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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新能源汽车集中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2-05-28 08:46:52

1、新华社:新能源车行业有点“飘”,得治!

易车讯 新华社近期发表了调查报告《浮夸、注水、甩锅…大众、特斯拉等新能源车企咋这么“飘”?》,深刻解读了国内新能源车市场存在的问题,原文如下:

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一批车企的汽车召回计划,4万余辆因安全隐患实施召回的车辆中,纯电动新能源汽车超过33000辆。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新能源汽车被列为“构筑产业体系新支柱”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当前新能源汽车行业中,“产品指标注水还甩锅客户”“企业还没卖一辆车市值就几千亿”等问题逐渐凸显,“虚假宣传”“虚火过旺”已成为制约行业进一步健康发展的隐忧。

浮夸、注水、甩锅 行业“热”中有忧

新能源汽车行业仍然“火热”。国家统计局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2月,新能源汽车生产量31.7万辆,同比增长达395.3%。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2个月,新能源汽车累计销售同比增长3.2倍。2月,新能源汽车销售同比增长近6倍。截至2020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492万辆,比上年增长29.2%,并呈高速增长趋势。

但在行业高热度背后也潜藏不少隐忧。

产品性能指标“浮夸”“注水”情况时有出现。近期,一位购买大众新迈腾GTE车型的深圳车主对记者表示,厂家宣称的“56公里纯电续航里程”,“即便车辆充满电后自动断电,仪表盘显示的纯电续航里程也只有44公里左右。”4S店方面对此解释是“算法实现的精准续航”。

武汉理工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副教授杨胜兵表示,当前车企通过夸大宣传对整车实际使用状况下续航里程“注水”,在行业中并不鲜见,因此引发的诉讼争议明显增加。

此前某知名车企对其取得电池技术突破的宣传被指不实,引来不少专家批评与业界非议。还有一些车企玩“文字游戏”,将一些行业中常见的技术包装成“黑科技”忽悠消费者。

部分车企产品故障频发却习惯性“甩锅”消费者。据市场监管总局数据,2020年新能源汽车因三电系统缺陷召回占召回总数量的31.3%。另据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收到消费者提供的汽车产品缺陷线索数据,新能源汽车缺陷线索中关于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的问题线索占总量近半。

记者发现,部分车企往往是责任能甩就甩,如:理想ONE新能源车断轴事件中,车企先以“硬件优化升级”搪塞,后在公众压力下才承认存在设计缺陷;前述同品牌产品严重碰撞后安全气囊仍未弹出,车企则回应称“撞的地方不是要点”;在多起特斯拉电动车无故加速造成事故中,特斯拉均试图将事故原因归结为车主误操作;今年1月特斯拉新车断电事件中,企业竟“甩锅”国家电网。

“纸上造车”“盲目招商” 行业“虚火”旺

多名行业人士及专家向记者表示,目前新能源车销售端“虚假宣传”多见的背后是该行业“虚火过旺”。

记者发现,广阔的市场潜力催生出部分纸上“造车”的“PPT车企”。

截至目前,恒大汽车公司市值已高达5000亿港元,成为港股中仅次于比亚迪的第二大车企,但该公司尚未有一款量产车型在售。根据日前公布的2020年全年业绩报,从营收占比来看,恒大汽车98.79%营收来自医疗美容及健康管理收入,却只有1.21%营收来自新能源汽车。

部分市场人士判断,产能和市值的巨大反差表明新能源汽车行业在资本市场上存在一定程度的估值虚高。

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杜硕认为:“部分市场主体投机冲动强烈,新能源汽车的头部企业并不多,资产配置中股票又是最容易获得的,很容易就形成过热。”

记者还发现,部分地方政府盲目“竞赛”引进新能源汽车项目。

“有的地方为拉项目啥都条件都给,有的直接为车企把土地都平整好了。”一位地方政府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见新能源车项目就抢,审核、甄别都‘绿灯’,生怕自己落在后面。”

“一些地方政府拼命上项目,变相助推行业‘虚火’上升。没有真正的市场需求,产品可靠性无法达标。”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师建华说。

