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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行业逃税方法

发布时间:2022-11-04 14:19:28

1、汽车经销商偷税漏税开低发票少交了被警察查出了,那对车主有影响吗?

对车主没有影响,只会对犯罪嫌疑人处以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偷税漏税,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只要事实存在、证据确实就会受到法律制裁。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法律分析
所有的公民和企业都是要履行纳税的义务,如果出现了偷税漏税的行为后,不仅会给侵犯到社会的利益,同时也会给社会治安造成恶劣的影响,所以税务机关是一定会对偷税漏税的当事人进行处罚,处罚的标准会根据涉案的金额来确定。从本质上讲,税收是国家凭借强制力对纳税人的财产进行的无偿占有;从税收契约论的角度来讲,税收是纳税人换取政府公共服务而提供的对价。从这个意义上说,逃避缴纳税款是纳税人违背一种给付义务。改变罪名的提法,更加符合一般的法理和常识,更加人性化,体现了立法的进步。设立了逃税罪名。将罪名由偷税罪改为逃税罪,用逃避缴纳税款取代偷税,并将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规定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此概括性描述显然比旧的规定更宽泛,更具有口袋性质,将更有利于对犯罪行为的认定。尤其是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这一规定的变化,表明了立法者对于经济犯罪更多倾向于从行为的危害结果角度进行考量,对积极主动挽回国家损失的行为,可依法予以宽大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2、汽车销售企业如何合理避税

听过夏晨华老师的视频课件,讲“连锁零售业税务问题”,其中有讲到汽车4s店的常见税务问题。你反过来理解,并注意分寸即可。
1.汽车销售企业,业务流程短,节税弹性小。而且不存在可以不开发票的情形。
2.注意存货转自用、销售返利、汽车装饰等环节。
3.理论上,降低销售价格可以节约增值税和消费税,但你的上家对销售价格会有限制。
我做制造业税务,对4s店税务,是外行。

3、企业财务不能触碰的那些偷税方法?

面对税负和微薄营收的双重压力,许多纳税人会在账务处理中采取一些避税措施。有些方式方法可以做到合理避税。在日常税务稽查中,纳税人在会计处理上利用多种手法偷逃国家税收。以下偷税漏税方法是企业千万不能触碰的:

1 销售收入方面(销项税额)

(一)发出商品,不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时记销售收入,而是以收到货款为实现销售的依据。其表现为:发出商品时,仓库保管员记账,会计不记账。

(二)原材料转让、磨账不记“其它业务收入”,而是记“营业外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账款”,不计提“销项税额”。

(三)以“预收账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账,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四)制造大型设备的工业企业则把质保金长期挂账不转记销售收入。

(五)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如:托收承付违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

(六)三包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产品三包收入是指厂家除向定点维修点支付费用外,还有按一定比例支付商家三包费用(含配件),保修点及商家挂账不记收入,配件相当一部分都记入“代保管商品”。

(七)废品、边角料收入不记账。主要是工业企业的金属边角料、铁肖、铜肖、铝肖、残次品、已利用过的包装物、液体等。这些收入多为现金收入,是个体经营者收购。纳税人将这些收入存入私人账户,少数应用在职工福利上,如:食堂补助,极个别用于上缴管理费,多数用在吃喝玩乐和送礼上。

(八)返利销售。市场经济下的营销方式多变,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是新产品占领市场的有效手段,是市场营销策略的组成部分。其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并按时付完货款,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账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账外经营。

(九)折让收入。折让即折让与折扣,相似于返利销售,所不同的是:折让是发生在销售实现的时候,在发票上注明或另开一张红票反映的销售方式。按照税法规定,在发票上注明折让数额的,按实际收款记收入。另外开具红票的,不允许冲减收入。在实际工作中,纳税人往往是用红票冲减收入,将冲减的收入以现金方式给购货员,购货方不记价外收入,造成少缴税款。

(十)包装物押金逾期(满一年)不转记销售收入。

(十一)从事生产经营和应税劳务的混合销售,纳税人记账选择有利于己的方法记账和申报纳税。

(十二)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包括应缴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等,不符合免税规定的,也不按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而是直接记营业外收入。

