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销售不需要行政审批为什么还要罚款
商业行为要经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发证。
汽车行业也有很多条条框框,比如汽车销售规定,经销商和厂商之间的协议等。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10号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已经2004年12月8日商务部第1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2014年8月初,工商总局发布了《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宣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
2、2021中国汽车流通行业年会聚焦新销售模式
12月3日,由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主办的“2021中国汽车流通行业年会(博览会)”在海口国际会议中心隆重举办。作为本次大会的特色亮点和重要组成部分,大会国际圆桌会议同期举行。
受全球范围内的疫情影响,本次国际圆桌会议使用视频形式云上进行,中国、欧盟、美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日本、意大利等国家和地区的行业领导者通过视频形式对大会的成功召开致以问候和祝福,共同聚焦汽车新销售模式,为行业发展注入国际观点。
2021中国汽车流通行业年会国际圆桌会议
各国行业领袖热议新销售模式:要对经销商公平
无论在中国还是在世界,经销商作为汽车行业发展中必不可少的一环,一直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而近年来,随着直销、代理等新型销售模式的不断涌现和快速发展,传统经销商体系遭到冲击。汽车新销售模式也在全球范围内成为行业共同探讨的热议话题。
“在澳大利亚,主机厂一直尝试着不同的销售模式,但成功的有限”澳大利亚汽车经销商协会首席执行官詹姆斯·沃特曼(James Voortman)在大会国际环节中表示。主机厂出于提高自身利润率、推进数字平台交易、跟客户直接建立联系等目的,不断尝试新销售模式。
澳大利亚汽车经销商协会首席执行官 詹姆斯·沃特曼(James Voortman)
本田汽车就在澳大利亚市场第一个尝试了新销售模式转型,此举不仅没有促进销售额的回升,反而导致业绩继续下降。
此外,主机厂在销售模式上的转变会导致经销商投资回报率降低,无法合理回收已经在人员、场地上发生的投入,严重损害经销商的利益,但通常没有相应的补偿政策。对此,沃特曼先生表示“由于经销商在前期推广产品和建立客户网络方面投资巨大,在改变销售模式后,经销商应得到公平的补偿。”
日本汽车经销商协会会长加藤和夫(Kazuo KATO)也对新销售模式下经销商所面临的挑战表示担忧,“日本也出现了厂家开始在线销售新车的新动向,日后除销售环节的试乘、供货的功能以外,(经销商)的其他职能会逐渐减少、获取顾客信息的主导权也将转移到厂家方等等”,另外他还提到“今后一旦OTA(空中下载技术 Over-the-Air Technology)实现普及,日常维修保养行业的收入会减少、经销商与顾客沟通交流的机会也会减少”。
日本汽车经销商协会会长 加藤和夫(Kazuo KATO)
实际上,不仅是澳大利亚和日本,随着汽车行业的变革,汽车新销售模式在全球多个国家都受到了强烈关注,各大主机厂纷纷开始探索自家的新销售模式。
呼吁立法与政府介入,建立新销售模式下厂商与经销商的平等关系
在经销商体系的发展史上,汽车经销商和厂商可谓是同舟共济多年,而随着新销售模式的发展,厂商与经销商本就微妙的关系开始悄无声息的变化,互惠互利的平等关系也似乎不再稳定。在在本次国际环节中,法国汽车经销商协会会长弗朗西斯·巴塞洛姆(Francis Bartholome?)敏锐察觉到此变化,并就此发表演讲。他对经销商与厂商之间关系的日益失衡感到担忧,并认为主机厂与其销售网络之间合同关系的不对等在日益加剧,奥地利反垄断法院对标致的处罚就是例证。
法国汽车经销商协会会长 弗朗西斯·巴塞洛姆(Francis Bartholome?)