此外,杨胜兵表示,2021年新能源车补贴进一步退坡,行业面临全面转向技术能力主导的市场竞争。面对当前国内行业技术积累仍较有限的现实,“浮夸”“虚火”在一定程度上都折射出行业焦虑。

抓质量、控资本、提技术 保障行业长远发展

多名专家和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核心技术“吹”不出来,行业“虚火”不是真火,新能源车行业要实现长足发展就要“挤泡沫”“降虚火”,多层次、多方面地提升经营、治理效能。

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除续航里程“注水”外,2020年新能源汽车涉投诉主要问题还有:充电速度与宣传不符;电池质量问题突出;变速箱异响、顿挫及动力消失等问题较多;售后服务水平不高等。记者发现,有不少消费者希望主管部门针对新能源车“虚假宣传”问题建立更直接更高效的投诉举报机制。

杨胜兵认为,当前新能源车企采用宣传手段推广产品无可厚非,这在一定程度上对相关企业引导技术发展方向、吸引超前研发投资有积极影响。但如果沦为“虚假宣传”则不但会直接损害消费者权利,还将对产业链各环节都产生负面影响。

他建议,消费者、企业、监管部门等各方应正确认识当前消费预期、产业政策预期与产业真实发展整体水平,相关企业在宣传产品性能时,应将实验品、小试产品与产业整体水平的真实关系表达清楚,消费者也应积极了解行业实况及法律法规政策。

对续航里程“注水”等问题,深圳市消委会副秘书长靳丽娟表示,下一步将组织新能源车主流品牌车型的续航里程“残酷测试”,确保续航里程数据准确真实。

对于部分地方盲目争抢新能源汽车项目,多地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建议加强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的顶层设计,在招商引资中把好甄别关。

此外业内人士还建议,监管部门应对资本市场针对新能源车行业的“泡沫操作”保持高度警惕。

近期,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表示,将采取技术、管理等多类措施,加强新能源汽车质量监管。

新华社记者:孙飞、吴涛、印朋

2、三部门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易车讯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

为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引导农村居民出行方式升级,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内容如下:

一、活动主题  

绿色、智能、安全——一步跨入“新”时代,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二、活动时间
  

2020年7月-2020年12月
  

三、组织形式
  

(一)本次活动委托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组织实施,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各地)做好配合工作。
  

(二)安排1场启动活动(山东省青岛市,时间拟于7月下旬)、4场专场活动(分别位于海南省海口市、云南省昆明市、四川省成都市、山西省太原市,时间从8月下旬至9月下旬)、系列企业活动。
  

(三)活动期间地方人民政府发布本地区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有关政策,参与汽车企业(名单见附件)发布活动车型和优惠措施。
  

(四)通过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宣传平台、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自有及联动媒体宣传平台、各车企传播渠道等开展活动宣传报道。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同时,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节俭办活动。
  

(二)做好安全保障。各地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加强安全防护,严防事故发生。要制定工作方案、安全方案和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三)注重舆论引导。各地要运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重点宣传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安全以及使用成本低、驾乘体验好、维护保养方便、配置选择丰富等优势,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本次参与活动车型包括:北汽新能源EC3、长城欧拉R1、长城欧拉IQ、宝骏E100、宝骏E200、宏光MINI EV、长安奔奔E-star、奇瑞EQ1、江淮IEV6E、比亚迪元、比亚迪E1、比亚迪E2、比亚迪E3、东风EX1、奔腾E01、哪吒N01。