(十三)为调节本企业的收入及利润计划,人为调整收入,将已实现的收入延期记账。

(十四)视同销售不记收入。企业用原材料、产成品等长期投资,产品(商品)送礼或作样品进行展销,不视同销售记收入,不记提销项税额。

(十五)母公司,下挂靠多家子公司,涉及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部分的业务全部在母公司核算,其它任由子公司,子公司每年向母公司上缴一定的管理费。

(十六)小规模纳税人为了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在认定后,达不到标准将要年检时,采取多家一般纳税人互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也互相支付,但就是一点,几家开具发票,互相之间的业务都不增值,这些就是一些企业税负偏低的一种原因。

(十七)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丢失,又开具普通发票,不记收入。

2进项税额方面

(十八)商业企业按工业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和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进项税额不按付款凭证而按原材料入库单。

(十九)购进货物时,工业没有验收入库,或者利用发料单代替入库单,申报抵扣。商业没有付完款,自审抵扣,或者先虚开一张大额现金收据,先增加“现金”后,以坐支现金的方式让对方开一张现金收据回来办理抵扣,这些业务没有大量的外调取证很难查清楚。

(二十)用背书的汇票作预付账款,利用现代技术涂改多次复印充当付款凭证,用来骗取抵扣。

(二十一)应税劳务没有付款申报抵扣(委托加工、水、电、运费)。

(二十二)在建工程等非应税项目,包括购置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或者用作本单位的福利等非应税项目,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二十三)取得进项专用发票,开票方、收款方不一致,票货、票款异地申报抵扣。

(二十四)商业企业磨账不报税务机关批准,擅自抵扣税款。

(二十五)用预付款凭证(大额支票)多次复印,多次充作付款凭证,进行申报抵扣。

(二十六)运输发票开具不全,票货不符,或者取得假发票进行抵扣。

(二十七)为达抵扣目的,没有运输业务,去运管办、货运中心、地税局等单位代开发票进行申报抵扣。

(二十八)铁路客运发票(行李票)当作运输发票进行申报抵扣。

(二十九)最为典型的是个别企业将拉运垃圾的发票当作运输货物发票申报抵扣。

(三十)进项发票丢失,仍然抵扣进项税额。

3 应缴税金方面

(三十一)代扣代缴税金长期挂账不缴。

(三十二)稽核评税、税务稽查查补的增值税、所得税补缴后,不作账务调整,该作进项转出的不转出,该调增所得额的不调整账务,造成明征暗退。有的把补缴的增值税再记入进项税额。

(三十三)福利企业外购原材料转让或者直接销售,自己没有生产能力,委托加工就地销售、也按自产产品申报骗取退税。

(三十四)福利企业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取得,自认为反正是退税,造成税负偏高,退税也多。

(三十五)福利企业购进货物使用白条,骗取高税负退税。

4企业所得税方面

(三十六)中央与地方企业所得税划分模糊,纳税人为方便,只在地税办理税务登记。特别是2002年实行各50%企业所得税以来,由于国地税信息不共享,致使在2002年新办证的纳税人没有全部到国税办理税务登记。

(三十七)企业收取的承包费不记入所得额,长期投资、联营分回的盈亏不在账上反映,始终在往来账上反复。

(三十八)购买股票、债券取得的收入不按时转记投资收益。

(三十九)未经税务机关批准,提取上缴管理费。

(四十)发生大宗装修、装潢费用以及待摊费用不报税务机关批准就摊销。

(四十一)多计提应付工资,年终将结余部分上缴主管部门。

(四十二)不上缴统筹金的单位,计提统筹金长期挂账不缴。

(四十三)购买土地,准备扩建,将土地作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四十四)盘盈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不作损益处理。

(四十五)白条支付水电费。

(四十六)购买假发票入账。

(四十七)应有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进入管理费——其它。

(四十八)主管部门向下级分摊费用,下级只有记账支付凭证,没有原始凭证。

(四十九)邮政、电信行业收取的邮资、话费没有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用盖邮戳的白条、托收承付票据给客户。

