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阐述汽车维修企业生产中应采取环保的措施有哪些?
汽车维修企业环境保护的防护措施:
1、维修车辆进店保养时,先要进行清洗,清洗应在规定的固定地点进行,杜绝室外进行,每天应对汽车清洗地点进行清扫,保持下水疏通,场地整洁。
2、换下的机油滤清器以及滤清器,单独用桶储存,带油的废旧棉纱单独用桶储存,换下的废旧物品单独存放,并贴上警示标识。
3、保持场地清洁,汽车拆卸维修时,应做到油、水不落地,拆下的零件应放置在零件盆中,废油接入抽接油机中,拆修完毕后,立即清扫场地。
4、废旧料应分类放置在规定的收集地点,废机油倒入收集桶几,定期处理废旧料和废机油。
5、禁止任何人将垃圾、废油、废渣、有毒废弃物一切含油废液严禁倒入下水道。
6、定期进行各工位监督检查,落实奖惩措施。为了搞好环保工作,设兼职环保员一名,在店长指导下负责全店的环境保护工作,认真学习宣传环保放针政策法令及有关规定,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2、31.简述汽车维修企业应具备的环境保护条件要求。
如果要保证,这种相应的环保要求的话,其实很简单,最主要的就是一个,汽车尾内气的治理,嗯,现在容,汽车汽车维修,这里是这个城市环境治理的一大,嗯,一大难点,那么,在治理这个关键的时候,就是要保证汽车的,相关的,就是,减少污染物的一个,排放,在这些方面的零部件的要求的话可能会更高一点。
3、汽车维修企业具备的环境保护条件要求有哪些
环境是国家的重要资源,也是人民生活质量的基本条件,环境保护是国策大事。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关系人人。维修企业应具备的环保条件
1.
维修车辆清洗应在规定的固定地点进行,每天应对汽车清洗地点进行
清扫
2.
保持场地清洁,汽车拆卸维修时,应做到油、水不落地
3.
废旧料应分类放置在规定的收集地点,废机油倒入收集桶内
4.
锉削制动蹄片应防止有害粉尘扩散
5.
车辆喷漆应在烤漆房或喷漆间内进行,防止漆尘飞扬,污染环境。
6.
检修空调机时,致冷剂不得随意排放到大气中
7.
维修车辆的废气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的规定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4、环保对汽修厂有哪些要求?
要将废机油大桶购买,废机油大桶下面做接油盘,废机油间贴。
要求汽车修理厂是专门修理汽车和总成的单位,一般设置在汽车站内部,也有是单独企业。要环保垃圾桶分类标示的购买。
要对对汽车进行定期的车辆清洁,部件检查润滑以及对受损零件的更换和维修等内容,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有效地保证汽车的工作效果和良好的技术状态,避免出现由于零部件损耗而导致的故障发生,为人们的出行安全和交通安全提供良好的保障。汽车修理的基本方法可分为就车修理和总成互换修理。
5、汽车维修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重点和难点是什么?
汽车维修企业环境保护制度及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应有废油、废液、废气、废蓄电池, 废轮胎及垃圾等有害物质集中收集、有效处理和保持环境整洁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8、有害物质存储区域应界定清楚,必要时应有隔离、控制措施
4、涂漆车间应设有专用的废水排放及处理设施, 采用干打磨工艺的,应有粉尘收集装量和除尘设备,应设有通风设备。
5、调试车间和调试工位应设置汽车尾气收集净化装置
6、应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
7、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在用车辆的检查/维护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车辆的排放污染,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
8、车辆竣工出厂前,要严格检查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对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出厂。
什邡市师古镇鑫隆汽车润滑油养护部
6、简述汽车维修企业环境保护的主要内容
汽车维修工序中有调漆、喷漆、打磨及其他机械加工,涉及环保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的环保问题:噪声、废气(粉尘、有机废气)、危险废物(有些企业还可能涉及废水)。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气流声等;粉尘主要来自于汽车车身清扫、设备、汽车零部件吹扫、零部件抛光、打磨,汽车喷漆漆雾等;废气除了前面所说的粉尘外还有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喷漆里面含有很多对环境破坏很大,对人体伤害很强的有毒废气,其中含有苯系物、酯类、醇类,也就是油漆的溶剂;危险废物也就是所有的废油、油类包装容器、废油漆、漆渣、废油漆桶等。如果汽车维修还有生活设施那还有废水、厨房油烟等其他环保事项。
7、汽车维修环境保护措施有哪些
法律分析:各类废物分类收集,分类标示;维修车辆进厂保养时,先要进行清洗,清洗应在规定的固定地点进行并进行清扫,保持下水疏通;汽车拆卸维修时要做到油水不落地,拆下的零件应放置在零件盆中,废油接入油盆中,拆修完毕后立即清扫场地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四十九条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
机关、事业单位等应当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