3、防患于未“燃” 工信部发起最严电动车安全排查

建议项变要求项,前期排查过的还要自查,这次启动更早、时间更长、要求更细更可行
撰文?/?牛跟尚
编辑?/ 张??南
设计?/ 杜??凯
“行驶10万公里以下的排查比例不低于5%,行驶10-20万公里的排查比例不低于10%,行驶20万公里以上的不低于20%。”
与2018年国庆节前后只排查新能源乘用车、载货汽车生产企业且只有一个多月不同,6月8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10月底前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动力电池供应商对生产的新能源汽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这次的通知也比去年提前9天。
与去年一样,这次排查的重点是出租车、网约车、物流车、公交车等高使用强度的新能源运营类车辆,工信部提出应按照行驶里程和监测平台数据分析结果设定排查比例。对于新能源私家车,通知要求“生产企业应明确告知用户,车辆触发何种条件时应回店检修。”
不同于去年的“电动电池故障较多的车辆适当增加排查比例”的模糊性要求,这次通知明确,对监测平台出现3级报警故障、动力电池故障较多、6个月及以上未行驶或收到风险提示的车辆应进行100%排查。
这次安全自查重点和去年一样,是对已售车辆、库存车辆的防水保护、高压线束、车辆碰撞、车载动力电池、车载充电装置、电池箱、机械部件和易损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但已取消去年“前期已进行过的检查车辆,可不再重复检查”要求,目的是“降低车辆起火风险”。
同时,排查的核心是动力电池部分,在去年是“建议项”,今年变为“要求项”,其中包含外观检查、软件诊断、气密性检测、开箱检查及换件。
像往年入夏一样,长沙、东莞、福田等多地发生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从私家车到皮卡、物流车,从增程式到纯电动,作为新生事物的新能源汽车安全问题更加复杂,再次引发社会关注,而披露事故调查原因只有个别企业。
对自燃引起的社会公共危机,今年的通知对处理时间放宽:生产企业应在24小时内(如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应在12小时内)将事故的基本信息上报——比去年延迟12(6)小时,在5日内将事故详细信息上报——比去年延迟三天,同时增加要求——在15日内按要求上传事故全面分析技术报告。
5月12日,国家部委层面发布《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和《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首批三项强制标准。6月2日,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召开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强调做好新能源汽车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4、国家发改委回应调查各地新能源车投资:正在对此事进行落实

据财联社消息,针对网传“发改委调查能源汽车投资,明确要求各地详细报告恒大、专宝能等企业2017年以来在当地投资属情况”的文件,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这件事正在落实,现在还不方便讲。”

网传信息显示,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及项目情况调查的通知》,发改委产业发展司已于近期开展新能源汽车投资项目调查工作,要求全国省市自治区等提供2015年以来核准或备案的新建纯电动汽车(包括乘用车、商用车)项目情况、建设进展以及年度生产情况,2019-2020年现有汽车企业新能源汽车投资项目生产运营及在建新能源汽车项目备案情况。

通知尤其提到,详细报告恒大、宝能等企业2017年以来在当地投资和拟投资建设的汽车整车及零部件项目,包括土地占用、建设内容、项目进展、完成投资等情况。从截止时间来看,目前相关信息已于11月18日前上报至国家发改委产业发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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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八项行动五大举措,广西将这样推广新能源汽车,柳州汽车迎新春!

今天(12月31日)上午,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在南宁召开。

从发布会现场获悉,自2015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作为缓解能源紧张和解决环境污染的重要举措,作为促进广西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和消费升级的具体行动。特别是2019年9月4日,自治区政府在柳州召开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现场经验交流会,提出从2019年10月起至2020年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力争用一年多时间实现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翻番,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基本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进入到全国先进行列的目标任务。

据统计,截至2019年9月30日攻坚行动开始之前,全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73203辆;全区已建成充电桩6948个、充电插座16563个;已接入自治区级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平台南网八桂充,并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充电运营商26个,终端充电桩2400多个。

资料图。

近年来,在全区各界的努力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远未能满足社会需求。为此,自治区政府提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的总体目标:

到2020年底,全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比攻坚行动前增长100%,达到14.6万辆以上;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汽车总保有量的比例从攻坚行动前的1.1%提高到2.5%左右,增长1.25倍;

增量汽车电动化率增长100%以上,即从攻坚行动前的6%提高到12%以上;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充电便利性大幅提升,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资料图。

为完成上述总体目标任务,攻坚行动方案中提出了八项行动:

一是专用停车位建设行动。由各市、县政府主导,挖掘城市富余空间资源,临时增设增量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