在2020年2月,奥地利反垄断法院对标致进行了处罚判决,判决禁止标致通过设定无法达成的销售目标变相降低经销商合理返利的做法。奥地利法院特别谴责了这类导致经销商的大部分利润严重依赖于不对等、不透明条件的合同结构,认为这种结构已经构成了对经济依赖的滥用。
此外,巴塞洛姆先生也表示,法国汽车经销商协会也在向欧盟委员会建议,通过立法为业务开展提供对等条件保障,限制主机厂不符合合理竞争原则的直销行为、明确授权收集用户数据的法律框架、消除主机厂与经销商在客户数据问题上的分歧、并对主机厂要求经销商长期高额投资的标准重新进行审查。
Quintegia的总裁卢卡·蒙塔格纳(Luca Montagner)也带来了来自意大利的观点。他们认为新销售模式“只有在汽车产量低于客户需求时才能奏效,而且它不能保证目前对客户的服务渗透率”,并表示需要明确的指示和确定的时间来深入分析和构建一个新的系统。
意大利Quintegia总裁 卢卡·蒙塔格纳(Luca Montagner)
包括法国、德国在内的多国协会也都认为应当重视经销商的重要角色,并借助立法或政府力量予以保护其合理权益,保证新销售模式下的厂商与经销商的平等关系,以更好发挥经销商作为本地消费系统、专业知识系统、区域发展的参与者、环境转型的参与者等角色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未来销售模式多元化,授权经销商模式仍将发挥显著作用
随着全球疫情的持续影响,加之双碳、缺芯、供应链紧张等不利因素的轮番出现,汽车行业发展可谓是挑战不断。直接面对挑战并承受最多压力的无疑是处于汽车流通行业链条第一线的经销商们。但随销售模式多元化趋势的不断升温,各大厂商拟推行的新销售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与现有经销商的合理权益存在抵触。
对此,美国汽车经销商协会轮值会长保罗·瓦尔泽(Paul Walser)带来了他的看法。作为在重重挑战中依然保持良好行业发展态势的美国市场,瓦尔泽先生认为经销商体系功不可没,虽然今年出现了很多威胁行业发展的阻碍和困难,例如供给不足、主机厂产能下降甚至中断、经销商库存短缺以及美国安全健康法规的不断完善。但“面对这一切,我们在全美的16500家经销商仍能继续保持客户交易和员工工作的安全稳定。”他为在诸多发展阻碍和困难下表现出强大韧性的经销商们感到自豪。
美国汽车经销商协会轮值会长 保罗·瓦尔泽(Paul Walser)
“我们的特许经销商模式经受了超过100个年头的时间检验。在萧条年代,在特许经销商体系饱尝争议的时期,在我们从未预见过的全球性新冠疫情期间,这种经营模式仍然保持着强劲的发展势头”。
他强调,现在的美国汽车经销商协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愿意加强对特许经销商体系的支持。并认为美国经销商经历了所有的动荡和变革后,会比以往的任何时候都更强大。
“唯有团结一致方能携手向前”
新销售模式并不是近年来才首次产生,事实上在某些国家,新销售模式一直存在并正常运营,德国就是如此。德国汽车经销商协会执行董事安婕·沃特曼(Antje Woltermann)表示,问题其实不在于经销商模式或代理商模式,问题是这些销售体系的具体条款。主机厂经常试图改变条款的细节,让经销商处于不利地位。这需要相关监管部门和欧盟委员会的帮助和各国之间的行业交流,安婕女士在他的分享中呼吁,“只有团结一致,我们才能携手向前!”。
德国汽车经销商协会执行董事 安婕·沃特曼(Antje Woltermann)
欧洲汽车贸易及服务理事会会长庄莎·赫伦施密特(Jean-Charles Herrenschmidt)也表示,如果没有交流与联系,将很难应对面临的变化与挑战。“我相信,如果我们能接受未知的变化,听取其他人的不同意见与看法,乐于分享,那我们将无所不能,所向披靡”。
欧洲汽车贸易及服务理事会会长 庄莎·赫伦施密特(Jean-Charles Herrenschmidt)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踊跃参与探讨,致力公平共赢
早在今年9月的第一届欧盟国际汽车流通论坛上,新汽车销售模式就作为重点议题引发与会各方的激烈讨论。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会长沈进军先生也就此发表重要讲话。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会长 沈进军
沈进军指出,未来五年,经销商在业态环境、经营模式等方面,都将面临极大的转变,有一些变化甚至是根本的、颠覆的,直销模式是诸多变化中最为关键的。“在中国,《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现有经销商网络的厂商,必须和经销商经过探讨并形成一致意见,才能直接销售车辆给消费者”。
在海口年会中,商务部消费促进司二级巡视员宋英杰表示:从汽车流通模式来看,授权销售仍是汽车销售的主渠道,汽车电商、直营等非授权销售也不断发展,其影响无疑有积极的一面,促进了汽车市场竞争、提升汽车流通效率;“同时,我们也非常关注,模式变化带来的其他方面影响,希望模式创新尽量给汽车市场各参与方带来共赢,使厂商关系更加和谐,各方应严格遵守《汽车销售管办法》等法律法规,避免任何一方不合理地利用优势地位,伤害其它相关方的利益。”
沈进军会长在本次会议中重申了对于新销售模式的重视态度,他表示: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对于经营模式的探讨,一直保持开放的态度,并积极地探索对消费者、经销商、厂家等主体有益的、可持续发展的模式。
协会将积极、踊跃地参与到国际国内关于新销售模式的探讨中。在销售模式多元化的趋势下,厂家应该本着诚信、公平原则,秉承诚恳、开放的态度,与全体经销商共同协商,充分沟通。协会反对任何罔顾合作者利益、只考虑一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
面对全球范围内的行业转型与市场挑战,大会国际环节为各国行业经验的交流提供了一个高质量平台,各国代表对汽车新销售模式的深入探讨引起与会嘉宾和参会成员的一致关注与好评。在未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将继续秉持发展理念、践行行业责任,与全球同行业伙伴一道,直面挑战,为新格局、新机遇、新挑战下的汽车行业发展全力以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