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能源汽车收到补贴,冲减账面价值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两种方法
一是直接冲减汽车的账面价值 假设汽车是做固定资产使用的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收到补贴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
二是先确认为递延收益 然后随固定资产折旧期限均匀分摊
取得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随折旧摊销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2、请问购入电动车3200元,该怎么做账及计提折旧呢?感谢感谢
一、电动车属于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运输工具,属于固定资产,借贷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电动车3200
贷:银行存款3200
二、计提折旧,电动车的寿命基本是3年,也就是36个,所以价格3600除以36等于100元,也就是每月折旧100块。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2)电动汽车补贴会计处理扩展资料
相关会计科目
1、银行存款: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在银行结算户的款项。公司一般的支出,无论是备用金还是其他都是从本公司的银行存款科目出的。
2、折旧费:根据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剔除不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因素,按照规定的残值率和折旧方法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用。电动车的使用期限不是永久的,所以每年都会产生一定的折旧。
3、销售费用:是与企业销售商品活动有关的费用,但不包括销售商品本身的成本和劳务成本,这两类成本属于主营业务成本。 电动车的购买相关于公司人员的进出,属于销售费用中的管理费用。
3、公司买了个电动车给员工用花了2800,按新会计法,怎么做帐
可以记账,若是用银行存款购买则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2800元
贷:银存款:2800元。
若是用现金购买则为:
借:固定资产 2800元
贷:库存现金:2800元。
4、北汽新能源收到2828万元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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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是否缴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规定,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补助对象为消费者,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支付。中央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在产品销售后,每季度末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财政、科技部门提交补贴资金预拨申请,当地财政、科技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至财政部、科技部。四部委组织审核后向有关企业预拨补贴资金。
国家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也相应制定新能源汽车地方财政补贴资金,消费者按照新能源汽车的销售价格扣除中央及地方补助后的价款支付。比如《厦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办法》规定,我市大中型新能源客车生产企业按扣除中央、市配套补贴资金后的价格向我市用户销售,市财政将地方补贴直接拨付汽车生产企业。对在我市销售并上牌的新能源汽车(大中型客车除外),在我市没有汽车生产企业的,必须在厦注册登记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机构统一申请,市财政局将地方补贴拨付到汽车销售机构。消费者按照新能源汽车的销售价格扣除中央及我市补助后的价款支付。
可见,新能源汽车中央补贴由财政部门拨到汽车生产企业,地方补贴由地方财政拨至汽车生产企业或汽车销售机构,但该补贴实际补贴对象为消费者,消费者以补贴款抵扣销售价款。
新能源汽车补贴范围为: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根据消费税暂行例规定,纯电动汽车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6、新能源汽车销售政府补贴收入怎样做会计分录
政府补贴:是与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利得,是经济利益的净流入。
会计分录,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7、企业购买电动车政府给与的财政补贴款怎样账务处理
属于一次性使用直接记入营业外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财政补贴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