的机动车相关数据:截至6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417万辆,与去年年底相比增加36万辆,增长9.45%。
国家能源局披露,截至2020年6月底,全国各类充电桩保有量达132.2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55.8万个,数量位居全球首位。
而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数据资源中心在2019年的预测,在基准情景下(执行现有政策),2050年中国纯电动乘用车保有量将达到2.3亿辆;在激进情景下(基准情景基础上考虑2035年起实施分区域、分车型的禁燃政策),纯电动乘用车保有量将在2050年上升至3.5亿辆。
这也意味着,一方面,电动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将对充电基础设施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电动汽车规模化增长也将影响到电网的升级改造。
“电动汽车无序充电对配电网的影响在当前已经呈现,一些重载的配变系统和集中式大功率快充站所在的配变已经受到影响。在配电网层面,电动汽车无序充电时的充电负荷随机性更大,且随着规模增长,充电随机性的微小变化可能造成本地负荷的剧烈变化,导致配变超容,影响其安全稳定运行。” 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与世界资源研究所共同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如何更好地接入电网:中国电动汽车与电网协同的路线图与政策建议》指出。
而智能有序充电与V2G(Vehicle-to-Grid车辆到电网)被认为是减轻电网负荷,实现“削峰填谷”的有效手段。
国家能源局也在发布会上指出,积极支持充电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充电服务平台整合发展;鼓励开展V2G等新技术应用,依托“互联网+”智慧能源提升充电智能化水平;加快解决居民小区有序充电、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建设难、充电设施安全隐患等热点问题,切实提升充电保障能力。
充电服务平台加快整合
一直以来,充电桩企业基于市场竞争各自为营,而如何实现充电服务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也一直是业内难解问题之一。
而在今年充电桩建设被正式纳入“新基建”并列入政府工作报告之后,政策层面的重视,正在让资本市场获得前所未有的动力。
充电服务平台之间、充电服务平台与企业之间整合加快,充电桩互联互通逐步推进。
7月4日,特来电宣布全面接入国家电网、星星充电、南方电网,这意味着互联互通完成之后,电动汽车用户下载特来电一个app就可以覆盖70%左右的充电桩覆盖。
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国内总公共充电桩数量为55.1万台。
其中,运营充电桩数量超过1万台的充电运营企业共有8家:特来电运营15.7万台、星星充电运营13.2万台、国家电网运营8.8万台、云快充运营4.1万台、依威能源运营2.5万台、上汽安悦运营1.9万台、中国普天运营1.4万台、深圳车电网运营1.3万台,这8家运营商占总量的88.8%。
而特来电与国家电网、星星充电、南方电网等三个平台打通之后,将覆盖37.9万台充电桩,占国内总公共充电桩数量的68.8%。
目前,特来电与星星充电在北京、青岛、常州3大城市实现互联互通,其他城市也将陆续上线。
今年以来,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都在加速招募共建合作伙伴。5月12日,国家电网正式宣布启动“国网电动社会桩开放平台项目”,并公布首批51家合作伙伴。3月初,南方电网也向社会推出“场地、车队、充电站、销售渠道”4种模式的合作邀请。
根据计划,南方电网计划2020年投资12亿元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未来四年投资规模累计251亿元,计划建成大规模集中充电站150座,充电桩38万个,为现有数量的10倍以上。
4月14日,国家电网宣布2020年计划安排充电桩建设投资27亿元,新增充电桩7.8万个,新增建设规模同比增逾10倍。
此外,在多重利好带动下,越来越多的车企也在改变建桩思路,由原本坚持自建逐渐向寻求外部联合过渡。
在车企层面,宝马已在6月3日宣布与国家电网全资子公司国网电动合作,计划到2020年底在全国范围提供27万个充电桩,小鹏汽车也在自建超充站之外,与国家电网进行合作。
而特来电、星星充电与国网和南网实现互联互通,也被视为充电桩行业互联互通、加速整合的开端。
随着各方的合作,市场普遍关注的充电接口能否统一、充电桩模块电源智能控制等问题也将得到解决。
然而,目前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建设难、充电设施存安全隐患、充电桩设备故障多、利用率低、能源补给效率跟不上高负荷车的充电需求等问题依然未得到解决。
车网协同面临多重挑战
“随着电动汽车规模化的快速增长,目前电动汽车无序的充电方式——即随时、随地与随机的充电,容易导致大量电动汽车在电网负荷高峰时段集中充电,进而给发电、输电、配电系统带来挑战。”6月18日,世界资源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薛露露在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举办的“中国电动汽车和电网协同路线图研究”发布会上指出。
而基于电动汽车负荷的灵活和可调节性,通过自动化的有序充电和双向充放电两种方式,实现电动汽车与电网协同,被认为是“削峰填谷”,缓解电网用电负荷的有效方式。
据了解,智能有序充电是指电动汽车充电站和充电运营商的共享数据连接,以预测电力供应、电力需求、驾驶需求的充电,这些数据可以帮助优化充电时间和充电持续的时间以满足用户要求。
车网协同是智能充电技术的一种形式,电动汽车不仅可以从电网中消纳电能,还可以向电网注入电能,起到储能和调控的作用。
“在电网侧,可以通过集成大量电动汽车形成规模化运营的虚拟电厂,一方面参与调频调峰,提供备用、辅助服务,改善电网电能质量;另一方面,可以参与中长期现货电能量市场,实现电能量的平衡;甚至可以在跨区域输电线路堵塞时进行充电或者放电,减少跨区域线路的投资。” 薛露露表示。
简单来说,双向充放电,是将电动汽车视作储能设施,当电网负荷过高时,由电动汽车向电网馈电,当电网负荷过低时,用电动汽车存储过剩的发电量。
在1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也鼓励开展V2G等新技术应用,依托“互联网+”智慧能源提升充电智能化水平。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有超过10个车网协同试点。按照规划,国网电动将在居民小区建设10万个支持有序充电的充电桩,以解决电动汽车用户报装难、充电难问题。同时,国网电动年内还将建设2000个V2G充电桩,在实现调峰的基础上,进一步在调频方面进行技术验证。
然而,在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主任张帆看来,有序充电是一个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涉及到整车、电池、互联网、大数据、金融支付等多个领域,其技术标准、产品研发制造,施工建设、安全运维等方面还不具备条件。
