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维修行业管理规定
法律分析:汽车维修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是规范汽车维修市场经济秩序,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汽车消费市场体系的有力保障。 通过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和精神,懂得如何依法进行汽车维修经营,提高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切实为社会提供方便及时、优质可靠、价格合理的汽车维修服务,维护企业与客户的合法权益。章重点应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作用和基本内容,理解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法规在汽车维修业中的重要性。了解汽车维修质量管理主要以质量检验监督为主,掌握维修过程检验和整车、总成及零件修复的竣工检验。国汽车维修企业是在我国境内从事汽车维修经营服务活动的,理应遵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因此,汽车维修质量管理部门应该把汽车维修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作为策划汽车维修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的一类重要依据。汽车维修质量是汽车维修行业管理的核心内容、最终目的和各项工作的落脚点。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是一项广泛的、经常性的、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需要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对汽车维修质量的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以维持或者恢复机动车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维护、修理以及维修救援等相关经营活动。
第三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维修质量主体责任。
第四条 机动车维修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经营,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鼓励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环保、节能、不解体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救援、维修服务网络化建设,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素质,满足社会需要。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优先选用具备机动车检测维修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并加强技术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第六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2、公务车定点维修规定
公务车用车单位在送车维修时,须将待修车辆送到定点维修企业的经营场地并向维修企业出具《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记录本》,事先填好“送修人”、“报送日期”、“累计公里”、“报修内容”、“单位主管签字”等五栏目,维修厂根据“单位主管签字”接受维修。维修厂修理完工后,按实填写“维修日期”、“主修人员”、“维修内容及主要配件更换”、“维修金额”等栏目,并经质检员检验合格,厂方签发“汽车维修竣工合格证”后,将车辆及《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记录本》一并交与接车人。
定点维修企业应配备专兼职人员,优先办理公务车辆维修业务,严格信守维修工时费、材料服务费率和服务承诺,做到“服务周到、维修及时、质量优良、价格优惠”。车辆小修、保养当天完成,总成大修不超过5天、全车大修不超过15天完成。修车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时,应最大限度满足。建立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档案。车辆维修档案包括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小修、二十四小时拖车及应急维修、其他有关的汽车维修项目和维修服务费用记录等应当建档的记录。
法律依据:
《公务用车定点修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管理。堵塞漏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车辆维修行为。强化监督。保证各单位车辆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财政供给的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第三条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县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单位推荐、资质审查、实地考察、综合评定。每年在相关媒体上公布一次。确定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厂家。
第四条凡纳入定点维修管理范围的单位车辆均应在定点维修厂家进行维修和保养。保修期内可到汽车生产厂家指定的企业进行维修保养。新购置的车辆。
第五条定点维修厂家维修期限为一年。
第六条维修合同期满后。县政府采购中心将根据履约情况进行续标或另行组织招标。
3、办理汽车维修许可证需要什么证件?
审批项目服务内容简要说明
汽车修理企业许可经营项目包括:汽车大修、汽车总成大修、汽车维护、汽车小修。
所需资格、条件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一部分”(国家标准GB/T16739.1-1997)严格执行。
办事流程
所在地修管所受理→书面审核→实地察勘→审批→符合开业许可条件的,发许可证、标志牌;不符合开业许可条件的,书面告知。
注:
审批时限:自受理登记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审批决定。
审批权限:市交通局立项审批:外商投资经营车辆维修。
各区县修管所审批:1、汽车修理;
2、汽车维护;
3、汽车专项修理;
4、摩托车维修;
5、车辆配件经营。
车辆配件经营的审批有待于市人民政府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后实施。
办事所需申领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车辆维修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业务申请书;
4、厂址方位图、工间布局图(比例1:500或1:200,单位毫米)规格 2#标准图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住所以及经营场所的有效证明,包括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协议等,房屋租赁期限必须在一年以上;
6、企业设备和量具明细表及来源证明、允许外协设备协议;
7、企业从业人员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来源证明,专业技术人员及维修技工的有效的专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的复印件;
8、资金证明<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证明等);
9、环保承诺书;
10、有关管理制度;
PS:第七条:三类维修我好像记得只需要两本中级证书 2类维修的话最少就需要2本高级4本中级
4、昌都汽车修理厂哪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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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汽车维修的投诉平台在哪里投诉?
关于汽车维修的投诉平台在当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六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5)昌都市政府汽车维修扩展资料: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
第三十二条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发生争议的,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可以依法向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调解解决;可以依法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进行处理。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根据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经营者应当妥善处理消费者对家用汽车产品三包问题的咨询、查询和投诉。
经营者和消费者应积极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有关机构等对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的处理。
6、昌都市卡若区汇胜发展有限公司怎么样?
昌都市卡若区汇胜发展有限公司是2014-05-19在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西藏昌都市卡若区如意乡约日村汽车交易综合市场。
昌都市卡若区汇胜发展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540302099593976H,企业法人马一四夫,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昌都市卡若区汇胜发展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汽车及汽车配件销售、汽车维修、汽车装潢、摩托车及摩托车配件、电动车及电动车配件销售、电动车维修;工程机械销售、农用机械及配件销售、;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餐饮、酒店、房屋租赁、仓储物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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