二是充电设施建设行动。要求各市按适度超前原则,制定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或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充电桩、充电插座等充电设施建设,在城市主城区合理规划建设快慢充互补的公共充电站。

三是审批提速行动。对新能源汽车推广项目的规划审批釆取容缺审批、一站受理、一站备案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提速建筑设计审批,加强建筑设计事前审查,综合考虑新能源车消防安全要求,合理划定充电设施建设和专用停车区域;对用于营运的新能源汽车按照相关规定,简化程序,优先审批、优先批复营运路线、优先过户。

四是执法便民行动。主要包括改进规划执法、改进城市综合执法、改进交通执法、改进消防执法、加强价格执法等。

五是示范单位建设行动,打造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点、公务用车示范、城市公交运营示范、城市物流运营示范。

六是绿色小区创建行动,倡导绿色节能,组织开展“绿色小区”评比。

七是共享绿色出行行动,向社会公众提供新能源共享汽车服务,重点在居民小区、工业园区、商圈、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区域设置新能源共享汽车租赁网点。

八是企业服务行动,组织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完善新能源汽车全生命周期各项体系;组织将新能源专用汽车提供给环卫、园林、市政、物流、工程企业等部门试用;鼓励和支持注册地在广西的汽车生产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产品功能和质量。

为保障攻坚行动的任务目标能够顺利完成,攻坚行动方案制定了五项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推广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设区市政府的主体责任,市政府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措施、有经费、有人抓、有成效。

三是加大财政扶持,自治区财政安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扶持资金,重点在充电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

四是强化工作考核,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各市、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建立月报及“红黑榜”工作机制。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向社会公众普及新能源汽车基本知识,宣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提高全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6、12月汽车产业政策:规划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多方位推进产业升级

[ 亿欧导读 ] 据亿欧汽车统计,2019年12月(12.01-12.31)期间,各地共出台了11项汽车出行产业相关政策。其中,国家层面5项、地方层面6项,内容涉及新能源汽车、汽车流通、汽车制造等方面。

据亿欧汽车统计,2019年12月(12.01-12.31)期间,各地共出台了11项汽车出行产业相关政策。其中,国家层面5项、地方层面6项,内容涉及新能源汽车、汽车流通、汽车制造等方面。

在国家政策层面,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公开意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将成为未来1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纲领性文件,为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指引方向。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智能网联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30%,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此次纲领性政策强化导向作用,突出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对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推动并鼓励传统车企及新能源车企持续主动发力。

以“市场主导、创新驱动、协调推进、开放发展”为基本原则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纯电动汽车逐步成为主流的同时,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场景应用,协同燃油汽车与新能源汽车齐驱发展。

另外,工信部在12月公布了第28和第29两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同时发布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此举将推动车企加速产品更新迭代,对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有积极作用。

地方层面同样涉及较多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关于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地市分充电设施建设“时间表”,比如到2022年底前,山东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10万个以上。

在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上,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明确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对悬挂新能源汽车绿色牌号的汽车在部分区域首次停车,免收首个2小时停车费。

天津颁布购车摇号新政,放宽新能源汽车摇号政策,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政策主要从个人与单位指标申请、废弃指标利用、新能源车指标管理三方面进行了调整。其中,针对个人指标申请,办法放宽了非天津市户籍人员个人缴纳社保审核条件。

以下是2019年12月汽车产业相关政策:

国家政策

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12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继2019年10月后,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指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动力电池、驱动电力、车载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智能网联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30%,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

工信部发布第326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12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第326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申报本批《公告》的汽车、摩托车、低速汽车生产企业共计705户,新产品共计3132个,其中包括特斯拉TSL7000纯电动轿车。经企业准入条件考核,本批公告共批准新设立专用汽车生产企业14户。经装备中心最终审核,共有681户生产企业(其中:汽车生产企业551户、摩托车生产企业128户、三轮汽车生产企业2户)的2972个产品(其中:汽车产品2521个、摩托车产品443个、三轮汽车产品8个)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

工信部公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八批)