“目前支持有序充电的设备需要在充电桩侧安装能源路由器,而能源路由器还处于研发阶段,没有进入规模化量产,当下的成本比较高。”
薛露露表示,除了成本上的问题,目前电动汽车与电网协同在各个技术环节均存在阻碍,包括配电网侧对智能配电网的软硬件升级改造,V2G频繁充放电对动力电池侧电池衰减的影响,以及“车-桩-网”信息交互的通信协议有待完善。
此外,由于峰谷电价机制的缺失,目前有序充电的推广依然缺乏可靠的商业模式。
“目前来看,V2G到商业化的推广可能还有一定的距离,所以无论是电力市场准入,还是说‘车-桩-网’之间通信标准,电池衰减的研究还是电动汽车作为分布式的发电资源,都需要在政策上给予一定支持。” 薛露露最后表示。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3、国内充电保障将进一步提升 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车充电需求
易车讯 1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目标到“十四五”末,我国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能够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此外,意见还提到,加强充换电技术创新与标准支撑。加快大功率充电标准制定与推广应用,加强跨行业协作,推动产业各方协同升级。推进无线充电、自动无人充电等新技术研发。推动主要应用领域形成统一的换电标准,提升换电模式的安全性、可靠性与经济性。完善新能源汽车电池和充电设施之间的数据交互标准。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围绕矿场、港口、城市转运等场景,支持建设布局专用换电站,加快车电分离模式探索和推广,促进重型货车和港口内部集卡等领域电动化转型。探索出租、物流运输等领域的共享换电模式,优化提升共享换电服务。
正文如下:
到“十四五”末,我国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能够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一、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
(一)完善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机制。各地发展改革、能源部门应加强与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的统筹协作,共同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用户安装充电设施并提供必要协助。业主委员会应结合自身实际,明确物业服务区域内充电设施建设的具体流程。
(二)推进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各地发展改革、能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等应制定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明确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时序,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三)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 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各地相关部门应在新建住宅项目规划报批、竣工验收环节依法监督。
(四)创新居住社区充电服务商业模式。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提高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和绿电消费比例。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
二、提升城乡地区充换电保障能力
(五)建立健全规划工作机制。各地发展改革、能源部门要积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科学编制省级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专项规划,指导地市以区县为基本单元编制布局规划。优先利用存量停车场等土地资源,以新增土地供应方式建设的公共充电场站,应加强论证。涉及布局、土地利用和用途管制等方面的内容,应与相关规划做好衔接。
(六)优化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布局。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公共充电网络布局,加大外围城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力度,因地制宜布局换电站,提升公共充电服务保障能力。充分考虑公交、出租、物流等专用车充电需求,结合停车场站等建设专用充电站。鼓励充电运营企业通过新建、改建、扩容、迁移等方式,逐步提高快充桩占比。
(七)加强县城、乡镇充电网络布局。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要求,结合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补齐县城、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快实现电动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优先在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设施。
(八)加快高速公路快充网络有效覆盖。加快制定各省高速公路快充网络分阶段覆盖方案。明确高速公路快充站建设标准规范,将快充站纳入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套基础设施范围,加强高速公路快充站项目立项与验收环节管理,做好建设用地和配套电源保障工作。力争到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
(九)提升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保障。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内部停车场加快配建相应比例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满足公务用车和职工私家车充电需要。鼓励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公共充电供给能力。
三、加强车网互动等新技术研发应用