(五十)报销不属于自己单位的发票、税票。

(五十一)记账凭证报销多,原始凭证数额少。

(五十二)购入固定资产列入费用,或者将固定资产分解开票记入费用。

(五十三)在建工程的贷款利息记入管理费用或者财务费用。

(五十四)财产损失不经税务机关批准,直接在税前扣除。

(五十五)流动资产损失在地税批复后,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涉及增值税部分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五十六)补贴收入不并入计税所得额,直接记入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

(五十七)业务费、广告费超支后放在其它科目列支,如:手续费、差旅费、会议费、有害补助等。

(五十八)未经税务机关批准,在税前列支三新费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开发费)。

(五十九)校办企业、福利企业的证书没有年检,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

(六十)税务稽查审增的所得额,属于时间性差异部分,只补税不调账,造成明征暗退。

黔西南州宇川财务咨询服务为您解答,希望采纳!~

4、有没有办法逃税 汽车购置税?

在这万税的制度下,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他们征税的精神头非常非常大,除非你的车只在乡间小路上行驶,真心在帮你期待采纳,

5、企业常见的合理避税方式有哪些?

合理避税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用合法的手段和方法,来达到纳税人减少缴纳税款的经济行为。但并不是所有的税都能规避,有些税是企业不得不交的,另外一些税是可以通过技术系统来操作少交或者不交的。

下面介绍一下如何避税,企业老板们应该知道的7个避税的方法!

1,注册地避税

注册地避税是根据某一地区或城市的优惠政策,你可以去那个地区注册企业,这样,你就可以享受在那个城市的税务优惠政策。在目前,只要是经济特区或者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老市区以及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区、或者保税区设立的生产、经营、服务型企业和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企业,都能够享受到较大的优惠政策。

2,优惠政策避税

优惠政策来说,要看国家的税务政策方法,比如,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减少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按照利润的15%缴纳,注意,如果是非高新技术企业,则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3,管理费用避税

一个企业的经营,想要合理合法的避税,可以尽量缩短折旧年限,这样折旧金额增加,利润减少,所得税少交。

4,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避税

a,每月开票额不超过十万,免收增值税及附加税。(适用于增值税普通发票)

b,每月开票金额不超过十万,免收教育费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适用于增值税普通发票)

以上是2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避税条件。

5,专利避税

如果一个公司里面,老板或者员工拥有个人专利,并且将这项专利提供给了公司使用,公司在对待个人的专利时,可以为其合理估价,并以有价入股的形式,签订合同纳入公司使用。这样的话,专利就会成为公司的无形资产,会计人员则可以采用合理摊销的方式,将其计入成本费用,从而减少利润,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6,进项抵扣税

一家公司,一项销售行为,如果又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那么就是混合销售,要注意的是,这其中又两个要素,一个是必须是同一项销售行为,另一个是必须要涉及服务和货物。

比如说,一家生产设备并且提供安装服务的商家,肯定是想做低材料价格,做高安装服务价格,让原本应该征收17%材料增值税销售额变成了征收11%的建筑服务销售额,以此可以提升税后收入,降低增值税负担。虽然对于购买方来说,则更加希望获得更多的进项抵扣税,从而提高报销额,在双方的想法发生冲突的时候,一定要避免在税务往来中被对方筹划,导致自家多缴税。

所以,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最好的方法,就是依法计税,分别计税。

7,法人与股东关系避税

比如,一些公司出资买了房屋或者 汽车 ,却将权利人写成了股东,而不是付出资金的单位,并且这一笔资金,也没有在账面上列示股东的应收账款或者其他收款。

以上7种方法并不是适合每一个企业,但是不管你的企业目前必须交了多少税,特别是电商企业,目前多数电商企业未来一定是有税务风险的。

1,网上交易的累计金额大

2,仓储面积和仓库存货数量大

3,办公场所的人员和设备数量多

4,个人金融账户因资金流动量较为频繁

5,办公场景、纳税身份和纳税申报额度存在反差

6,纳税申报数据(A值)与实际交易数据(B值)不符,A/B值10%以下

可以说,目前多数电商企业都有以上6个问题中的其中一个,只要存在一个,绝大多数早已列入税务局的稽查名单,也就是说,你的电商企业存在税务风险。

对这个课题之前稍微做过一些研究,这里就是避税的主要方法大致做个介绍,我这里从企业发展的几个阶段来分别表述:
1、企业筹资阶段
企业在最初的筹资阶段进行筹资活动主要有三种方式,分别为 自我积累 、 债务筹资 、 权益筹资 。