12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八批),并将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予以公告。其中,长城汽车的欧拉R1、欧拉R2,比亚迪M3、纯电动城市客车,长安汽车逸动E-Life,上汽集团Marvel X,亚星客车、宇通客车的纯电动城市客车等车型入围。在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中,共有183款包含各种类型的新能源汽车被撤销。

工信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十二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12月20日,工信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十二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本批次《目录》包括301款车型,其中节能型汽车43款(可享受车船税减半优惠),新能源汽车258款(可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

工信部公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九批)

12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九批),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九批)、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予以公告。其中,中国制造特斯拉Model 3被纳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车车型目录。据悉,第二十九批共涉及202款车型,纯电动汽车176款,包含东风风神E70、标致e2008、欧拉R1、北汽EU5、威马EX5400、广汽丰田C-HR、五菱宏光S EV、哪吒U和特斯拉MODEL 3等纯电动乘用车27款、纯电动客车64款、纯电动货车10款,纯电动专用车75款;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10款,包含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4款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6款;燃料电池汽车16款,包含燃料电池客车7款、燃料电池专用车7款,燃料电池货车2款。

地方政策

宁夏发布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12月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0—2025年)》。方案明确表示,2020年至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要分别达到32%、35%、38%、40%、42%、45%以上,每年各市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达70%以上。

湖南加强电池回收溯源管理 

12月5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未按溯源规定在国家平台注册的相关企业,须于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注册,未按溯源规定履责的企业,须于12月26日前完成整改。

此外,自2020年1月起,每个季度的第一周,各市州工信局要将本地区上季度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督查情况书面报送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平台的企业注册情况,新能源汽车生产与销售、报废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和再生利用等溯源信息上传情况,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相关技术指导信息报备、公开情况,以及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山东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

12月9日,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各地市分充电设施建设“时间表”,到2022年底前,山东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10万个以上,公共停车场配建的充电基础设施,2022年年底前占车位比例不得低于15%。所有新建住宅小区应统一将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扩建敷设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已建住宅小区应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鼓励支持业主自建。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先安排土地供应。

钦州市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工作方案

12月12日,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钦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工作方案》。方案提到,将开展四大攻坚行动,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使用示范行动要求机关事业单位新购置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占比应不低于30%;城市公共车辆运营示范。主城区和县城2020年底纯电动公交车占比不低于45%;同时在在城市物流、快递、零售等行业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开展物流绿色运输试点。

青岛明确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12月13日,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明确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表示,对悬挂新能源汽车绿色牌号的汽车,每天0时至24时,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不含住宅小区停车场)的同一公共停车场或同一条道路上的收费停车泊位以及青岛国际机场停车场内首次停车,免收首个2小时停车费。其中,实行计次收费的公共停车场或道路停车泊位确无计时设施的,应免收首次停车费(不超过4小时)。已免收首个2小时停车费的新能源汽车,不再同时享受该时段免费停车15分钟的停车优惠。悬挂普通号牌的新能源汽车暂不享受该政策。 

天津颁布购车摇号新政,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12月3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0年。办法主要从个人与单位指标申请、废弃指标利用、新能源车指标管理三方面进行了调整。其中,针对个人指标申请,办法放宽了非天津市户籍人员个人缴纳社保审核条件,允许“补缴”;允许累计缴纳社保达到15年且在津退休的非天津市户籍人员申请指标;支持人才引进,经天津市人社部门认定的绿卡人才、急缺人才等可按照市民待遇申请指标;在单位指标的申请方面,将企业申请增量指标纳税金额门槛由5万元降低为1万元。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7、四部门开展2021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易车讯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3月31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深入实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稳定增加汽车消费,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引导农村居民绿色出行,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新一轮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据悉,将在山西、吉林、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山东、江苏、海南、四川和青岛等地,选择三四线城市、县区举办若干场专场、巡展、企业活动。鼓励参加下乡活动的新能源汽车行业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双品网购节”,支持企业与电商、互联网平台等合作举办网络购车活动,通过网上促销等方式吸引更多消费者购买。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总工程师许海东早前表示,由于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主要是为了满足农村低收入人群的出行需求,后期不会将售价更高的中高端车型列入其中。