(十)推进车网互动技术创新与试点示范。支持电网企业联合车企等产业链上下游打造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融合创新平台,开展跨行业联合创新与技术研发,加速推进车网互动试验测试与标准化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试点示范,探索新能源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研究完善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储放绿色电力的交易和调度机制。探索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设施开展“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应用。
(十一)鼓励推广智能有序充电。各地发展改革、能源部门要引导居民参与智能有序充电,加快开展智能有序充电示范小区建设,逐步提高智能有序充电桩建设比例。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抓好充电设施峰谷电价政策落实。鼓励将智能有序充电纳入充电桩和新能源汽车产品功能范围,加快形成行业统一标准。
(十二)加强充换电技术创新与标准支撑。加快大功率充电标准制定与推广应用,加强跨行业协作,推动产业各方协同升级。推进无线充电、自动无人充电等新技术研发。推动主要应用领域形成统一的换电标准,提升换电模式的安全性、可靠性与经济性。完善新能源汽车电池和充电设施之间的数据交互标准。
(十三)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围绕矿场、港口、城市转运等场景,支持建设布局专用换电站,加快车电分离模式探索和推广,促进重型货车和港口内部集卡等领域电动化转型。探索出租、物流运输等领域的共享换电模式,优化提升共享换电服务。
四、加强充电设施运维和网络服务
(十四)加强充电设备运维与充电秩序维护。充电运营企业要完善充电设备运维体系,通过智能化和数字化手段,提升设备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鼓励停车场与充电运营企业创新技术与管理措施,引导燃油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分区停放,维护良好充电秩序。
(十五)提升公共充电网络服务体验。加快推进充电运营企业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与跨平台、多渠道支付结算,提升充电便利性和用户体验。鼓励停车充电一体化等模式创新,实现停车和充电数据信息互联互通,落实充电车辆停车优惠等惠民措施。
五、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供电服务
(十六)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保障。电网企业要做好电网规划与充电设施规划的衔接,加大配套电网建设投入,合理预留高压、大功率充电保障能力。各地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对充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用地、廊道空间等资源予以保障,加大工程建设协调推进力度。
(十七)加强配套供电服务和监管。电网企业要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优化线上用电保障服务,落实“三零”“三省”服务举措,为充电运营企业和个人业务办理提供契约式服务、实施限时办结。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加大供电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监管力度,配合地方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规范转供电行为,做好配套供电服务保障工作。
六、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
(十八)建立健全行业监管体系。推动建立充电设备产品质量认证运营商采信制度。建立“僵尸企业”和“僵尸桩”退出机制,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各方安全责任。强化汽车、电池和充电设施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严格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设安装质量安全把关。在加油站、加气站建设安装充电设施应布置在辅助服务区内。充电设施业主、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售后维保单位等应加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各地能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部门结合职责,加强配套供电、规划建设及集中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各级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充电设施运营安全监管,强化社区用电安全管理。建立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溯源机制,鼓励相关安全责任保险推广应用。
(十九)加快建立国家、省、市三级监管平台体系。扩大监管平台覆盖城市范围,逐步建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国家、省、市三级充电设施监管平台体系,完善数据服务、安全监管、运行分析等功能,推进跨平台安全预警信息交换共享。加快充电设施监管平台与新能源汽车监测平台数据融合,探索构建车桩一体化监管体系。政府监管平台应保持立场公正,定期向社会发布本省充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
七、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二十)优化财政支持政策。对作为公共设施的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鼓励地方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运营补贴标准,进一步向优质场站倾斜。鼓励地方加强大功率充电、车网互动等示范类设施的补贴力度,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二十一)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创新利用专项债券和基金等金融工具,重点支持充电设施以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渠道,为充电设施建设提供金融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充电设施的保险产品。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4、智能电动汽车充电桩是如何通信的?