尤其是对于债务筹资所支付的融资成本(借款利息)是被允许税前抵扣,实际上就降低企业的净利润,从而起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作用。
2、企业投资阶段
国家对有的行业有一些倾斜型税收政策,在一些 社会 保障行业和高新技术行业有鼓励政策。例如: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投产起两年免除缴纳所得税。

另外,利用政府对一些特定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合法避税。在一些特殊地带(经济特区、沿海城市的经济开发区等)开设生产、服务或者高新技术型产业可以享受纳税优惠,这些地带也被人成为“避税绿洲” 。
3、企业生产经营阶段
(1)分公司与子公司的选择

在企业处于生产经营的初期时,亏损的情况可能会大,此时可以通过设立分公司合法避税。当分公司亏损时,就抵减了总公司的盈利,这样就减轻了总公司的应该缴纳税务负担;然而在生产经营的繁荣时期,总公司与分支机构都是盈利的时候,这时可以建立子公司,这样公司还可以享受政府所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

(2)调整存货计价方法

在盈利阶段,存货成本可以从所得额中税前扣除这就是抵税效应。在减、免税阶段存货成本的抵税效应部分会被优惠政策抵消,所以在这个时候选择成本少的存货计价方法,在非减、免税的时候就可选择成本多的存货计价方法。

(3)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法有很多种,比如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其中后两种为加速折旧法 。在不同的在累进税率的基础上,直线折旧法使产品的成本,利润都保持在平稳的水平上。这样可以避免在利润过高的期间所带来的高税负。在物价平稳的阶段,递延所得税相当于给企业带来税负的时间价值,等同于一笔远期无息贷款。

(4)内部转让定价的确定

在税率不同的基础上产生交易时,根据双方的意愿,产品或非产品的转让价格可不同于市场上供求关系决定的价格,所以可以少缴纳税务甚至还可能不用缴纳。产品的转让价格只要不与市场价格有太大的差异,都不会被判定为违法行为。例如:当一个企业有多个子公司时,企业一般将原材料和零件以较低的内部价格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进行转移,进而把利润移动到母公司。
4、 企业年终申报缴税阶段
(1)递延纳税法

企业可将销售行为延迟到下个月或者下年的方式来延迟销售收入的确认。销售收入确认的依据通常是发出货物并且取得货款凭证。

延期纳税的优点是:利于企业资金的周转,省掉了部分的利息支出,大大减小了通货膨胀对企业的经营活动的影响,因为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延期后的应拿税额币值下降,所以实际上降低了应纳税额。

(2)合并申报与分别申报

当企业选择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时,所关联到的营业机构会依据不同税率进行纳税,再相应地分开计算出每个营业部门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据计算出的不同税率缴纳所得税。

个人看法,不当之处,欢迎指正。

合理避税的方法:

1、销售结算:选择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推迟收入确认的时间。企业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延迟收入确认的时间。延迟纳税会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节税的效果。

2、优惠政策:企业应该加强这方面优惠政策的研究,力争经过收入调整使企业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避税,壮大企业实力。

3、职工福利: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考虑在不超过计税工资的范畴内适当提高员工工资,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建立职工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职工教育基金等统筹基金,进行企业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等等。这些费用可以在成本中列支,同时也能够帮助私营业主调动员工积极性,减少税负,降低经营风险和福利负担。

4、分摊费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要按一定的方法摊入成本。费用分摊就是指企业在保证费用必要支出的前提下,想方设法从账目找到平衡,使费用摊入成本时尽可能地最大摊入,从而实现最大限度的避税。

野蛮者抗税,愚昧者偷税,糊涂者漏税,精明者进行税收筹划。税收筹划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占据重要地位。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国税收收入的主体税种。本文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销售收入,成本费用等几个方面进行所得税筹划分析,最后提出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一)组织形式的选择