8、关注新能源车热失控安全等 全国人大代表周福庚2021两会建议

易车讯 在2021“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江汽集团高级工程师周福庚带来四项建议,分别为《关于建立新能源汽车热失控安全等级评定机制及奖励政策的建议》、《关于优化居民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快推动智能驾驶汽车发展的建议》、《关于加快开展汽车产业“碳达峰和碳中和”系统研究工作并适时引入碳交易的建议》。

关于建立新能源汽车热失控安全等级评定机制及奖励政策的建议

新能源汽车作为国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从中央到地方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历经数年高速发展,截至2020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500万辆(其中纯电动汽车400万辆),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作为车辆“心脏”的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更是一年一个台阶快速迭代,向“高”挺进,从2015年电池能量密度只有90Wh/kg,续航100~150km,发展到当下最高180Wh/kg,续航达700km的纯电动汽车,在短短的几年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了质的飞跃。但是,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的同时,频发的电动汽车起火事件向全产业链敲响警钟。

据媒体报道,2020年国内有报道的自燃起火事故共61 起,其中纯电动汽车车型达到51 起,占比高达84% ,事故原因大部分是因为动力电池问题导致。纯电动汽车自燃、充电起火等事件频发,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2020年5月13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和《电动汽车用动力安全要求》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其中《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规定电池在发生热失控后5分钟内不得发生起火和爆炸,从国家层面对电池安全做出了硬性规定,也倒逼各汽车企业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电池安全的研究,提升电池安全技术,强化热失控管理,生产更加安全的纯电动汽车,造福全国消费者。

案据:

没有安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就没有未来。汽车安全始终是摆在第一位的事情,给予新能源汽车电池安全更高的优先度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表现在:

1.有利于推动新能源汽车安全技术的革新。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频发不仅损害品牌,也让众多消费者持观望态度,国家出台电池安全硬性政策,从国家层面强调了电池安全的重要性,有助于各汽车企业调整战略思想,从一味的重续航向重安全、兼顾续航方面转变,加大对电池安全的研究,实现新能源汽车安全技术的革新。

2.有助于提振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信心。新能源汽车电池安全性始终是消费者最关心的点,国家硬性法规的出台确保了新能源汽车在发生热失控事故后的一定时间内的安全性,各汽车企业在国家政策的基础上继续专研技术,将电池安全再提升一个台阶,有助于打消消费者的购车顾虑,利于新能源汽车的长远发展。

建议:

1.建立新能源汽车热失控安全等级评定机制

建议在电动汽车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出台新能源汽车热失控安全等级评定机制,引导汽车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深入开展关于动力电池安全的基础性研究,研发保障动力电池安全的最佳系统方案,向更高等级安全发展。同时,引导企业提升产品的质量,从动力电池的设计、生产制造、系统集成、整车匹配等各个环节,提高产品的一致性、可靠性。

2.针对热失控安全等级高低给予不同的新能源积分

建议根据新能源汽车热失控安全等级评定结果,调节新能源积分系数予以应用。通过热失控等级高的给予更多的新能源积分,对于试验后不失控的给予最高1.5倍补贴系数的方式,激励汽车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做好电池热失控管理,生产出优质的产品。

关于优化居民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

对于居民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问题,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完善顶层设计

建议国家层面,制定面向2035年的充电桩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居民区、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区域两类充电设施网的建设方向、标准及实施路径,给予地方政府及市场明确指引。

2.开展居民区充电桩建设试点

加快居民区整体智能有序充电管理模式及个人已建充电桩有偿共享试点,总结经验进行全国推广,提升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服务水平。

3.推进居民区停车位电气化改造

将居民区停车位电气化改造纳入充电设施建设奖补的范畴,给予专项建设资金支持,积极推进现有居民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对专用固定停车位(含一年及以上租赁期车位),按“一表一车位”模式进行配套供电设施增容改造,每个停车位配置适当容量电能表,确保满足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用电需求。

