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求汽车销售公司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资。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六、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八 本规则是劳动合同之一部分,聘用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1)汽车销售公司请假流程扩展资料: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汽车,是指《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3730.1)定义的汽车,且在境内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车。
第四条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加快城乡一体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
第五条在境内销售汽车的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完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保证相应的配件供应,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严格遵守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召回等规定,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为经销商提供汽车资源的境内生产企业或接受境内生产企业转让销售环节权益并进行分销的经营者以及从境外进口汽车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获得汽车资源并进行销售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售后服务商,是指汽车销售后提供汽车维护、修理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
第七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政策规章,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汽车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制定行业规范,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等服务,开展行业监测和预警分析,加强行业自律。
第二章 销售行为规范
第九条供应商、经销商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得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产品。
第十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所出售的汽车产品质量保证、保修服务及消费者需知悉的其他售后服务政策,出售家用汽车产品的经销商还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信息。
第十二条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提醒和说明,并书面告知向消费者承担相关责任的主体。
未经供应商授权或者授权终止的,经销商不得以供应商授权销售汽车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售后服务商应当向消费者明示售后服务的技术、质量和服务规范。
第十四条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第十五条经销商向消费者销售汽车时,应当核实登记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明,签订销售合同,并如实开具销售发票。
第十六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以下随车凭证和文件,并保证车辆配置表述与实物配置相一致:
(一)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二)使用国产底盘改装汽车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
(三)进口汽车的货物进口证明和进口机动车检验证明等材料;
(四)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进口汽车产品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
(五)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六)产品保修、维修保养手册;
(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
第十七条经销商、售后服务商销售或者提供配件应当如实标明原厂配件、质量相当配件、再制造件、回用件等,明示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生产日期、适配车型等信息,向消费者销售或者提供原厂配件以外的其他配件时,应当予以提醒和说明。
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配件,应当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销售或者在售后服务经营活动中使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允许办理免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原厂配件,是指汽车生产商提供或认可的,使用汽车生产商品牌或其认可品牌,按照车辆组装零部件规格和产品标准制造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质量相当配件,是指未经汽车生产商认可的,由配件生产商生产的,且性能和质量达到原厂配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再制造件,是指旧汽车零部件经过再制造技术、工艺生产后,性能和质量达到原型新品要求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回用件,是指从报废汽车上拆解或维修车辆上替换的能够继续使用的零部件。
第十八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制度,明确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具体部门和人员,并向消费者明示投诉渠道。投诉的受理、转交以及处理情况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的消费者。
2、汽车销售顾问平时都要做哪些工作?有什么困难吗?
某4S店汽车销售顾问日常工作:1、按照公司管理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不得打电话和发短信请假。2、在工作时间内,一律着工作装,佩戴工作牌,保持良好的形象;在参加各种重要会议、车展及各种重要活动时,必须保持公司标准着装。3、每天晨会期间销售顾问向销售经理汇报前一天的客户接待情况、意向客户级别情况和接收订单情况。4、晨会结束后,须认真打扫责任内的卫生,注意保持汽车展场、展厅地面、展车、展台、资料架、车前牌、垃圾桶等公司内、外的清洁。5、销售顾问按顺序接待客户,并严格按照客户接待流程热情大方,认真、专业的向客户介绍产品和提供各项服务;接待台至少应有两名销售顾问迎接客户,必须为客户开门,客户进入展厅第一时间必须向客户道:“您好!欢迎光临。”接待台的销售顾问必须严格填写来店(来电)客户登记表,来店(来电)客户登记表的必填项不能留有空白,留的电话客户必须按要求建卡,(客户不留电话的除外),信息来源项必须认真填写。6、销售顾问应技巧性的向客户索要电话以方便跟进客户,并按规定认真建立填写两表一卡,销售顾问应保持跟进卡的清洁,不能在跟进卡上乱写乱画。该信息来源于606job中国汽车人才网详细请看:( http://www.606job.com/shtml/jobinfo/18010/53769.shtml)
3、求汽车4S店的岗位职责
索赔员职位描述:
任职资格:专科及以上学历,汽车或相关专业;具有2年以上轿车维修经验。
任职要求:
1.熟练掌握一汽轿车质量担保政策及业务知识,认真执行保修政策,维护一汽轿车和本销售服务中心的利益和形象;
2.认真检查索赔车辆,做出质量鉴定,负责故障原因分析,结合质量担保政策,判定是否符合作陪要求;
3.按照一级轿车索赔条例办理索赔申请及相应索赔事物,如索赔、保养单据的填报,索赔旧件管理等;
4.积极向顾客宣传一汽轿车索赔条例,现场解决用户关于索赔的各种问题;
5.主动收集反馈有关车辆质量方面的信息;
6.定期整理和妥善保存所有的索赔档案;
7.在一汽轿车开展质量返修货相关质量活动时,负责统计和传递相关信息。
8.上级领导分配的其它任务。出纳职位描述:
素质要求:
1.中专及以上学历,财务或相关专业
2.2年以上汽车行业出纳经验
3.具备出纳上岗资格
具体岗位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及外汇管理制度,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收付款后,要在收付凭证及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2.登记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在收付款凭证无误的情况下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每天结出余额与实存现金核对,按币种和账号分开设置并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记账后的收付款凭证及时转给会计;
3.严格执行库存现金现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押现金;
4.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5.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认真办理支票领用注销手续,使用支票须总经理批示后,方可生效;
6.要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定期填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7.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
8.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会计职位描述:
素质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财会及相关 给我留一个邮箱,我把完整资料给您上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4、汽车销售怎么样?离职率高吗?或者比如几个月不签单子会不会直接被开除?平常休息周六周天有事能休息吗?
汽车销售是一个依赖于性能的行业,并且周转率不是特别高。一般来说,如果人们几个月都不能列清单,他们不会被解雇,因为低基本工资对企业来说不是负担。周六和周日有一个假期,但它不是固定的时间,它是基于时间表。
汽车销售的具体工作包括客户开发、客户跟踪、销售指导、销售谈判、销售交易等基本流程。还可能涉及汽车保险、许可、装饰、汽车交付、索赔结算、年检等的介绍、交易或代理。
从事汽车销售顾问的主要员工范围包括:在汽车销售企业两年内具有销售服务经验的相关人员;即将进入汽车行业营销工作的人;对汽车营销感兴趣的优秀社会青年和汽车专业大学生。
汽车销售顾问的性质与服装店销售人员的性质相同。它们之间没有质的区别,也没有像房地产销售人员那样,在三月份不开业、不得不吃三年饭的情况。因此,汽车销售顾问的职业只是许多职业之一,而不是淘金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