2016年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新政策,比如:施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注册资产登记条件、改革年度检验制度等一系列政策的更新。不同的公司而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特定行业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全部取消。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全部取消限制。另外,公司进行工商登记时候,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同时也无需提交验资报告。现行政策法规对企业注册资本要求放宽,意味着企业有更大自由空间选择组织形式。 典型企业组织形式有三种: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制企业。

(二)子公司和分公司的选择

初始设置分公司,扭亏为盈子公司,哪里有优惠政策看哪里。一个公司是分公司或是子公司,最显著的亮点就是他们是否为独立法人。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含义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仅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而且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为非独立法人主体,所得税需要汇总总公司缴纳。子公司虽然有的和母公司的分支机构很相似,但是它们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它和母公司都是独立法人主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同时独立承担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享受当地税收优惠政策。在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初期,由于费用摊销、市场开拓、员工培训等开支较大,容易出现亏损,如果此时总公司盈利能力较好,可以选择设立分公司,以分公司的亏损抵减总公司的利润,从而减轻税负。当所设立的分公司扭亏为盈的时候,可以把分公司转为子公司,这样转变成独立法人可以享受免税期限,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如果总公司所在地享有税收优惠政策,分支机构所在地是高税率地区,可以设立分公司汇总纳税,从而获得总公司优惠政策。

二、企业所得税销售收入的纳税筹划
(一)慎选销售方式,避免垫付税款

不同的销售方式,所得税收入确认的时间不同。企业销售方式大体分为直接收款、分期收款、委托代销、预收账款。直接收款方式在当期确认收入;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根据合同约定日期;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预收款方式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在企业不能及时收回货款的情况下,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比直接收款、预收账款方式更能避免垫付所得税税款。

(二)推后合同约定日期,赢得无息贷款

一般对企业而言,最主要的收入是销售收入,应税收入的大小直接决定了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拿应税收入做文章,想办法,无论从筹划力度还是从筹划的广度和深度来看,都比较肤浅。从尽量延迟应纳税所得的实现,能减少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就减少本期应纳税所得额,滴水成河,聚沙成塔。这就几乎等于把本期所得税税款往后期延续,为企业赢得一笔无息贷款,对货币时间价值加以充分利用,一举两得。我国税法规定,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利息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为收入日期。企业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统筹全局,尽量把约定日期推后,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例如:临近年终发生的分期收款销售收入,本应在12月确认的销售收入可以在订立合同时约定次年1月支付,从而将收入延迟到第二年确认。
三、企业所得税成本费用的纳税筹划
(一)充分列支扣除项目

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利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充分列支成本费用。从财务管理角度来看,收入既定时,增加准予扣除的项目,可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最终减少应纳所得税。需要注意的一点,“就高不就低”也是有警示线的,企业不能盲目和单纯的为了降低税负多安排支出,必须结合税后净收益的指标,综合考虑。

(二)业务招待费的税收筹划

四、所得税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一)正视税收筹划的风险

正如寸有所长,尺有所短,税收筹划是一把双刃剑,它的存在给企业带来收益的同时也带来很大风险。比如税收法律政策变动风险、企业长期经营风险,经济起伏波动风险。第一我们必须正视风险,采取必要措施,规避风险、减少风险。第二我们要坚持风险收益均衡原则,不能盲目追求短暂利益而忽视企业长久发展。如果企业没有足够的税收筹划风险意识,将影响到企业整个税收筹划的效果甚至企业的前途。

(二)合法合理的运用税收筹划

很多人认为税收筹划只是将偷税、逃税披上一层华丽的外衣,并不认为是一种合法的节税行为。税收筹划是以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为前提,注重成本效益,合理合法是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税收筹划时要严格遵守各项政策法规,做到不乱摊销成本费用,不乱调减利润。

(三)提高企业税收筹划专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素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马骏在2013年9月18日做客凤凰产业时说,“中小企业代表了98%的企业,占据中国GDP的60%。”中国工商总局统计2015年全年新增市场主体1480万,注册资本30万亿,这样的庞大的数据显示,我们的企业正处于飞速增长时期。但是截止到目前,在中小企业中开展税收筹划的数目并不多,水平并不高。甚至在一些大型国有企业,由于工作人员缺乏业务能力导致本应利用的优惠政策白白浪费,本应规避和减轻的税负加重。我们迫切需要提高税收筹划专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素质。