4.加强居民区充电桩建设管理

以立法、条例、通知等形式,明确居民区充电桩建设流程,缩减不必要的证明、承诺、免责等文件,并压实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对业主委员会、物业的管理责任。对固定车位产权人或长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需求,未经专业机构认定,居民区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不得以电力容量、安全等理由拒绝在住宅小区安装充电桩,乡镇、街道、社区要积极做好协调指导工作。同时,对配套服务与管理积极主动、成效突出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适当奖补或者对协助业主报装个人用户充电设施的物管公司,给予每个充电桩一定的的奖励。

5.加强政策落实

强化国家及地方关于居民区充电桩建设的各类规定和政策文件的严肃性,确保政策落实。国家及地方有关责任部门做好督查及追责,杜绝因规定及文件执行不到位,而影响广大新能源汽车用户的用车体验。

关于加快推动智能驾驶汽车发展的建议

推动智能驾驶汽车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城市规划、交通运输等政府部门、整车及关键部件、智能交通基础设施、公交运输等企业共同联动,可考虑采取如下几方面措施:

1.加快建设智能驾驶汽车共性技术创新平台,重点开展人机交互、新型电子电气架构、环境感知与控制执行、智能芯片、应用技术等关键技术突破,聚焦核心工艺、专用材料、关键零部件、制造装备等短板弱项,提升智能汽车融合创新能力。

2.加快推动智能驾驶汽车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多级别、多场景的智能汽车测试和智能交通示范路网设施环境、新一代车用无线通信网络(5G-V2X)、“人—车—路—云”高度协同的智能基础设施。

3.加快建设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标准和政策法规体系,与示范测试、测试管理及商业化应用等相适应的国家及各地方智能汽车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完善。

关于加快开展汽车产业“碳达峰和碳中和”系统研究工作并适时引入碳交易的建议

1.建议在国家层面系统考虑汽车产业的“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需要多部委协同开展研究(不但应该包括汽车产品使用过程中间的碳排放研究,还应包括汽车产品制造过程中间的碳排放和制造汽车使用的材料对应的碳排放)并制定适宜的行动方案,形成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体系框架。

2.因为现有的碳交易市场与汽车行业现有的双积分管理政策有一定的差异性。建议在研究将汽车产业纳入碳交易的范围时,要综合考虑二者在管理侧重方向、交易体系差异、价格差异以及体量差异,以及汽车产业碳排放管理边界的问题。例如,以电能消耗量管理为例,目前我国在发电行业已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再针对电动车使用端碳排放进行考核,则电能生产、运输等产生的碳排放被重复计算。

9、国产电动车“半壁江山”限期整改,工信部约谈25家新能源车企

12月8日,工信部发布消息称,为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升生产一致性水平,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约谈了前期监督检查中存在违规问题的25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有关企业限期整改存在问题。

 

据悉,在11月19日,工信部就表示在对乘用车客车、专用车等3个类别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监督检查中发现共有25家企业的27个车型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

 

其中,新能源乘用车,共涉及9家企业的9个车型产品,涉及动力电池容量和保护功能、行李箱容积、轮胎规格、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新能源客车,共涉及10家企业的12个车型产品,涉及低速行驶提示音、车辆喇叭、三角警告牌、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新能源专用车,共涉及6家企业的6个车型产品,涉及动力电池容量、报警信号、低速行驶提示音、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而其中被约谈的企业包括有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知名车企。

 

而从具体的公告来看,大部分新能源乘用车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车辆的三点系统。

 

比如北汽新能源EU5的问题在于过放电后电池管理系统不符合有关要求;东风日产轩逸·纯电的问题在于过放电、过充电的保护值超出了企业技术参数值等。

 

除此之外,比亚迪秦DM、北汽新能源EU300等车型则是范围包括备胎标识、行李箱容积、安全带生产企业名称与备案参数不一致等问题。

 

官方表示此次约谈的目的主要是,想要有关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分析问题原因,限期整改存在问题。

 

同时,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对违规企业依法予以撤销或暂停违规产品《公告》、暂停新能源汽车新产品申报等行政处理,并将违规信息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列入后续重点监管对象。

 

今后工信部也将进一步加强对新能源汽车产品的管理,切实保障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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