智能电动汽车充电桩是用智能通信的,这是高科技的,给人带来了很多方便。
5、上海发布促进电动车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有序发展暂行办法
易车讯 近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了《上海市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有序发展暂行办法》有关解读说明。可见针对新能源车充电难的问题,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在从顶层设计开始,逐步梳理、优化并解决问题,让电动汽车的购买和使用更加方便,以下是内容全文。
为促进设施信息互联互通,破解电动出租车推广后的充电难等问题,根据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市房屋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电科所、市电力公司、上海投资咨询公司等单位,研究制订了《上海市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有序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主要内容做政策解读:
1、《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一是新能源汽车发展对充电设施提出更高要求。截至2019年底,本市充(换)电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已超过27万个,当年新建超过6万个,同比增长31.5%,已提前达到“十三五”规划21万个的目标;同时,本市新能源汽车已突破30万辆,2017年-2019年连续保持每年6万以上增长量,年均增长率高达44.9%,其高速发展对充电设施行业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是国家充电设施扶持政策导向做出新的调整。国家高度重视充电设施发展,近年来相继出台了包括《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关于统筹加快推进停车场与充电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在强调支持的同时也调整了扶持重点。一是更加注重支持使用环节。国家财政资金购车补贴将逐步退出,转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二是更加强调充电停车位一体建设。三是更加注重破解充电桩进小区难题。
三是上海充电设施运营管理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虽然上海充电设施发展很快,但从用户体验看,充电难问题还未完全解决。充电设施缺乏运营信息互联互通,无法有效解决油车占位、充电桩故障、支付方式不统一等问题,也难以满足电动出租车替代的迫切需求;充电设施进入老旧小区进展缓慢;自用充电设施缺乏安全监管技术手段,新能源汽车自燃等安全问题引发社会高度重视;新能源车大规模发展后,可能给城市配电网带来冲击。
2、《办法》制定遵循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本次《办法》根据国家强调的扶持重点,及时转变政策重心,调整工作思路,遵循三方面原则。一是从重建设转向重运营,支持方向从设备补贴转为度电补贴,仅对示范设施保留设备补贴政策。二是从全面推转向抓重点,通过度电补贴和示范站建设重点解决电动出租车充电难问题,着力破解进小区难题。三是从无序充转向有序管,依托市级平台加强充电运营企业管理,依托企业平台加强小区有序充电和安全充电管理。通过加强充电企业科学建设、规范运营、互联互通管理,实现有序充电、安全充电、便捷充电的目标,为电动汽车车主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3、《办法》主要针对性解决哪些问题?
一是解决找好桩难问题。考核评级和度电补贴政策相结合,鼓励充电设施运营信息接入市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油车占位、充电桩故障、支付方式不统一等问题,提高设施利用率,满足电动出租车替代的迫切需求。二是缓解进老小区难问题。通过示范小区建设及专项补贴政策,提高小区建设积极性和物业支持配合度,推动充电桩进小区。三是破解充电安全监管难问题。通过建立企业、居民两级智能有序充电体系、分时共享等方式,引导自(专)用桩充电从“无人管”到“平台控”,提高充电安全水平,同时避免新能源车更大规模发展后给城市配电网带来冲击。
4、《办法》如何支持电动出租车充电?
《办法》针对电动出租车充电难、里程焦虑严重、运营收入受影响等问题,提出了利用社会充电设施共享为主、出租车专用充电设施为辅的解决方案。一方面通过安装分时共享充电设施或组织桩与车匹对,在驾驶员居住地或其附近满足夜间充电需求;另一方面通过强化互联互通提升充电设施利用率,并适度组织示范站建设引导设施布局,满足日间补电需求。
具体支持措施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给予专享度电补贴。综合考虑出租车油改电节省燃料费用和出租车日间补电运营时间损失、停车费支出等成本增加因素,以及驾驶员不敢接长单带来的潜在运营损失,按度电0.4元标准(2020年)补贴驾驶员。二是支持示范站建设。计划2020-2022年间,在全市范围内按一定的建设标准,每年组织建设15个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对示范站延续30%设备补贴政策,同时享受国家集中性充换电设施基本电费减免,以此引导充电设施布局满足电动出租车替代需求。三是支持“桩车匹对”工作。把组织“桩车匹对”职责压到市级平台,由市级平台作为信息枢纽,调动充电企业积极性,并对“桩车匹对”的充电桩提出为出租车服务的具体要求,压实“桩车匹对”工作。
易车点评:全力解决电动车充电难问题
通过以上《上海市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有序发展暂行办法》有关解读说明,可以明确的看到上海正在积极思考和解决电动车购买和使用过程中的充电难问题,不仅对充电设施的建设提出了要求,还有破解充电桩进小区难,完善安全监管技术等众多领域提出了指导意见,为电动车车主们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其实说的再直白一点,对私人电动车车主们来说,就是让大家在购买电动车时尽量减少后顾之忧,不再为充电难问题而苦恼,用车充电的时候更加方便省时,全力解决困扰普通电动车主们日常用车时的充电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