企业合理避税其实无非下面这几条:

1、寻找税收洼地,把税收转进去。举个例子:前几年那么多公司特别是明星去霍尔果斯开公司就是为了避税。

2、利用税法允许的规范企业各种税务行为,为企业尽可能的降低税额。举个例子:怎么利用规范充抵无票税额。怎么列出合理成本降低企业所得税。

3、国家对高 科技 等一些行业的税收扶持,可以把企业很多成本核算进去,减少上税额度。

4、转移定价法是企业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关联的企业双方为了分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换和买卖过程中,不是按照市场公平价格,而是根据企业间的共同利益而进行产品定价的方法。采用这种定价方法产品的转让价格可以高于或低于市场公平价格,以达到少纳税或不纳税的目的。

5、费用分摊法:费用分摊就是指企业在保证费用必要支出的前提下,想方设法从账目找到平衡,使费用摊入成本时尽可能地最大摊入,从而实现最大限度的避税。

6、资产租赁法:租赁是指出租人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在契约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资产租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经济行为。从承租人来说,租赁可以避免企业购买机器设备的负担和免遭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由于租金从税前利润中扣减,可冲减利润而达到避税。

合法纳税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所有的避税前提都必须是合法合规的,这样才是正道。

我一直坚持,企业的合理避税最优先应该注意的就是税收优惠政策。

典型的比如这一次疫情的影响,税务机关公布了非常多的优惠政策,减免,税率减半,延迟纳税,等等一系列的政策,如果能利用上的话,那能大大减轻企业负担。

同样,原来也有很多税收优惠政策是企业值得注意的,尤其是一些地方性的优惠,不容易引人注目,往往就忽视了。那最后损失的就是真金白银哦。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企业缴纳税款是企业的义务,也是企业的责任,而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为什么企业越来越重视税务筹划呢?如今我国大部分企业都是中小企业,在如今各项成本都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企业的生存也面临着困境,所以企业才会越来越重视税务筹划,税务筹划不仅能为企业节约大量税款,更能引导企业的发展,国家发展需要规划,企业发展同样需要规划。
税收筹划的界定
1,税务筹划的本质是合理的利用税法的政策与规定,去引导企业的经营,改变企业的经营业务运行模式,从而以更加合理的方式去运行,这个叫税务筹划是国家支持的,合理运用是能为企业规避税务风险的。

2,触碰法律界限的税收筹划,或者此时我们不应该叫为“税收筹划”,应该称之为“避税”,避税的应用在于已经介乎于合法与违法之间的灰色地带了,有一定的风险存在,而避税之所以会产生,就是在于我们的立法者是人,任何人做一件复杂的事情,都不可能做到一点遗漏都不留下,更何况是一部税法的立法文件,所以避税能产生就是在于这些“专业的从业人员”,对于税法做到了了解通透,熟稔于心的地步了,他们从中找寻到了税法的漏洞,进而利用税法的漏洞为企业规避大量的税款,而此举恰巧是国家不希望看到的,所以我们国家每年都会在此方面投入不小的人力物力,来进行相应的“反避税措施”,此在一些跨国企业中较为多见。

因此我们支持合理的进行税务筹划,利用税法本身的特性,而不去故意找寻税法的漏洞,我们只做真正的税务筹划,合理合法才能让企业走得更远。
税收筹划的方式
1,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一般包括国家层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与地方层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2,可以成立跨境企业,在税率较低的地方成立公司,当然这里不能是空壳公司,必须要有实际的经营业务,没有实质的经营业务,而只是一个空壳的话,这个就是典型的避税了,合理的设计企业的经营与运行模式,就可以为企业节约相当部分的税款。

3,改变企业的业务运行模式,比如以销售货物同时提供服务的为例,货物的增值税税率是13%,服务的增值税税率是6%,我们可以适当降低企业货物的价值,同时提升我们服务的价值,收入虽然没有增加,但是我们的增值税纳税总额会明显下降。

4,引入一个变量因素,即当企业本身不具备该项条件,或者不适用某项税收优惠政策的时候,我们可以给本企业创造一个符合某项政策的一个变化因素,不过任何因素的引入,都需要充分考虑企业的现有状况,制定出一套合理合法的方案才行,如果不能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那么据此而制定出来的方案,就会缺乏可实操性,甚至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损失,这就得不偿失了。
结语
税务筹划都是在业务发生之前,为业务的运行设计出合理的筹划方案,这样筹划的效益是最大的,只有让业务通过合理的方式去运行,才能为企业节约大部分税款,但是如果业务已经发生了,那么此时再进行相关筹划的话,最终的结果肯定是节税有限,而一套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为企业带来的收益是很明显的,当然前提是必须合理合法,不能做到合理合法的,即便此时规避了相应的税款,也会为企业埋下税收风险的隐患,一旦后期出现纰漏,被税务机关查处责罚的话,企业的损失肯定是巨大的。

以我的个人经验我的看法,企业合理避税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选择不同行业进行投资而减少税负。企业在投资的时候,一般考虑更多的是利润多少问题。但需要了解的是,不同行业的投资活动,所产生的税负多少是不同的。只有选择合适的投资,才能有效的降低税负。

2、选择不同性质的企业进行投资以减少税负。一般来说税项是多种多样的,并且不同税项所针对的企业性质是不同的。所以纳税人在选择成立企业的时候,可以选择国家扶持企业,这样可以更好的享受政策。

一般企业公司采用避税的方法有哪些

依法纳税是企业的义务,可每年按规定需要缴纳的税额对于许多中小企业来说是比较沉重的负担,企业避税值得进行。那么,企业常用避税方法有哪些呢?

①价格转让法

这是企业常用避税方法之一,指两个以上有经济利益联系的经济实体为获取更多利润和经济利益,以内部价格进行的销售活动。为确保企业集团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必须对价格进行合理筹划。

②成本调整法

成本调整法是通过合理调整或分配摊销成本,减少利润,以达规避纳税义务的方法。但须注意,合理的成本和费用的调整和摊销,应根据现行税法、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可允许的范围内做的一些“筹划”,不是违法乱摊成本、乱挤费用。

③筹资法

筹资也是企业进行合理避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指通过筹资,使企业税负最轻。一般情况下,企业通过商业信用、银行贷款、吸纳股权等多种方法来筹集所需资金。但筹资时必须考虑到企业财务及资金结构,使企业资金结构达到最佳,税负最轻。

④资产租赁

租赁是指出租人为收取租金,在契约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资产租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经济行为。从承租人来说,租赁可以避免企业购买机器设备所需花费的费用负担,并免遭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租金是从税前利润中扣减的,可冲减利润而实现避税目的。

⑤从销售下手

企业应按自身发展的实际状况,选择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尽量延迟收入确认的时间。由于货币的时间价值,延迟纳税会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节税效果。

⑥换成“洋”企业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的是税收倾斜政策,若改变经营模式,由内资企业逐渐过渡为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的话,就可享受此税收政策,达到企业避税目的。

2种常见的根据政策来避税的方法

❶ 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如下:

企业的研发费用可以按175%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少缴10%的企业所得税,按照利润的15%缴纳。(非高新技术企业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❷ 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政策如下: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般企业公司采用避税的方法有哪些由会计学堂整理,做好税务筹划并不容易,需要对企业的运营情况做一定了解和分析,税务知识也要充分,还有就是足够的筹划经验,这是缺一不可的。

一般纳税人合理避税相对的要比小规模纳税人要好一点,一般纳税人可以从收入、进项税、税率三个方面来思考避税方法。

在相关规定范围内控制税率。营业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一般纳税人收入按照开的增值税票据入账,减少税率就只有享受税收优惠了,一般纳税人一般是17%;但是低档税率13%,按照简易办法征税率3%、4%、5%,只要靠拢相关规定范围,成功享受优惠也是一种合理避税的方式。

合理利用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25%,但是小型微利企业不同,现在出了政策优惠,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未达10万的,减半征收所得税,并享受10%的优惠!

合理运用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目前我国的西部大开发或者少数民族自治区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税收优惠区,不仅最节税而且合理合法。

从成本和收入上合理避税。如果你的企业不是小型微利企业,那么要合理避税就只能够从成本和收入上来下手了。

6、汽车销售企业要注意哪些涉税风险

“营改增”文件中与汽车销售相关的涉税规定主要有3个。一是《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是《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第二条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三是《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九条规定,按照试点实施办法和本规定认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根据上述规定,汽车销售企业需要注意以下五个方面的事项。
第一,汽车销售企业应适时采用新的营销推广策略,提升销售业绩。比如适时推出“以旧换新”业务。假设某公司有一批旧车,汽车销售企业就可以建议客户尽快卖掉旧车,购买新车,这样客户在得到新车的同时,立刻就能增加一笔可抵扣的进项税。这样既拉动了汽车消费需求,又通过促进以旧换新间接为环保事业作贡献。
第二,做好准备,确保顺利抵扣进项税。8月1日以后,可能有更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单位的名义购买汽车,以便抵扣增值税。因此,汽车销售企业应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取得联系,确保开具给客户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能够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同时提醒购买汽车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发票后,要严格的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认证和申报抵扣进项税。
第三,严格按照法规规定时间开具、收取发票。在销售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个别客户在8月1日前已经办完交款、提车等手续,但是要求汽车销售企业在8月1日以后开具发票的情况。在此提请汽车销售企业注意,应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定的发票开具时间开具发票,不得人为拖延。否则,如果客户在8月1日以前购车但在8月1日以后取得发票并抵扣进项税而造成国家税款流失,汽车销售企业则涉嫌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可能遭受罚款等处罚。
如果汽车销售企业真遇到此类业务该怎么办呢?建议客户先预缴定金或货款,在8月1日以后提车。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这样汽车销售企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就在8月1日以后,就可以在实际提车之日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客户就可以抵扣进项税了。
第四,汽车销售企业要及时调整试驾车业务处理流程,准确申报抵扣进项税。目前试驾车业务的流程如下:A从厂家购买汽车——抵扣进项税;B转为试驾车(自己给自己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计提销项税;C处置试驾车——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按照新的规定,这一流程将变为:A从厂家购买汽车——抵扣进项税;B转为试驾车(自己给自己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计提销项税;C认证并抵扣自己给自己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列进项税;D处置试驾车——按照17%计提销项税。
从上述流程分析,新规定执行后,多了一道进项税抵扣环节,对汽车销售企业更有税收优势。例如:某汽车销售企业购进汽车1台,价款10万元,进项税1.7万元;将其作为试驾车,按新车的售价为10.5万元(不含税)转为固定资产,半年后以8万元(不含税)处置该试驾车。
“营改增”前,转为试驾车环节应计提销项税1.785万元(10.5×17%),该汽车缴纳增值税850元(1.785万元-1.7万元);处置环节则需要缴纳增值税1600元[8万元×(4%÷2)],合计缴纳增值税2450元。
“营改增”后,转为试驾车环节缴纳增值税850元;同时认证抵扣进项税1.785万元。处置环节计提销项税1.36万元(8万元×17%),该业务合计缴纳增值税-3400元[850+(1.36万元-1.785万元)],可以用于抵扣其他销项税。通过对比分析,试驾车的进项税由原来的缴税变成现在可以抵扣其他业务的销项税,这是对汽车销售企业的一大利好。
第五,处置汽车时正确申报缴纳增值税。目前,二手车的增值税申报缴纳一般由二手车交易市场接受税务机关委托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营改增”以后,处置汽车的企业以及二手车交易市场要分清该汽车是在8月1日前购进的还是以后购进的,并分别按照适用税率缴税或者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7、汽车行业如何合理避税合理节税

重庆正阳工业园区给予入驻企业30%-50%的企业税收奖励
一:只要是黔江区外的企业,把自己公司的总部或分支机构注册在黔江,就可以享受这项政策,我们企业不需要实际入驻,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经营地点都不需要改变。
二:我们是比照企业对地方的税收贡献,给予企业最高达50%的财政奖励。比如我们企业对黔江的税收贡献是500万,区财政就会奖励企业250万,如果以5年计算的话,就可以为企业创利1250万元。
三:兑现快。企业当月纳税,次月奖励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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